重婚公訴案調解后可以撤案嗎
刑事案件和解后可以撤案嗎
一、刑事案件和解后可以撤案嗎
1、刑事案件和解后是否可以撤案,要依據具體的案情而定,具體如下:
(1)刑事案件進行和解的,雙方簽訂和解協議書的,如果犯罪情節比較輕微的,檢察機關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2)刑事案件和解后,雙方簽訂和解協議書,但犯罪情節比較重的,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是不能撤銷的,但可以對犯罪分子減輕、從輕處罰;
(3)如果是自訴案件的,雙方經法院解調達成和解協議后,自訴人是可以撤銷起訴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
對于達成和解協孫尺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二、刑事案件沒有口供可以定罪嗎
刑事案件沒有口供可以定罪。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昌賣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立案后雙方和解能撤案嗎
立案后雙方和陸談解能否撤案要看案件類型:
1、如果是公訴案件,公安機關會依職權走程序,當事人和解是不會影響到的,即不能撤案。
2、如果是刑事自訴案件,那就可以撤銷的。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3、民事糾紛案件,立案后是可以撤訴的,只要在宣告判決之前,原告都可以行使該項權利。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當事人雙方達成調解協早答碰議后,可以要求法院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調解書后生效,訴訟程序終結。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舉灶;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訴刑事案件能撤案嗎
公訴案件可以撤案,派出所的立案只是立案偵查,在偵查的過程中如果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派出所就會停止偵查。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是國家行為,而不是私者虧人行為,并不是私人想調解就能了氏吵事的,私人不得干預。而對于公訴案件,撤案的決定權在檢察機關手上,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接受調解。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公安局進行撤案的流程如下:
1、公安機關報經上級領導審查批準;
2、寫出撤銷案件報告;
3、對決定撤銷的案件,應制作撤銷案件決定書;
4、公安機關對決定撤銷的案件,應寫出撤銷案件通知書,報送檢察機關;
5、撤銷該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八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殲嫌侍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立案后雙方和解能撤案嗎
刑事案件立案槐梁歲只要案件不是誤會的情況下,都鉛睜是不可以撤訴的。觸犯了法律的底線,即便受害人選擇諒解,只能在刑罰上減輕處罰,但是不可以進行撤案。民事案件是可以進行撤案的,民事案件是不構成犯罪行為的糾紛。
要達成刑事和解可以怎么進行
1、在刑事案件中,雙方當事人要進行和解,需要確定是否屬于以下案件:
(1)涉嫌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侵犯財產犯罪,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犯罪;
(2)除瀆職犯罪以外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
2、雙方當事人達成刑事和解有以下方式:
(1)雙方當事人提出和解
雙方當事人為避免訴累,可以自發提出和解。不過,自訴案件允許和解,公訴案件還是要接受法院追究刑事責任。
比如故意傷害罪,雙方當事人達成賠償協議后,被告人犯的罪較重的仍然要負擔刑事責任。
(2)雙方當事人親屬、代理人、辯護人代為提出和解
為給被告人爭取寬大處理,其親屬、代理人、辯護人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渣升,代為提出和解,跟被害人達成一致即可。
(3)司法機關告知當事人可以進行和解
對符合刑事和解條件的案件而沒有進行和解的,司法機關就會告知對方可以進行和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立案后可以撤案嗎
自訴案件法院立案后,可以撤案;公訴案并敏老件立案后,不得撤案。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
刑事案件立案后,除非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否則不可以撤案。民事案件立案后,在判決下達之前都可以撤案。
刑事案件撤案的特殊情況主要存在以下幾種:第一種是立案后發現弄錯嫌疑人、或者經證實嫌疑人確實沒有犯罪;第二種是立案后嫌疑人死亡;第三種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第四種是犯罪已過追訴期限;第五種是獲得特赦令免除刑罰;第六種是重婚罪等自訴案件,被害人沒有起訴或者撤回起訴。第三種情況實踐中很少見。刑事犯罪也是有追訴期限的,超期將不再追究。“追訴期限”是指: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的,經過了5年。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的,經過10年。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絕升經過20年。民事案件立案后,原告有權在判決下達之前申請撤訴,除了涉及國家或公共利益等特殊情況之外,法院均會允許。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拿悶或者撤回自訴。
雙方達成和解,可以撤案嗎
法律分析:一、刑事公訴案件由檢察院代表國家起訴,撤訴必須符合法定條件 。即使賠償得到受害人諒解的,受害人也不能撤訴撤訴。如果雙方和解的,可以作為從輕處罰的條件 。 二、民事案件立案后,當事人和解或者人民法院對案件進喚磨行調解后,雙方同意調解結果的,案件就得到解決,當事人也不需要再提起訴訟,法院會準許撤案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和返斗法院關于適用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解釋》 第二百三十八條 第二款 法庭辯論終結后原告申請撤訴,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準許。
《中華人民共世御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