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能附期限嗎
離婚協議書日期有限制嗎
1、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自簽訂以后是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離婚協議的法律效力如下:(1)離婚協議經男女雙方簽名,并辦理離婚登記后,即具有法律效力。(2)離婚協議自簽訂以后,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
2、法律分析:離婚協議書一般沒有期限。即只要雙方領取離婚證后,離婚協議長期有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前述協議自雙方辦理完離婚登記之時生效。
3、有效,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自簽訂后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雙方在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過程中將離婚協議書存檔,在民政部門登記備案,如果在離婚冷靜期后,協議內容不變情況下是有效的。
4、法律分析:離婚協議書可以約定時間。根據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按照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離婚協議注意哪些細節
離婚協議要注意的事項有:必須雙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脅迫手段簽訂的協議的財產分割等部分的協議是無效的。應由雙方本人親自簽署,不得由他人代簽。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
離婚協議書有哪些注意事項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于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你好。首先,在形式上,離婚協議首先要采用書面形式;其次,在內容上,雙方需要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離婚協議一定要注意這5點 關于房產 一般夫妻因為房子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會同意并配合辦理變更手續。
注意事項如下:預留后路有很多人會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各自名下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采取這種表述的,離婚后雙方相互無權再要求分割財產。這對經濟上弱勢,或并不清楚配偶真正財產狀況的一方非常不公平。
法律主觀:協議離婚 要注意的有: 離婚協議 涉及房產的糾紛需妥善解決; 銀行存款的約定和處理; 股票的約定和處理; 公司股權的約定和處理; 離婚協議經登記后有效。
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登記離婚時間嗎?
法律分析:離婚協議書可以約定時間。根據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按照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因此,我們不建議您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登記離婚的時間,這樣的約定缺乏法律保障。 在我國,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離婚還會涉及到撫養權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事項。
夫妻簽訂離婚協議,可以約定兩年后辦離婚證。夫妻過不下去了,約定離婚,兩年以后去辦理離婚證,只要夫妻協商過了,就可以到時候去辦理離婚證,但是這份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法律效力。
可以的。離婚協議本來就是兩個人協商一致意見才簽訂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離婚的時候,雙方沒有異議當時簽訂的協議還是有效的,如果有重大分歧,就需要再一次通過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重新簽訂新的離婚協議。
夫妻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并且約定兩年后辦離婚證,這種情況是允許的,因為這是夫妻雙方的自由,也是夫妻協商的結果。
法律分析:法律并未規定離婚房產過戶的期限,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協議中進行約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書可以約定時間嗎
可以,但是約定的時間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即不能把登記離婚的時間約定在法律規定的當事人應該去辦理離婚登記的時間之外,如果把時間約定在這之外的話,那這種約定是無效的約定。
離婚協議書可以約定時間的。但只能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內容附帶期限,不得就解除婚姻關系附帶期限。因為婚姻關系,必須自雙方領取離婚證時解除。
法律主觀:離婚協議書 應該在 辦理離婚手續 前經雙方同意并簽字,然后帶著協議書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的。故離婚協議書上的日期應該為雙方簽署離婚協議書的當天,該日期早于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的日期。
因此,我們不建議您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登記離婚的時間,這樣的約定缺乏法律保障。 在我國,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離婚還會涉及到撫養權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事項。
夫妻私下簽訂離婚協議書,約定兩年后辦離婚證,這是可以的,但是夫妻私下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不受法律保護,因為夫妻沒有去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所以這份離婚協議書是不會生效的。
離婚協議是什么,附條件附期限的離婚協議是否有效
一般來說,離婚協議書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就是有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基于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簽訂的關于解除婚姻關系相關事宜的經過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法院認可的書面協議。
離婚協議的法律效力如下:離婚協議的效力不應等同與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協議,它具有特殊性;離婚協議應屬于不生效的協議或效力待定的協議,當條件成就時協議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
法律主觀:附生效條件的離婚協議無效。因為離婚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依其性質屬于必須即時地發生確定的效力的法律行為。離婚不容許處于一種效力及其不確定的狀態。
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所附條件就是要協議離婚,所附期限是雙方到 婚姻登記 機關領取 離婚證 。當這兩種情況符合時雙方所簽訂的離婚協議才生效。
法律客觀:離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所附條件就是要協議離婚,所附期限是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當這兩種情況符合時雙方所簽訂的離婚協議才生效。
離婚協議應屬于不生效的協議或效力待定的協議,當條件成立時協議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為協議離婚而簽訂離婚協議應是一種附條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離婚協議是否能附期限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離婚協議不能附期限,離婚協議附期限的,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分析:離婚協議書可以約定時間。根據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按照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自簽訂以后是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離婚協議的法律效力如下:(1)離婚協議經男女雙方簽名,并辦理離婚登記后,即具有法律效力。(2)離婚協議自簽訂以后,長期有效,沒有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