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議原告上訴,管轄權異議原告上訴后案件是否終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當原告提出管轄權異議時,訴訟應當暫停。而當管轄權異議原告上訴后,如果上級法院判定原審法院受理案件的管轄權有誤,則原審法院應予以撤銷,此時案件將不再由原審法院受理,而是由上級法院受理,這樣一來,原審案件便已經終結。
對方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之后怎么辦
1、法律分析: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法院在收到申請后首先應該審查,然后作出書面裁定: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件繼續審理。
2、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并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3、法院對提出管轄權異議的處理:法院發現已經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提出管轄權異議的,可以直接移送給有管轄權的法院;有管轄權的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從而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應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4、被告提出管轄異議原告要依據裁定的結果再進行處理,如果裁定成立的,不服裁定結果可以上訴。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原告和被告都有權提出管轄權異議,當事人未提出異議的,視為法院有權管轄,可以審理此案。
管轄權異議裁定可以上訴
1、法律分析:管轄權異議裁定可以上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裁定適用于下列范圍:不予受理。對管轄權有異議的。駁回起訴。保全和先予執行。準許或者不準許撤訴。
2、最后如果當事人對法院的異議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書之日起10日內上訴。向受理的人民法院申請管轄權異議。法院間有爭議的提請共同的上級人民法院解決。
3、法律分析:對管轄權有異議的可以上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
4、管轄權異議裁定能否上訴等有關問題的解答如上所述。通過上文的描述,我們可以從中得知管轄權異議裁定后是可以進行上訴的,但是首先應該要確定的是具備上訴的條件。上訴應該具備什么條件如上文中描述的幾項那樣。
民事案件執行終結的條件
1、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生效的法律文書是人民法院據以執行的根據,若生效法律文書被撤銷,則執行終結.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2、第一條申請執行人向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供該人民法院轄區有可供執行財產的證明材料。
3、法律主觀:執行案件不予受理的條件只能是申請的材料不全面和超過了2年的受理的時效。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申請不符合條件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原告可以上訴么
原告需要依據法院的裁定進行處理,若是對法院的裁定結果不服,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出上訴。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原告和被告都有權提出管轄權異議,當事人未提出異議的,視為法院有權管轄,可以審理此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頭起訴,被告因未收到起訴狀,不能書寫答辯狀,因此管轄異議不受答辯期間的限制。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因不存在爭議的雙方,所以,不存在“提交答辯狀期間”,管轄權異議也不受限制。
法律主觀:可以。管轄權異議上訴不需要繳納費用。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的管轄有異議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出,不須交納訴訟費。對人民法院的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不須交納上訴費。
被告提出管轄異議原告要依據裁定的結果再進行處理,如果裁定成立的,不服裁定結果可以上訴。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原告和被告都有權提出管轄權異議,當事人未提出異議的,視為法院有權管轄,可以審理此案。
管轄權異議上訴一般多久裁定
三十日內。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因為一審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認為異議不成立的,是用裁定的方式駁回,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因此管轄權異議上訴是三十日內裁定。
管轄權異議上訴一般在三十日內下裁定。當事人對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達后10日內提出上訴,當事人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法律主觀:應當在第 二審 立案 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當事人對 管轄權異議 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達后10日內提出上訴,當事人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書面裁定。
根據我國的有關解釋的規定,管轄權異議的裁定時間為十五日。依據如下:法院對一方提出管轄權異議的,必須審查,并在15日內作出異議是否成立的書面裁定。如果一方對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訴的,那么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書面裁定。
應當認真進行審查,并在15日內作出異議是否成立的書面裁定,當事人對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書面裁定。管轄權異議,是指在民事訴訟中,本訴被告對受訴法院對本案的管轄權提出的質疑。
管轄權異議原告上訴是指當一個案件的審理權由一個法院轉移到另一個法院時,原告提出異議。管轄權異議原告上訴后,案件是否終結取決于原審法院的裁決。如果原審法院裁定有管轄權,則此案件將在新的法院繼續進行審理;如果裁定無管轄權,則此案件將在原審法院重新審理。因此,根據上述情況,可以總結出“管轄權異議原告上訴后案件是否終結”的問題具有不同的情況和處理方式:如果原審法院裁定有管轄權,則此案件將在新的法院重新進行審理;如果裁定無管轄權,則此案件將在原審法院重新進行審理。因此,應根據不同情況和處理方式作出適當的處理才能保證公平公正、依法辦事。
如果以上的內容不能完全解答您的問題,您可以點擊右下角在線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會在第一時間24小時內幫您解答遇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