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既約定了定金又約定了違約金主張定金后還能主張違約金嗎
雙方既約定了違約金又約定了定金,違約如何適用
法律主觀:
定金和違約金不能同時適用。在我國,定金和違約金都是補償性的,而定金與違約金在目的、性質、功能等方面都有比較相似;如果同時適用,不僅將會給違約方強加過重的責任,而且責任后果與違約所實際造成的損失相比相差很大,也是不合理的。,(一)要看情形而定。定金與違約金不能同時適用并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只要對違約金的性質、定金的性質予以明確約定,在某種情形下是可以同時適用的。,1、所謂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而預先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根據定金具體性質,定金通常包括立約定金、成約定金、違約定金和解約定金。,違約定金,指的是合同當事人約定,一方向另一方交付定金,作為其履行合同的擔保,如果如果收取定金一方不履行,應當向支付定金一方雙倍償還定金,如果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則收取定金一方有權沒收定金。,解約定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以承受定金罰則作為保留合同解除權的代價的定金。如果當事人要解約,則將以喪失定金或者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即交付定金的當事人可以放棄定金以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當事人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以解除合同。,2、所謂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預先設定的或法律直接規定的,在一方不履行合同時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時,給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根據違約金性質不同,可分為懲罰性違約金、賠償性違約金。,懲罰性違約金,是固有意義上的違約金。此種違約金于違約時,債務人除須支付違約金外,其他因債之關系所應負的一切責任,均不因之而受影響。債權人除得請求違約金外,還可以請求債務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損害賠償。,3、賠償性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預先估計的損害賠償總額,又叫做損害賠償額的預定。由于債權人于對方違約而請求損害賠償時,須證明損害及因果關系。此種違約金,相當于替代履行,則請求此種違約金之后,便不能夠再請求債務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損害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我國擔保法也有類似規定。,根據合同法和擔保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這一規定通常也稱為定金罰則。,一般來說,定金屬于擔保物權的范疇,其功能在擔保債權的實現,督促當事人積極履行合同。但根據定金罰則,一旦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定金就轉化成一種違約責任形式,由違約方依定金罰則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如果合同中既約定了違約金責任,又約定了定金條款,在一方當事人違約時,二者在性質、功能等方面相同,都是針對違約行為而適用,適用其一,即可達到補償非違約方損失的作用。如果二者并有,其數額可能會遠遠超過因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這就加重了對違約方的懲罰,可能使非違約方不當得利。所以,我國法律排斥二者的并用,而要求非違約方在違約金責任和定金罰則中選擇一種要求違約方承擔。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請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二條
當事人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失賠償額。
合同即約定定金又約定違約金如何用
同時約定違約金和定金不能夠同時的適用,可以選擇適用。根據我們國家《民法典》第588條當中明確的規定,如果說雙方當事人既約定了有違約金又約定有定金的情況之下,一般違約的時候是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或者定金條款。
一、同時約定違約金和定金如何適用?
同時約定違約金和定金不能夠同時的適用,可以選擇適用。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從本條規定可以看出,合同當事人既約定了違約金,又約定了定金的情況下,如果一方違約,對方當事人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即對方享有選擇權,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二者不能并用。現實中,有些當事人在合同中既約定違約金,也約定定金,在一方違約時,對方要求違約金與定金條款并用。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或定金條款,就可以達到彌補因違約受到損失的目的;違約金相當于一方由于對方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一般說來,守約方根據違約金條款,就可以補償自己因對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當然,在定金條款對守約方有利時,守約方也可以適用定金條款,按照定金罰則彌補自己的損失。
從法理上進行分析,定金罰則具有懲罰性,違約金也具有懲罰性,如果同時并用,則有違公平原則的基本精神。對于違約方過于苛刻,另一方則獲得不應該獲得的收入。
二、定金和違約金有何區別是什么?
定金與違約金都是當事人一方應向另一方交付的款項,并且都有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定金與違約金是不同的。其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項: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確保債權的實現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屬于擔保的一種形式。而違約金根本目的是制裁違約行為,是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2、交付的時間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違約金只能在當事人一方違約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預先給付和征約的作用,而違約金不具有這些作用。
3、發生的根據不同。定金是由當事人雙方在定金合同中約定的,而違約金一般是當事人自己約定的。
4、確定的標準不同。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數額,定金最高不能超過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無效。而違約金因具有預定賠償金的性質,是根據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額來確定。
在現實生活當中涉及到違約方面的一些情況的話,雙方當事人是可以通過在合同當中的約定來進行處理的,比如說要求對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當然了,如果合同當中有約定了有定金條款的話,是可以選擇適用哪一個條款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理的。
雙方既約定了違約金又約定了定金,違約時怎么適用?
《合同法》第115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第116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8條規定,買賣合同約定的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對方請求賠償超過定金部分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處,但定金和損失賠償的數額總和不應高于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合同中違約金與定金可以同時索賠嗎
法律主觀:
合同中違約金與定金是不可以同時索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合同的違約責任有:一方違約的,需要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合同雙方簽訂定金合同的適用定金法則;合同雙方約定違約金的需要給付違約金;法定和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1.要求繼續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2.解除合同,適用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合同約定違約金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或者根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如果仍不能確定的,可由當事人協商,按照實際的損失來確定,或者由法院來確定。,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合同即約定了定金,又約定了違約金。原告主張外定金后還能否主張違約金
法律主觀:
一、合同無約定,是否可主張違約金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也是可以主張違約責任的。如果合同沒有約定的,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或者根據其他合同條款、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合同 逾期付款的利息損失的計算標準是什么
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時,人民法院可以相應調整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貸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因此,違約責任和合同債務的關系可以歸結為:債務是責任發生的前提,責任是債務不履行的結果。
三、合同違約金的種類有哪些
違約金可分為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
1、法定違約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規定了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
2、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自行約定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
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法律也未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數額的,但只要由于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應當按照對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約金沒有規定的比例,雙方都接受就行。違約金的比例規定要看具體的內容,如開發商延期交房,其違約賠償為萬分之二;買方違約,定金不能收回,賣方違約加倍返還定金等。一般涉及到開發商違約的內容,賠償的比例就較低。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請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二條
當事人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失賠償額。
定金可以和違約金一起主張嗎
法律主觀:
不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從本條規定可以看出,合同當事人既約定了違約金,又約定了定金的情況下,如果一方違約,對方當事人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即對方享有選擇權,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二者不能并用?,F實中,有些當事人在合同中既約定違約金,也約定定金,在一方違約時,對方要求違約金與定金條款并用。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或定金條款,就可以達到彌補因違約受到損失的目的;違約金相當于一方由于對方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一般說來,守約方根據違約金條款,就可以補償自己因對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當然,在定金條款對守約方有利時,守約方也可以適用定金條款,按照定金罰則彌補自己的損失。,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書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法律也未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數額的,但只要由于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應當按照對方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其中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讓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或者定金。,(一)根據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若選用定金條款,則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九條規定,債務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債務人可以請求債權人賠償增加的費用。,在債權人受領遲延期間,債務人無須支付利息。,在定金與違約金并存的時候,應該選著一個適用。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第一款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可以要求返還定金,同時主張違約金嗎
合同一方違約是否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定金,同時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條款和定金條款是不能同時適用的,當事人不得在訴訟中即主張支付違約金又要求沒收定金或雙倍返還定金。但是當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時,非違約方選擇違約金責任后,并不影響其要求對方返還定金的權利。因為違約金是違約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時應承擔的責任,而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履行債務后,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在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定金已失去了擔保給付定金一方及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功能,這部分金錢本來就屬于給付定金的一方所有,因而理應返還。所以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同時支付違約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 【違約金與定金競合時的責任】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預期違約
預期違約又叫先期違約、事先違約、提前違約、預期毀約,是指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到來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由此在當事人之間發生一定的權利義務關系的一項民法典律制度。
實際違約
1、不履行。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屆滿時,合同當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又分為“根本違約”和“拒絕履行”。根本違約是指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拒絕履行又叫履行拒絕、給付拒絕,是指履行期屆滿時,債務人無正當理由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
2、不符合約定的履行。遲延履行是指債務人無正當理由,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屆滿時,仍未履行合同債務。合同中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在債權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債務,就是遲延履行。質量有瑕疵的履行又叫不適當履行,是指債務人所作的履行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甚至因交付的產品有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財產的損害。不完全履行又叫不完全給付,是指債務人雖然以完全給付的意思為給付,但給付不符合債務本旨。
3、其他違反合同義務的行為。其他違反合同義務的行為主要是指違反法定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的行為。如《擔保法》第49條第1款規定,“抵押人轉讓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而未告知抵押權人或受讓人的,其轉讓行為無效。”
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如何賠償
合同既約定定金又約定違約金的,可以選擇適用其中之一。定金自交付之日起定金條款生效,一般設定為標的數額的20%,按照定金罰則處理;違約金以違約為生效要件,以實際損失為基準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條款處理。
在合同中只約定定金或者只約定違約金時,當一方違約時,賠償相對簡單,只需要一方賠償即可。當然當事人在合同中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時候,也是可以的,當時如果有一方違約時其賠償方案就較復雜一點。當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根據相應的違約金或定金條款進行賠償。
根據合同法和擔保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這一規定通常也稱為定金罰則。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
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同時約定了定金和違約金要怎么主張
法律分析:同時約定了定金和違約金的,要選擇其中一種進行主張,不能同時主張。如果當事人選擇定金的,在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請求對方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既約定定金又約定違約金,該怎么計算?
定金與違約金并存時只能選擇一種,不能同時適用。一方違約時選擇定金條款的,如果定金的數額不夠彌補給一方造成的損失,損失的一方可以要求超過定金數額的賠償。具體怎么處理適合需要雙方私下協商解決。
一、定金與違約金并存時如何賠付?
定金和違約金并存,一方違約時,另一方只能選擇其中一種。也就是說,定金與違約金不能同時適用,只能選擇適用。
從法理上進行分析,定金罰則具有懲罰性,違約金也具有懲罰性,如果同時并用,則有違公平原則的基本精神。對于違約方過于苛刻,另一方則獲得不應該獲得的收入。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二、定金和違約金的區別是什么?
定金與違約金都是當事人一方應向另一方交付的款項,并且都有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定金與違約金是不同的。其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項: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確保債權的實現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屬于擔保的一種形式。而違約金根本目的是制裁違約行為,是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2.交付的時間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違約金只能在當事人一方違約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預先給付和征約的作用,而違約金不具有這些作用。
3.發生的根據不同。定金是由當事人雙方在定金合同中約定的,而違約金一般是當事人自己約定的。
4.確定的標準不同。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數額,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定金最高不能超過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無效。而違約金因具有預定賠償金的性質,是根據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額來確定。
三、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主張違約金和訂金返還嗎?
如果違約的情況下,違約金定金是不能主張返還的。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務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定金合同要采用書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散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在業務交易的過程中,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都會簽訂書面的合同,但是也不是簽訂了合同就萬無一失,在合同的履行中還是不可避免的會發生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作為違約的一方就要承擔違約的責任,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的按照合同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