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賠償哪個法院能管轄
民事訴訟案件中關于管轄法院的一般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這就是說,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層法院管轄,或者說除了法律規定由中級法院、高級法院、最高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層法院管轄。
民事案件中級別管轄標準是,一般情況下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一審,對于重大涉外案件或者在當地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一審,如果案件在全國范圍內有重大影響,像這類民事糾紛,一審工作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主持的。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的一審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但是除了比較特殊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管轄以外,其他民事案件的一審由基層人民法院負責管轄。
交通事故民事訴訟管轄權是怎樣的
1、一般而言,交通事故的管轄法院可以由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管轄,也可以由被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交通事故提起訴訟應當按照下列原則確定管轄: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經常居住地確定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離開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經常居住地居住滿一年以上。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民事訴訟法關于異地起訴在哪起訴,是否可以在事發地法院進行起訴呢
1、可以異地起訴,不用回原籍,只要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就應當受理。
2、異地被起訴不可以在本地應訴,因為實際上我們國家對于管轄這個問題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所以必須要嚴格的按照管轄相關的規定來進行處理。比如說如果是屬于侵權類型的案件的話,通常情況之下是在侵權第一人民法院在進行案件的審理。
3、原告和被告不在同一個地方一般情形下應當到被告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要到被告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賠償管轄地有哪些規定
1、民事訴訟管轄的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2、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管轄 《民訴法》第21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 訴訟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4、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起訴地點確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