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第三方的工傷賠償
交通事故人傷三方同等責任,傷殘,誤工,護理怎么賠?
根據中國的交通薯肆彎事故責任規定,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應該按照各自的責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在三方同等責任的情況下,每個當事人都需要分別賠償另外兩個當事人損失的50%。雹侍
針對您提到的人身傷害的情況,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賠償項目:
傷殘賠償:根據被害人的傷殘等級、年齡、職業和收入等因素綜合考慮,給予經濟補償。
誤工費:可以根據被害人因治療和康復而未能從事工作的時間和收入情況計算得出。
護理費:如果受害人需要在醫院數悶或家中接受護理,則需支付相關的護理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賠償項目并非固定數額,而是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評估計算。所以建議當事人在處理交通事故時要及時聯系保險公司、律師或專業調查機構來協助處理。
工傷交通事故有第三責任人怎么賠償
法律主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因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職工或其親屬在獲得民事賠償后是否還可以獲得工傷保險補償問題的答復》的規定,當工傷與交通事故發生競合時,傷者是可以既享受工傷待遇又向肇事司機索賠,即獲得雙重賠償。不過就很多地區而言,未規定工傷與交通事故賠償的先后順序,僅規定醫療費不得重復支付。對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方責任導致職工遭到事故傷害、并已按相關事故傷害鄭帶處理規定獲得相應賠償的,同時又符合工傷或視同工傷認定情形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的,其工傷待遇應當區分待遇項目、支付途徑分別處理,原則是:(1)屬于發生的醫療費、康復費、輔助器具配置更換費等費用項目的,只能按實際發生金額給付,已按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應賠付的,不能重復給付;若其賠付金額低于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水平的,屬參保職工的,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至規定標準;(2)屬于住院伙食補助費、就醫交通住宿費、停工留薪期工資和護理費項目,已按相關事故傷害處理規定獲得相納判應賠付的,不能重復給付;若其賠付金額低于工傷保險規定的標準水平的,應當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至規定標準;(3)屬于賠償性的待遇項目,只要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對賠償待遇項目沒有作出競合規定的,應依法按規定賠償相應的待遇項目。
法律客觀:
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事故賠償的主要區別交通事故為民事侵權行為,工傷事故屬于勞動法調整范疇,兩者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區別:①法律關系主體不同工傷事故賠償產生于具有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獲得賠償的權利人是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的勞動者,賠償義務人是與勞動者具有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因此,工傷事喊茄蘆故賠償法律關系主體之間具有勞動關系、為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其顯著特征。而交通事故賠償法律關系主體之間則無此特殊要求。②適用法律不同工傷事故賠償屬于勞動法規定的工傷保險責任范疇,適用《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交通事故賠償屬于民事侵權責任,適用《民法通則》、《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③歸責原則不同工傷事故賠償適用無過錯責任,不論勞動者對工傷事故的發生是否具有過錯,用人單位均承擔完全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賠償一般適用過錯責任,即對事故的發生具有過錯才承擔賠償責任。④主張權利的時效不同根據《勞動法》第82條規定,應當自爭議發生后60日內申請勞動仲裁,逾期勞動者即喪失了主張權利的勝訴權。根據《民法通則》第136條的規定,交通事故賠償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為1年。⑤主張權利的程序不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勞動法》規定,工傷事故賠償應當先行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而交通事故賠償則無此前置程序,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條規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做出《事故認定書》后,如雙方當事人未申請調解或調解未能達成協議或調解書生效后未履行的,即可向人民法院起訴。⑥賠償項目不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最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兩者分別獲得不同的賠償項目及內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的規定,因交通肇事侵權行為造成的勞動者工傷,勞動者既能獲得交通肇事侵權人的侵權損害賠償,也能獲得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賠償,即雙份賠償。
工傷第三方造成的事故誰賠!
你可以一方面申請工傷認定,主張工傷保險待遇。另一方面主張侵權責任賠償,也就是雙向賠償。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遲譽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八條閉游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起訴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碼態段費用除外。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傷怎么報銷?
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屬于工傷的,醫藥費由工傷保險報銷。屬于工傷保險保險的交通事故為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一、如果職工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首先對于單位而言,這是可以被認定為工傷的,對肇事者而言這也屬于交通事故。因為工傷賠償與交通事故賠償的請求權基礎不同,所以兩者是可以同時選擇的。
很多既是工傷,又是交通肇事的,都是先處理完交通事故賠償,再追索工傷待遇的賠償。建議你也這樣處理,一定記得在一年內去進行工傷認定。
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一)工傷賠償待遇標準,要看2011年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
工傷賠償中費用較高的是:醫療費、停工留薪期(也就是治療期)工資、一次性工傷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費用鎮慧較少的是:住院伙食補助費(百元左右),交通費、護理費(根據護理需要,是陪護人員的費用,有的人沒有這項費用);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是各省自行規定的,今年很多省份針對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又調整了這兩個一次性待遇的標準,各省新制定的標準目前在網上還查不到,需要到當地的社會保險部門咨詢。
(二)交通事故工傷賠償具體項目有
1、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原則上由企業安排適當工作,并可以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相當于傷殘職工本人6個月至16個月的工資。其中:五級16個月,六級14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8個月,十級6個月。
2、舊傷復發需要治療和休息的,經鑒定確認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享受工傷醫療告鬧待遇和工傷津貼。
3、被評為五級和六級且企業難以安排工作的,按月發給相當于本人工資70%的傷殘撫恤金。傷殘程度被評為七至十級,職工本人愿意另謀職業并經企業同意的,或者勞動合同期滿后本人另行擇業的,可以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五級30個月、六級25個月、七級20個月、八級15個月,九級10個月、十級5個月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4、職工因工死亡的襪旅罩發給喪葬補助金,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的標準發給。
5、供養親屬撫恤金,其標準為:符合供養條件的配偶每月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發給,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按30%發給,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加發10%。發給月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者月工資收入。
6、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因工傷事故直接死亡或在醫療期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個月。
交通事故有第三方的工傷賠償
法律主觀:
工傷事故和液旅交通事故競合賠償:當事人可以同時主張賠償。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 工傷保險基金 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搭睜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2、受害人 遭受人身損害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 伙食補助費 、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依法應當參加 工傷保險統籌 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 民事賠償責鬧枝凳任 的,告知其按《 工傷保險條例 》的規定處理。 因用人單位以外的 第三人侵權 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 賠償權利人 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 人身損害賠償 司法解釋》第十二條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
法律客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工傷有第三方賠償公司還賠嗎
工傷有第三方賠償公司還賠付,具體分析如下:
1、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
2、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
3、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
4、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工傷保險待遇包括以下:
1、醫療費:散褲中工傷發生后的醫療費用,包括診療費、治療費、手術費、住院費、康復費等;
2、住院伙食補助:因工傷住院期間,給予必要合理的伙食補助;
3、傷殘津貼:根據工傷認定的傷殘等級,按照規定的標準給予傷殘津貼;
4、一次性傷殘補助:對于工傷認定的傷殘等級達到一定標準的,給予一次性傷殘補助;
5、喪葬補助:對于工傷死亡的,給予喪葬補助;
6、失業保險金:因工傷致使勞動者失業的,給予失業保險金。
工傷認定的條件有:
1、工作時間:工作沖山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場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3、工作原因:指職工受傷或者患職業病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間接引起的;
4、故意犯罪:指職工傷害是由于故意犯罪行為造成的;
5、重大過失:指職工在主觀上存在重大過失,且其過失行為造成了職工受傷或者患職業病的嚴重后果;
6、意外事件:并非出于職純鄭工本人故意,而是由于其他外力原因,造成的職工受傷或者患職業病。
綜上所述,工傷是在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職工的身體傷害、功能障礙、器官損害或者疾病,包括工作中的意外傷害和職業病。工傷是一種勞動者權益保護的制度,旨在保護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交通事故工傷第三方賠償嗎?
交通事故屬于工傷的,第三方一般也是需要賠償的,只要第三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擔責任的就宴和需要賠償處理,具體情況下可以由交警部門根據事故原因以及現場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一、交通事故工傷第三方賠償嗎?
孝行 交通事故工傷,第三方有責任的需要賠償處理,因為第三人侵權交通事故認定為工傷的可以雙賠,但工傷保險不再賠償工傷醫療部分。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二、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如何認定
(一)認定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晌慎盯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申請時限:
1、用人單位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三)受理部門:
各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障局。
(四)提供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在社保部門領取并填寫);
2、勞動合同(無勞動合同的提供事實勞動關系證明),為參保員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單位的注冊登記資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詢打印);
3、首診病歷及有關檢驗報告復印件;
4、員工身份證復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其他有效證明復印件;
6、如申請由工傷職工的直系親屬提出,還須提交申請人與工傷職工的親屬關系證明,如戶籍證明(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發生了交通事故的,是可以按照工傷來進行認定和處理的,涉及到賠償的具體標準和項目,應當基于實際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來進行認定,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司法機關來進行認定。
工傷交通事故雙賠規定
交通事故工傷雙重賠償條件的規定:
雙重賠償的標準是如果是用人單位造成的工傷就不能獲得雙重賠償,如果是第三方造成的,工傷職工雖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因交通事故受傷,符合工傷認定標準;勞動者既是工傷事故中的受傷職工,又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依法繳納了工傷保險。
一、工傷和交通事故能同時賠償嗎
1、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傷并負次要責任,應認定為工傷。
2、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應取得交通事故和工傷事故的雙重賠償,但司法實踐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當、所以二者兼得僅是一種法律上的可能性。
二、對于在工作期間受傷的,其工傷待遇和支付方式是分為幾種的,應該區分開來:
1、屬于康復、醫療器械的費用項目。
這個只能按照相關規定發給實際用掉數目金額的賠償,是不能夠重復賠償的,對于這筆錢,如果低于工傷保險的賠償標準的,那么剩下的錢,由保險公司賠付。
2、屬于住宿、伙食、營養、誤工、護理等項目的費用。
這個只能按照相關規定發給實際用掉數目金額的賠償,是不能夠重復賠償的,對于這筆錢,如果低于工傷保險的賠償標準的,那么剩下的錢,由用人單位賠付。
3、屬于人身損害賠償的費用。
如果工傷保險賠償沒有給出賠償的,就應該根據相關的法律,由相關的責任人賠付。
總而言之,在上下班途中或者是工作期間慧漏,發擾沒生了交通事故導致了工傷情況的,根據相關法律,是可以獲得雙重賠償的,但是很多地區規定了賠償費用中的醫療費是不可以重復支付,不能夠重復的賠償,所以有關工傷保險賠償的問題,還是需要與當地的工傷保險機關進行咨詢和溝通。
三、交通事故與工傷雙賠的項目
1、重復賠償項目(不能雙賠)
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外省市就醫住宿費、伙食費;康復費、 康復護理費、適當的整容費、后續治療費;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
誤工費(工傷里面稱為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2、兼得項目(雙賠)
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金;死亡賠償金
工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3、專屬項目(雙賠)
交通事故:營養費;精神撫慰金;陪護人員住宿費、伙食費
工傷: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緩碧納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三方交通事故造成工傷工傷應賠償哪些
法律分析:對于涉及到第三方的工傷事故,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簡讓人追償。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按照規定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二條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譽好(二)住攔虛局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