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十級怎么跟單位協商要賠償(員工十級傷殘公司應該怎么賠付)
已經判定10級工傷的,單位不給賠償的,該怎么辦?
超過30日才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保險基金不支付你申請前發生的費用。至于申請后發生的費用,包括醫療費與傷殘賠償金該基金承擔的仍由基金支付。單位只是需額外多支付你申請前發生的費用(主要是醫療費)。
你已鑒定過了,現在應該到工傷費用結算環節了吧。因參保職工工傷費用都是通過單位帳戶劃給的,因此,建議你去要求單位去社保部門結算。有爭議的申請前的費用可通過與單位的協商解決,單位不愿協商,你可項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解決。
工傷鑒定十級之后不想做了,可不可以向公司要求賠償一次性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
您好,可以,先向公司提出辭職和協商支付您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有繳納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不是公司承擔,但如果沒有給你繳納工傷保險,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都由公司賠償給您。至于各是多少,要查您公司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或者實施辦法,每個省的規定不一樣。
法律依據如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后怎么和老板談賠償
一、工傷后怎么和老板談賠償
1、工傷后和老板談賠償的方法如下:
(1)和單位進行協商,在協商一致后單位支付工傷賠償金額即可;
(2)向勞動部門進行投訴,由勞動部門進行協調,單位支付員工工傷賠償費用;
(3)申請勞動仲裁,由勞動仲裁委員會安排勞動仲裁裁決,要求單位賠償;
(4)在仲裁后任然不支付的,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工傷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傷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發生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工傷的其他的情形。
求助:關于十級工傷賠償的問題,因工致殘經勞動能力鑒定為十級傷殘的如何要求賠償?
首先,賠償與你終止了勞動合同沒關系。第二,誰賠償與單位是否買了工傷保險有關,若單位沒買工傷保險,以下所有賠償都是單位支付。若單位有買工傷保險,單位需要賠償以下項目七和十,其它由社保局支付。
你現在已申請了工傷且已做傷殘鑒定,你直接找社保局和單位賠償就可以了,一般來說,你拿著傷殘鑒定結果,社保局不會扯皮的,因社保局已認定了你的工傷申請。若單位扯皮,你可以找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若單位還不認,你只有到法院起訴了。不過若你的工傷申請是單位向社保局申請的,單位一般也不會賴的。
賠償具體項目:
(一)醫療費: 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注意保存醫療費發票、用藥清單、病歷、住院記錄、診斷證明等證據;
(二)康復治療費: 實際支出的康復治療費(若有);
(三)輔助器具費: 具體標準: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此項你應該沒有;
(四)住院伙食補助費:20元 x 住院天數;
(五)護理費:護理天數 x 大豐市日平均工資;
(六)交通費、食宿費: 外地就醫才有,對你可能不合適,也很少;
(七)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內工資不變,由單位照常支付。停工留薪期=住院天數+出院時醫院建議休息天數;
(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九)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76.6 (平均壽命)-24 (傷者受傷時年齡))× 0.2個月(十級)× 大豐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 53x0.2x大豐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 10.6 個月的大豐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十)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20~30周歲職工,十級傷殘為5個月的大豐市平均工資
祝你順利!
我現在工傷鑒定結果出來了,鑒定結果為十級,請問多久能拿到賠償款,應該走哪些程序?
1、勞動者先于用人單位協商離職和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然后離職的同時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并請公司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和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憑證并加蓋財務章。
2、在電腦上登陸所在地勞動局的官方網站,下載申請領取各種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的申領表,請公司在指定的違章簽名蓋章。
3、勞動者拿著公司開具的證明和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的申請表,再配合勞動者的工傷認定書、鑒定書、身份證復印件、銀行卡復印件、診斷或者處以證明等等材料,
到勞動局(也有可能在政務中心)工傷保險賠償窗口提交申請,被受理后回家等待,一個星期后可以到賬。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擴展資料: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
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
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非法用工單位 傷亡人員 一次性賠償辦法
第一條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的授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是指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
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的傷殘、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
第三條 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后確定。
勞動能力鑒定按照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鑒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四條 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鑒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確定,醫療費、護理費、
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以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范圍確定,并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第五條 一次性賠償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
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
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前款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第六條 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等其他賠償金。
第七條 單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賠償的,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經查證屬實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該單位限期改正。
第八條 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頒布的《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同時廢止。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工傷賠償標準
十級工傷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被公司領走后.不給我怎么辦
傷者職工應當收集證據,比如:關于公司是否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談話錄音、勞動關系證明等材料,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我還在單位上班,工傷十級,那怎么賠償呢
如果已經認定為工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傷殘十級,可以索要以下賠償項目:
1、醫藥費(據實結算)
2、后續治療費(也可以等待實際發生時索要)
3、輔助器具費(據實結算)
4、營養費(聽從醫生建議)
5、護理費(以護理人員工資為準)
6、停工留薪期工資(與正常工作時工資待遇一致)
7、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8、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9、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0、其他損失。
建議咨詢律師獲得更多專業幫助。
十級工傷怎么賠償
職工構成工傷十級傷殘賠償: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的發票確定。停工留薪期工資:期間按原工資福利支付,原工資指的是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住院期間護理費和伙食補助費:前提:住院;根據當地標準確定。勞動能力鑒定費用:根據鑒定發票確定。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前提: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若用人單位有繳納工傷保險的,其中符合標準的醫療費用、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勞動能力鑒定費用、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期間護理費、不符合標準的醫療費用、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若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的,則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十級應該怎么賠償
十級工傷待遇主要包括: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主要承擔: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并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并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我三月份在工地受工傷十級,到現在多方求助索賠,今天老板方就只答應賠償一萬元,如果我要再多的合理化要...
1.你這種情況屬于十級工傷,醫藥費應該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2.工傷賠償:
(1)如果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辭職的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級工傷為7個月本人工資。
(2)如果選擇辭職不干了的話,在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同時,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的金額有你們當地制定,地區不同,賠償額度也不同,你可以撥打12333咨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3.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你們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老板的說法不無道理,他確實可以用2年的時間來拖你,農民工確實也沒有這么多時間和精力來打官司,但是一萬元的賠償確實太少了!
5.建議和老板協商處理,如實在協商不成的,可以走仲裁和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這兩個途徑不用花錢),如果你直接退讓,我個人感覺不太合適!或者可以通過找當地媒體給他曝光的形式來給他施加壓力!
6.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