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不起訴的幾率大嗎(取保候審不起訴的幾率大嗎有諒解書)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取保候審后檢察院不起訴的可能性大嗎
法律主觀: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屬于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人的臨時強制措施,適用于刑事訴訟期間的任何階段。但是否能辦理,要根據所犯罪行和具體情節是否符合取保的條件。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申請提交后由公安機關審查,若同意取保候審申請,則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不起訴的機率有多大
在刑事案件如果是公訴案件的,由檢察機關代表國家進行訴訟,而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間,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候審,以獲得相對的人身自由,那么取保候審不起訴的機率有多大?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一、取保候審不起訴的機率有多大
是否要起訴與取保候審沒有必然聯系,而是要要依據檢察機關掌握的證據而定,如果符合不起訴條件的就會不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取保候審的條件
(一)取保候審的申請: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申請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聘請的律師。
(二)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會不會被起訴是說不準的,要依據檢察機關掌握的證據而定,如果符合不起訴條件的就會不起訴。
取保候審大部分不起訴
有可能。滿足不起訴的條件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取保候審后可以爭取不起訴的情況有:1、嫌疑人因為證據不足被取保候審一年的取保候審期限中如果偵查機關無法收集到有效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確實犯罪,嫌疑人將不會被起訴。2、檢察機關認為嫌疑人雖然構成犯罪,但是情節輕微依照法律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應該做出的不起訴決定。
一、取保候審有可能不起訴嗎
有可能。滿足不起訴的條件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取保候審后可以爭取不起訴的情況有,
1、嫌疑人因為證據不足被取保候審一年的,取保候審期限中如果偵查機關無法收集到有效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確實犯罪,嫌疑人將不會被起訴。
2、檢察機關認為嫌疑人雖然構成犯罪,但是情節輕微依照法律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應該做出的不起訴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二、取保候審期限到了怎么辦
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并于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后,應當立即執行,并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并書面通知決定機關。
執行機關應當及時向被取保候審人宣布退還保證金的決定,并書面通知其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取保候審后檢察院不起訴的幾率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會不會被起訴是說不準的,要依據檢察機關掌握的證據而定,如果符合不起訴條件的就會不起訴。酌定不起訴是指符合所規定的某種情形時,人民檢察院可以斟酌具體案情和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現來確定,或者是提起,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或者是放棄、終結訴訟。
取保候審的方式有兩種:
1、一種是提出保證人擔保。也就是說,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一種是提供保證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并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有關規定,取保候審結束時,應當退還保證金。
3.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能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
取保后檢察院不起訴就沒事了嗎
取保候審檢察院不起訴不是就沒事了,還需要進一步等待結果。取保候審,是等候審判。取保候審一般都是處于立案偵查階段,現在還是嫌疑人身份。如果公安局最終覺得不立案或者立案后到了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決定不起訴,那就沒事了。所以目前還要等一等結果。
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檢察院不起訴的三種情形:
一、法定不起訴(絕對不起訴)
法定不起訴,是指《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1款規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這種情形我們稱之為絕對不起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法定不起訴適用于以下六種情形: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酌定不起訴(相對不起訴)
《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2款規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從刑事訴訟法規定看,酌定不起訴的適用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構成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二是犯罪行為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依照刑法規定,以下幾種情形可以適用這種不起訴:
(1)犯罪嫌疑人在中國領域外犯罪,依照中國刑法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在外國已經受過刑事處罰的(《刑法》第10條)
(2)犯罪嫌疑人又聾又啞,或者是盲人的(《刑法》第22條)
(3)犯罪嫌疑人因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險過當而犯罪的(《刑法》第20-21條)
(4)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刑法》第22條)
(5)在犯罪過程中自動中止犯罪或者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沒有造成損害的(《刑法》第24條)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刑法》第27條)
(7)被脅迫參加犯罪的(《刑法》第28條)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現或者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刑法》第67條、第68條)。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也可以不作出起訴決定,在確認犯罪嫌疑人有上述情形之一后,還必須在犯罪情節輕微的前提條件下才能考慮適用不起訴。即人民檢察院要根據犯罪嫌疑人的年齡、犯罪目的和動機、犯罪手段、危害后果、悔罪表現以及一貫表現等進行綜合考慮,只有在確實認為不起訴比起訴更為有利時,才能做出不起訴決定。
三、證據不足不起訴
《刑事訴訟法》第140條第4款規定,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的,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這種不起訴的適用前提是案件必須經過補充偵查。這里需要指出,所謂“可以”做出不起訴決定,并不意味著檢察機關有權在起訴與否之間做出自主選擇,因為證據不足屬于不具備起訴條件的情況,因而不能提出起訴。在此意義上,所謂“可以”一詞的表述并不準確,科學的含義是“應當”。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規則》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確定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或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屬于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可以做出不起訴決定:
(1)據以定罪的證據存在疑問,無法查證屬實的
(2)犯罪構成要件事實缺乏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的
(3)據以定罪的證據之間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據證據得出的結論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后檢察院不起訴的幾率
法律分析:
取保候審是強制措施的一種,是我國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以保證其在取保候審期間的行為不逃避偵查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僅適用于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適用緩刑的犯罪嫌疑人較多。但是,取保候審畢竟只是一種強制措施,并不是實體處理結果。被取保候審的當事人仍有可能被判處實刑。但相比沒有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判緩刑的幾率就要大得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取保候審大部分不起訴
【法律分析】:1、這只是一個程序要求,公安機關采取取保候審是因為認為你是犯罪嫌疑人,人民檢察院不批捕是因為證據不足。但是為了以防萬一,如果以后有證據可以證明構成犯罪行為,可以防止因為沒有采取取保候審措施導致的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所以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2、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證人因履行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費用,應當給予補助。證人作證的補助列入司法機關業務經費,由同級政府財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單位的證人作證,所在單位不得克扣或者變相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十二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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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取保后不起訴的可能性有多大
檢察院取保不起訴的可能性大不大,要根據是否存在違法事實而定,如果犯罪事實在取保期間審查后認定的,那么就是需要起訴到法院追究法律責任的,但如果犯罪事實不成立的則不需要起訴處理。
一、檢察院取保不起訴的可能性大嗎?
檢察院取保不起訴的可能性大不大,要根據是否存在違法事實而定,起訴的條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會的可能,所以才予以起訴,因為不適合取?;蛘弑O視居住的條件,但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以下情形的話,那么還是可以取保候審的: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取保候審的辦理程序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檢察院取保的情況下,仍然在對案件進行審查認定,是否起訴需要由當事人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處理的,需要由司法機關根據實際來作出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
取保候審不起訴的概率有多大
法律分析:嫌疑人在取保候審的期間內,是無法判斷犯罪嫌疑人是否會被起訴的。要看檢察機關掌握的證據,如果符合不起訴條件的,就可以不起訴。如果犯罪的情節明顯輕微并且造成的危害不大,不構成犯罪的,或者追訴期限已滿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偵查的,應該要撤銷對應的案件,或者不起訴、終止審判、宣告無罪釋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取保候審后不起訴概率多大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會不會被起訴是說不準的,要依據檢察機關掌握的證據而定,如果符合不起訴條件的就會不起訴。酌定不起訴是指符合所規定的某種情形時,人民檢察院可以斟酌具體案情和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現來確定,或者是提起,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或者是放棄、終結訴訟。
取保候審的方式有兩種:
1、一種是提出保證人擔保。也就是說,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一種是提供保證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并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有關規定,取保候審結束時,應當退還保證金。
3.對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取保候審的,不能同時使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
取保候審期間是什么意思?
1.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2.取保受審只是限制而不是剝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它是一種強度較輕的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