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多長時間收到傳票(女方起訴離婚多長時間收到傳票)
對方起訴離婚多久能收到傳票
對方起訴離婚10天至1個月內能收到。
傳票立案后要向對方送達一般7日內向被告送達傳票,現實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傳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況下在10天到一個月內。
起訴離婚流程:
1、寫離婚起訴狀;
2、準備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層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3、法院受理了該離婚案件后,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4、調解;
5、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代理人,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
協議離婚流程如下:
1、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橐龅怯洐C關必須是在其中一方當事人的常住戶口所在地;
2、婚姻登記機關在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且已經對子女和財產問題進行處理的,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能辦理離婚,符合離婚條件,等待30天的離婚冷靜期,期間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綜上所述,立案后要向對方送達被告送達傳票,現實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傳票一般由法院掌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上述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第一百三十條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并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一條
審判人員確定后,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
男方上法院起訴離婚,女方第幾天收到法院傳票
法律主觀:
女方起訴離婚,最長是十二日能收到法院傳票。法院一般是將傳票、送達回證與起訴書副本等材料一起發出給被告,而起訴書副本送達時間為立案之日起五日內。法院決定是否立案是七日,送達給被告的時間是五日。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起訴離婚多久能收到傳票
起訴離婚開庭三日前能收到傳票。根據法律,提交起訴材料后,法院有1-7天的立案審查時間,立案后有1-5天的送達起訴狀的時間,再加上30天的舉證期限,到開庭一般要32-42天時間。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會在開庭三日前用傳票傳喚當事人。
因此,立案后根據承辦案件法官時間不同,一般一個月左右開庭。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且沒有法律規定應當判離的情況,第一次一般不會判離。在第一次駁回后隔6個月且分居的情況下再次起訴,法院在此情況下一般都會判離。
以下情況調解無效的可以準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7、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應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直接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2、人民法院受理訴訟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立案。
3、法院立案之后,應當對離婚訴訟開庭審理。
4、人民法院在審理結束后,必須按照審理的情況作出正確的判決,并且按照規定向當事人宣判。
5、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需要的材料,具體如下:
1、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2、離婚協議書;
3、當事人雙方的結婚證;
4、當事人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請離婚登記證明。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4、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賬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起訴離婚被告幾天能收到傳票
法律主觀:
起訴離婚法院立案后一般五天內向被告送達傳票。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五條送達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起訴離婚傳票幾天下達
法律主觀:
起訴離婚通常會在法院立案后的7天內下傳票。在司法實踐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傳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況下是在10天到一個月內。在司法實踐中,離婚糾紛開庭后一般會在一個月內判決。開庭時雙方都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原件、開庭傳票以及所有證據材料原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
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一般起訴離婚幾天收到傳票?
根據法律,起訴立案以后有1-7天的立案審查時間,1-5天的送達起訴狀的時間,其次普通民事訴訟有一個月的訴前調解期間,再加上30天的舉證期限,到開庭一般要30-60天時間。立案后根據承辦案件法官時間不同,一般二個月左右開庭。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且沒有法律規定應當判離的情況,第一次一般不會判離。在第一次駁回后停6個月且分居的情況下再次起訴,法院在此情況下一般都會判離。
起訴離婚起訴的地點如下:
1、一般由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如被告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則由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2、如一方外出打工超過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3、雙方均外出打工,首先看雙方離開戶籍所在地是否超過一年,如已經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起訴時,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則由原告起訴時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轄;
4、一方在國外定居,由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5、雙方在國外定居,如在國內結婚的,則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轄,如在國外結婚的,則在一方原戶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轄;
6、雙方都在國外但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被告原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7、雙方均取外籍,在中國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轄;一方在中國定居,則由定居地法院管轄;
8、一方在看守所或監獄服刑,被監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監禁地法院起訴離婚。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三個必經階段。
1、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3、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起訴離婚對方什么時候能收到傳票
法律主觀:
起訴離婚對方會在開庭前3天收到法院的傳票。一般離婚案件會在一個月左右開庭。這一個月的時間大致包含了立案所需的7天,送達起訴狀所需的5天,等待對方提交答辯狀所需的15天。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起訴離婚多久收到傳票
法律主觀:
一般在立案之日起的5日內,當事人就可以收到法院送達的關于離婚訴訟案件的傳票,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起訴離婚對方多久收到傳票
法律主觀:
起訴離婚的,對方一般會在法院立案后的五日內收到起訴狀副本。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等。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
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起訴離婚多久收到傳票
起訴離婚后一般情況下是在十天到一個月內收到傳票。起訴離婚立案后,法院一般會在七日內向被告送達傳票。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傳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況下是在十天到一個月內。在司法實踐中,離婚糾紛開庭后一般會在一個月內判決。開庭時雙方都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原件、開庭傳票以及所有證據材料原件。
起訴離婚的流程:
1、寫民事訴狀,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寫訴訟請求、寫事實與理由;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
6、法院給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