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傷工程款怎么處理(工地工傷找哪個部門解決)
工地上工人受傷怎么賠
法律主觀:
眾所周知,工人在工地上班,由于工地環境具有危險性,容易受傷。工傷是因為工作原因直接或間接造成的,為了區分工傷與正常受傷,對于工傷的賠償與認定都是有一定的法律標準的。一、個人的工地上工傷怎么賠償個人工地工傷也需要賠償,如果該工地的總包為用人單位就需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賠償。如果該工地的總包為個人的,則按雇傭關系賠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二、私人老板工地上受傷的算不算工傷1、工作原因受傷,屬于工傷;2、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3、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三、工傷賠償護理費怎么算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
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
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工地上發生工傷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員工需要根據工傷流程進行處理:1、及時送往醫院治療。2、申請工傷認定,由單位或者個人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認定為工傷。3、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在員工治療完畢或者達到一定醫療期之后向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工傷鑒定,判定傷殘等級。4、待遇審核,員工或者單位根據醫院的治療發票、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鑒定書等想社保中心申請待遇審核,下發工傷待遇,包括醫療費用以及傷殘補助費用。5、如果員工需要解除勞動關系,有傷殘員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的待遇?!渡鐣kU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律客觀:
發生工傷可以申請工傷認定。根據《工傷認定辦法》規定,整個工傷認定的程序則包括申請、審核、認定等各個環節。1、向當地工傷管理部門申報工傷認定,一般由單位申報,單位不申報的個人也可以申報。對于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工傷認定辦法》還規定了受理的時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2、經工傷管理部門認定工傷后,已經購買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支付治療等費用,沒有購買工傷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支付費用。如果嚴重,先申請傷殘等級鑒定,不嚴重就省掉這樣的程序。再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訴。也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工傷保險條例》還規定,對于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堅定結論一般60日內會做出,特殊的可以延長30日。發生工傷怎么賠償: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很多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等證明,還往往需要勞動關系的認定。1、一級至十級的,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根據不同致殘等級,分別為傷殘職工負傷前十二個月內平均月工資收入的24個月至6個月。其中:一級24個月、二級22個月、三級20個月、四級18個月、五級16個月、六級14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8個月、十級6個月。2、致殘一級至四級的,應當退出生產、工作崗位,平均月工資收入的90%至75%。其中:一級90%、二級85%、三級80%、四級75%。職工易地安家的,發給安家補助費。標準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旅途所需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職工到達退休年齡時,傷殘撫恤金低于國家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標準的,應當按照基本養老金的標準補足差額部分。3、工傷職工經評殘并確認需要護理的,按月發給護理費。護理標準依照護理等級全部護理依賴、大部分護理依賴、部分護理依賴的護理費標準分別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4、致殘五級至十級的,原則上由企業安排適當工作。如本人愿意自謀職業并經企業同意的,或者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擇業的,企業發給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補助標準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五級30個月、六級25個月、七級20個月、八級15個月、九級10個月、十級5個月。5、工傷職工需安裝假肢、儀眼、鑲牙和配置代步車等輔助器具的,需經醫療機構提出意見,企業勞動鑒定委員會審批后,其購置、安排和維修費用按國產普及型標準報銷。
在工地出的工傷怎么賠
在工地出現工傷,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賠償:
1、及時就醫:發生工傷后應該及時就醫,確保傷勢得到治療和記錄。
2、報告單位:應該向所在單位報告工傷情況,讓單位安排工傷鑒定,并及時向工傷保險單位報案。
3、工傷鑒定:工傷保險單位會安排工傷鑒定,確認工傷的性質和程度,以便后續的賠償和補償。
4、進行賠償:根據工傷鑒定結果,工傷保險單位會進行相應的賠償和補償,包括醫療費、傷殘津貼、護理費等。
工傷申請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工傷事故證明:需要提供工傷事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由單位或事故處理部門出具;
2、醫療證明:需要提供經醫院或診所出具的醫療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工傷事故造成的傷害和醫療費用等;
3、身份證件: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證明個人的身份;
4、勞動合同:需要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證明個人與單位的勞動關系;
5、工資和社保證明:需要提供最近的工資單和社保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證明個人在工傷事故前的工資和社保繳納情況。
綜上所述,針對不合理的工傷申請單位不配合的情況,應該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并盡可能地爭取到應有的工傷賠償和醫療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地上出現工傷怎么賠償
工地出了工傷應該索取下列賠償:工人去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所產生的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以及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費等。
一、工地工傷如何賠償
在工人受傷情況下不能每天出勤的都應該采取停工留薪的方式,而規定的是:
1、受傷的工人已上班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每個月的工資(包括施工單位的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補貼以及加班工資)計算其原工資;
2、工人受傷但上班尚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每個月的實法工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3、工人受傷但上班沒滿1個月的,按合同標明的每個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如果還沒約定好或者還在試用期內的工人是按照不低于本市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受傷了的工人因為家庭或者日常實際情況和就業需求,同時經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識別,受傷工人已經需要用到假肢、矯形器、輪椅等輔助人體的醫療器械(輔助工具),而工人支付的費用工作單位是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由于受傷情況較嚴重的或者不能到施工地出勤工作的,施工單位是應該與工人繼續保留著勞動關系的,再由工作單位按照每個月都加上工人受傷的傷殘津貼,并且工作單位應該也要按照規定為受傷工人繳納應該繳納的社保費用。如果受傷的傷殘津貼是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所固定好的標準應該讓工作單位再補上差額的。
二、什么情況下可以主張工傷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以下兩種情形發生的可以主張工傷賠償:
1、因工傷死亡時可以獲得工傷賠償。員工在工地上勞動,因公負傷導致勞動者死亡的,可以獲得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等項目賠償。被扶養人生活費是指工傷導致勞動者死亡或者是喪失了勞動能力,用人單位需要為勞動者承擔被扶養人的扶養責任。
2、勞動者因工負傷沒有死亡的情況也可以獲得工傷賠償。一般的工傷賠償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生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三、工地上受傷怎么主張賠償?
1、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發生工傷事故之后,需要先就工傷問題進行工傷認定,只有經過認定為工傷之后,才能獲得工傷賠償。非因工負傷的,用人單位沒有過錯的,可以免除工傷賠償責任。
2、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在認定為工傷之后,就需要對工傷問題進行賠償。賠償費用的大小根據工傷程度以及相關的賠償項目進行計算。工傷傷殘程度的鑒定也涉及到勞動能力的鑒定,喪失了勞動能力的,即使勞動者沒有死亡,用人單位仍需承擔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
3、和解、仲裁或者訴訟。在進行工傷認定以及對工傷賠償數額的計算后,雙方可以就該賠償的賠償方式以及賠償數額等問題進行協商,可以協商解決的,那最好。不能協商解決的,勞動者為了維護自身的權益,只能采用仲裁和訴訟的方式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工地工傷怎么賠付標準
法律主觀:
在工地受傷一般走 工傷 賠償途徑 農民工工傷賠償 標準主要講的是農民工 工傷賠償標準 ,并介紹了 醫療保險 待遇, 傷殘 保險待遇,工亡保險待遇以及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等內容,并提供免費的專業的 法律咨詢 服務。 一、醫療保險待遇 (一) 醫療費 第29條第3款 1、標準:從 工傷保險 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簽有服務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2)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 伙食補助費 第4款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 住院期間。 (三)食宿交通費 第4款 1、標準: 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要求:(1)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 (四)康復治療費 第6款 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1)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2)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五)輔助器具費 第30條 1、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2)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條 1、標準: 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1) 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 12個月。(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 (七)生活 護理費 第31條 1、標準: 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 工資 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已評定 傷殘等級 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 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八) 工傷復發 的費用 第36條 1、標準: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 工傷待遇 。 2、要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 二、傷殘保險待遇 (一)傷殘補助金 1、標準:一級 2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級 22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級 20個月的本人工資 四級 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1)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醫療待遇。(2)致殘被鑒定一至四級傷殘的,保留 勞動關系 ,退出工作崗位。(3)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 級一次性支付 (二) 傷殘津貼 1、標準:一級 本人工資的90% ; 二級 本人工資的85% ;三級 本人工資的80% ;四級 本人工資的75%。 2、要求:(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2)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到 退休年齡 并辦理 退休 手續后,停發津貼,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 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傷殘補助金 1、標準: 五級 16個月的本人工資 ;六級 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四)傷殘津貼 1、標準:五級 本人工資的70% ;六級 本人工資的60%。 2、要求:(1)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2)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 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 社會保險 費。(3)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4、備注:單位沒有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參考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金標準。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4款。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六)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七)護理費 1、標準: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3款、第32條。 (八)傷殘補助金 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 按月享受傷殘津
工人在工地受傷怎么賠償
在建筑工地干活受傷的賠償方式:
1、如果屬于工傷的,可以賠償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如解除勞動關系的,還要賠償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2、如果職工因工死亡的,還要賠償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3、如果不屬于工傷的,可以要求侵害行為人作出人身損害賠償,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按實際發生的費用進行賠償;
2、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3、康復治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4、輔助器具費。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5、停工留薪工資。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6、護理費。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