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18歲后讀大學撫養費(離婚孩子18歲后讀大學撫養費男方給怎么寫)
離婚后孩子滿18歲大學費用誰出?
離婚后孩子滿18歲大學費用同樣也是可以由父或母自愿支付,但對于應該要由誰支付就要看父母如何協商,一般給予撫養費的一方直到孩子十八歲就會自然終止,如果在孩子滿18周歲之前拒絕支付撫養費是會承擔法律責任的。
一、離婚后孩子滿18歲大學費用誰出?
離婚后孩子滿18歲大學費需要由雙方共同承擔;孩子撫養費支付到18周歲,尚在讀高中不能獨立生活的除外。所以上大學時只要年滿18周歲,父母沒有強制撫養的義務,基于自愿原則支付孩子上大學的費用的,法律并不限制。其次,各個省份有的有地方規定,根據具體情況仍然判決父母視情況給予尚在大學讀書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一定的生活。
再次,男女雙方在協議離婚時,約定一方支付子女撫養費到獨立生活為止。那么只要該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均要受到約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協議的,可以主張一方履行。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二、撫養費支付的金額?
根據《民法典》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條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第五十一條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綜合上面所說的,孩子十八歲就代表著已經成年了,只要孩子已經成年,那么父母就沒有再支付撫養費的義務 ,但如果孩子還在讀書還沒有完全獨立,那么對于父母來說就需要繼續支付這筆費用,因而就會由父母來進行協商,這樣才能保障到孩子的合法權益。
十八歲后上大學還能要撫養費?
十八歲后上大學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夠再要撫養費用的,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撫養費用支付的條件是自律上在學校接受高中以下的學歷的。所以上大學的情況之下,已經是不屬于支付撫養費用的情況了。
一、十八歲后上大學還能要撫養費?
十八歲后上大學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夠再要撫養費用的,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有要求父母給撫養費的權利: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觀原因(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二、撫養費變更的規定是什么?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 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撫養費用主要指的就是父母雙方離婚,所以沒有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需要對孩子支付學習和教育的費用。當然這個撫養費用在進行支付的時候并不是無時間限制的,只要孩子年滿18周歲就可以不予支付。
離異判決書上的撫養費直到獨立生活為止,現在孩子已經18歲了,上大學,能不能不給?
男女雙方離婚后,孩子撫養費支付到18周歲,尚在讀高中不能獨立生活的除外。所以上大學時只要年滿18周歲就被排除在外,父母沒有強制撫養的義務,基于自愿原則,法律并不限制。其次,各個省份有的有地方規定,根據具體情況 仍然判決父母視情況給予尚在大學讀書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一定的生活費用。再次,男女雙方在協議離婚時,約定一方支付子女撫養費到獨立生活為止。那么只要該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均要受到約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協議的,可以主張一方履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18歲以后上大學撫養費
18歲以后上大學撫養費介紹如下:
年滿十八周歲。另一方是沒有法定的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才需繼續給付。
但《婚姻法》第21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痘橐龇ā方忉?一)第20條規定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有要求父母給撫養費的權利: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觀原因(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
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 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需要向子女支付的相關費用。但是一般來說撫養費在子女18歲的時候就可以不需要進行支付,因為子女已經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對于撫養費來說,一般是指父母供養子女的相關費用,也可以指父母雙方離婚之后為撫養子女的一方。
孩子讀大學還要繼續給撫養費嗎
孩子讀大學了還要給撫養費。
因為孩子雖然已滿十八歲,但是并未獨立生活,沒有收入來源,所以父母仍然需要給付撫養費,如果當孩子獨立生活工作了的,就需要付撫養費。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所以當子女無經濟來源、不能獨立生活時,作為父母依舊要負擔孩子的撫養費。
孩子撫養義務是否可以放棄,具體如下:
孩子撫養義務不可以放棄。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所以父母不可以放棄撫養孩子,父母放棄撫養孩子的,未成年子女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起訴,要求父母依法對自己履行撫養義務。
綜上所述,離婚后孩子大學期間父母離婚還需要給撫養費。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撫養費的給付是以18歲為限的,但如果孩子成年后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長要給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年滿18周歲上大學還可以要撫養費嗎
年滿18周歲上大學還不可以要撫養費。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有要求父母給撫養費的權利: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觀原因(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孩子18歲后讀大學撫養費
法律主觀:
父母有 撫養 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未成年 子女撫養費 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雙方可以協商 撫養費 的數額,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 離婚 后,子女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孩子滿18歲還在上學撫養費咋算
孩子滿18歲還在上學的撫養費,由父母雙方協商處理。
一般來說年滿18周歲的子女,父母不需要支付撫養費。法律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需要父母支付撫養費,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撫養費標準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其撫養費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支付,對于在像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具體數額原則掌握在800~2000元/月。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高收入的人群。按照上述所說比例計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
3、對于低收入人群。則需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綜上所述,撫養費,是指父母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負擔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費用。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年滿十八歲,父母離婚。但是還是在校學生,還可以問父母要撫養費嗎?
可以,只要是學費在合理范圍內,會得到法院支持。
《婚姻法》第21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婚姻法》解釋(一)第20條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據這項規定,尚在校就讀的子女屬于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但是對于尚在校就讀并沒有做出具體的界定,所以在當時的司法實踐中,均認為成年大學生應視為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支付大學期間的撫養費。
擴展資料
給付期限
撫養費主要是父母離婚后對未成年子女應盡的撫養義務的體現,所以撫養費原則上的給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撫育費給付期限包括原則期限和特殊期限兩種:
1、原則期限:
根據子女成年的含義,原則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歲為止。如果子女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也就是16周歲以下,父母必須支付撫養費,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視情況給付,18周歲以上就不再給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況下雖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養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
(3)成年子女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況之一的子女,有負擔能力的父母仍要負擔撫養費,這也是為了合理維護子女的利益。畢竟現實生活中孩子18歲才剛上大學,正是需要錢的時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時候離婚,按當時生活水平確定的撫養費不可能滿足大學學習生活的需要。
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體殘疾或者自閉癥,可能一生都無法獨立生活,這種情況更不能因為其成年就終止支付撫養費,這也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正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撫養費)
18歲的大學生還有撫養費嗎?
下面為您解答這個問題。首先來說上學期間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首先是一般18歲以后,父母就不需要給撫養費了。因為只要孩子超出了十八周歲,父母對孩子就失去了法定的撫養義務。該法定義務一般包括孩子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父母已無法定支付的義務。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相關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在校就讀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如果成年子女在上大學期間,沒有經濟來源,不能獨立生活,并且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父母仍有義務支付必要的撫養費。
二、法律規定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而對于已滿18周歲的成年人卻仍然是在校的大學生,其沒有工作,沒有經濟來源,不能獨立生活,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也規定,其父母如有給付能力,仍須負擔必要的撫養費。本案中的情形即屬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