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再婚財產怎么繼承(離婚后繼承億萬財產電視劇)
再婚夫妻房產怎么分配和繼承
法律主觀:
分配的方法是: 夫妻的 共同財產 原則上由雙方平分,雙方對共同財產的分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繼承 的方法是: 一、夫妻對財產的繼承有 遺囑 、 遺贈扶養協議 的,由 遺囑繼承 人、受遺贈人繼承財產; 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由其配偶、父母、子女作為第一順位 繼承人 來繼承財產,原則上各 法定繼承人 平均分割被繼承人的財產。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 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父母離婚母親再婚的財產怎么繼承
法律主觀:
離婚后父母再婚,繼承的方式是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若是沒有遺贈扶養協議,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若是都沒有的,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父母離婚后再婚,子女對其財產有繼承權嗎?
在中國,父母離婚后再婚,子女對其財產是否有繼承權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下面是可能的情況和對應的情況說明:
1、離婚前所得的財產:離婚前所得的財產,包括婚前財產和離婚協議中劃分的共同財產,屬于原夫妻的財產,離婚后再婚的情況下,子女通常不具有繼承權。
2、再婚后所得的財產:再婚后所得的財產,包括婚后共同財產、個人財產、遺產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其中每個夫妻的份額是根據婚姻法規定的原則來確定的。在夫妻一方去世時,子女通常具有繼承其份額的權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離婚后的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在離婚和再婚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例如虛假訴訟、虛假協議、惡意轉移財產等行為,可能會對子女的繼承權造成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子女可以依法通過民事訴訟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總之,子女是否對離婚后再婚的父母財產具有繼承權需要具體分析情況。
二婚夫妻房產繼承怎么辦
二婚房產如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是既沒有遺贈扶養協議也沒有遺囑的應當按照法定繼承。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再婚后的財產,屬于再婚夫妻個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沒有死亡之前,子女無權分配和繼承。雙方當事人的婚內財產及婚前財產約定,只要意思表達真實,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有遺囑,則按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按照繼承法規定的順序繼承。
再婚后一方去世后房產如何分配
1、夫妻再婚后購買的房產如無約定則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去世,則應當將一方的份額先析產,然后再由繼承人繼承。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兩人婚后的共同財產的一半”“丈夫的婚前財產”=丈夫的遺產如果丈夫沒有立遺囑,那么由法定繼承人繼承:妻子,子女,父母。繼承份額的多少也會考慮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照顧和付出的多少而適當加以調整。
2、、如果房子是現在夫妻的共同財產,原則上男方的遺囑只能處理屬于自己一半的房產;
3、如果不立遺囑,那么涉及男方的遺產,按法定繼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繼承;
4、如果沒有遺囑,男方的孩子有權主張繼承。
再婚房產如何繼承
(一)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遺產已經繼承完畢,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積蓄購買的公有住房應視為個人財產,購買時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齡優惠僅屬于一種政策性補貼,而非財產或財產權益;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遺產沒有分割,購房款如果是夫妻雙方的共同積蓄,所購房屋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如果是配偶一方的個人所得,所購房屋應視為個人財產,婚前房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后意外去逝,有遺囑的,按有效遺囑繼承,無遺囑的,按法定繼承,由配偶、父母、子女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3、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4、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綜上所述,再婚家庭房產在繼承時,如果房子是再婚前的,則屬于一方個人的財產。如果被繼承人在離婚協議中,明確房子是給前妻的孩子,則房子不再屬于被繼承人。被繼承人的后妻以及后妻的孩子不享有繼承權。如果是再婚后取得的房產,則屬于夫妻共同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父母離婚再婚財產怎么繼承
根據法律規定,分割父母一方的再婚遺產的方式是:首先要分出再婚后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作為遺產,然后按照遺贈扶養協議繼承、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的順序分別繼承?!睹穹ǖ洹返谝磺б话俣龡l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再婚夫妻遺產怎么分配和繼承
再婚后遺產繼承順序是:
(1)先進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然后就可以確定遺產份額。
(2)如果沒有遺囑,則由被繼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平均分割被繼承人的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再婚家庭房產如何繼承
如果是再婚前的房子,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其在離婚協議中已經確定給前妻孩子的,這房子不再是他的財產,其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沒有繼承權。再婚后取得的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有權繼承。
一、再婚家庭房產如何繼承
如果是再婚前的房子,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其在離婚協議中已經確定給前妻孩子的,這房子不再是他的財產,其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沒有繼承權。再婚后取得的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有權繼承。
二、遺產繼承方式有哪些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三、遺囑的形式有哪些
遺囑的形式根據《繼承法》第17條的規定,遺囑有以下五種形式:
(1)公證遺囑。即立遺囑人至公證機關對其遺囑行為及遺囑內容進行公證;
(2)自書遺囑。即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該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書遺囑。即立遺囑人委托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見證人不得為遺囑確定的繼承人。
(4)錄音遺囑。即立遺囑人通過錄音或錄像的形式,確定其遺囑的內容。錄音遺囑同代書遺囑一樣,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并將其見證的情況進行錄音、錄像。完后,應將錄音、錄像內容封存,封口由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蓋封。
(5)口頭遺囑。即立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無條件書寫、錄音或辦理公證時,口頭訂立遺囑的行為??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遺囑的次數及形式,實質上亦為尊重公民隨時改變遺囑的意愿,因而在現實生活中會存在多份遺囑并存的情況。對于多份遺囑的效力認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2條:“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p>
再婚夫妻遺產怎么分配和繼承
再婚夫妻遺產的分配和繼承如下:
1、男女雙方之間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2、沒有約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分割財產;
3、若是對方出軌屬于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情形的,另一方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財產的分割方式:
(1)實物分割。即財物可以分割的情況下,在不影響其財產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對財產進行分割,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的財產;
(2)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變賣或者拍賣,夫妻雙方就變賣、拍賣取得的價金進行分割;
(3)作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財物,根據財物的價值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離婚后過錯方分財產的方式:
1、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所得原則上平分,一方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2、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3、具體財產分配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財產分配上是一般會考慮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5、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可主張多分配財產和損害賠償,并且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婚的財產如何繼承
法律主觀:
一、二婚的財產如何繼承
再婚后的財產,屬于再婚夫妻個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沒有死亡之前,子女無權分配和繼承。雙方當事人的婚內財產及婚前財產約定,只要意思表達真實,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有遺囑,則按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按照繼承法規定的順序繼承。按照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這里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這里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這里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夫妻共同財產,應先將一半夫妻財產分離,剩余一半屬遺產,由被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繼承。
二、什么是遺產
遺產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財產和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包括積極遺產和消極遺產。積極遺產指死者生前個人享有的財物和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權益,如債權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益等。消極遺產指死者生前所欠的個人債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范圍主要是生活資料,也包括法律允許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
三、法定繼承人怎么分配遺產
同意順位法定繼承人遺產分配應當均等,特殊情況下可以不均等。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對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做了明確規定,我們應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理解: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民法典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
3、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遺產:
(1)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條件;
(2)不盡扶養義務;
(3)繼承人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再婚后的財產,屬于再婚夫妻個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沒有死亡之前,子女無權分配和繼承。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