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財產保全(離婚訴訟財產保全是凍結雙方)
起訴離婚財產保全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觀:
采用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具備如下條件: 1、需要對爭議的財產采取訴訟中財產保全的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即該案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2、將來的生效判決因為主觀或者客觀的因素導致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主觀因素有,當事人有轉移、毀損、隱匿財物的行為或者可能采取這種行為;客觀因素主要是訴訟標的物是容易變質、腐爛的物品,如果不及時采取保全措施將會造成更大損失。 3、訴訟中財產保全發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決前。在一審或二審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審結,就可以 申請財產保全 。如果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當事人可以 申請強制執行 ,但是不得申請財產保全。 4、訴訟中財產保全一般應當由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 財產保全措施 。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職權裁定財產保全,因為根據 國家賠償法 的規定,人民法院依職權采取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錯誤的,應當由人民法院依法 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 夫妻一方起訴離婚 很多時候是圍繞財產分割引起的。為了防止對方在離婚訴訟階段隱藏、變賣共同財產,起訴一方可以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批準后會凍結對方賬戶。申請財產保全在 離婚案件中 經常用到,可以有效的保障 離婚財產分割 的公平。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四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離婚訴前財產保全流程是什么?
法律主觀:
眾所周知,為防止債務人轉移資產,保障將來判決生效后的順利執行,債權人往往會在訴前或訴中啟動財產保全程序,申請法院查封、扣押、凍結債務人財產。一、起訴離婚財產保全流程如何走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并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15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后申請。2、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3、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4、解除。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15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5、賠償。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二、起訴離婚財產保全需要多長時間1)訴訟申請保全離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訴前財產保全只有15天,15天內申請保全方如果不起訴,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如果在15天內向法院起訴,訴前財產保全轉為訴訟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一概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并且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后的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2)訴訟中申請保全離婚財產的,保全財物種類不同,期限各有不同財產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沒有終期的,一般都維持到判決生效后向法院申請執行之日止。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根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依職權主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到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開始執行。不同種類的財產的保全期限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維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沒有采取續封或者續凍措施的,保全措施將自動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繼續關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時間。需要繼續采取續保措施的,最好應在期限屆滿之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及時安排續保。具體期限為:1、銀行賬號、存款:首次六個月,續凍三個月。2、房產、土地:首次二年,續封一年。3、股權:首次二年,續凍一年。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國家股、社會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續凍一年。6、債券: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7、車輛:無期限限制。8、機器設備、貨物:首次一年,續封六個月。9、到期債權:首次二年,續凍一年。10、專利、商標權:每次六個月。財產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人民法院不停止財產保全裁定的執行。三、滿足哪些條件才能申請財產保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訴訟前的財產保全應具備兩個條件:1、必須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2、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駁回申請。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為保證將來作出的判決能夠得到有效執行,人民法院應當事人申請或者主動依職權,對當事人的財產或爭議標的物采取強制保護措施的訴訟保障活動。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基于國家賠償的壓力,一般不會主動地依職權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當事人申請訴訟中的財產保全只有一個條件,即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對訴訟中的財產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擔保,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若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而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那么人民法院將駁回申請人的申請。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從中,我們可以得知,起訴離婚財產保全流程如何走,起訴離婚財產保全需要多長時間,以及滿足哪些條件才能申請財產保全。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被告離婚時可以提出財產保全嗎?
您好,被告在訴訟離婚中可以提出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請,并提供相應的擔保??梢砸宰约好碌呢敭a作為擔保,也可以請擔保公司出具保函作為擔保,具體需要看您的實際情況判斷。
離婚訴訟比較復雜,建議咨詢專業律師獲取建議。如果您有更多問題,也可以聯系我們詢問。
起訴離婚怎么財產保全
法律主觀:
一、起訴 離婚 如何保全財產
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轉移夫妻共有的房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對該房產進行財產保全。實踐中,如果房屋雖然為共同財產,但產權記載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經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產轉移的過戶交易手續,將售房款歸為自己掌握。如果受讓方即買房方為善意,且支付了相當的對價,法院一般會認定該轉讓行為有效。而另一方的損失只能向擅自轉移房屋一方索賠。
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應該提供提保。意思就是說,既然你申請法院查封另一方的財產,那么你就應該在申請法院保全的同時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擔保,以保證自己的申請有錯誤時,另一方可以拿擔保彌補損失。
申請人財產保全的當事人,可以拿自己單方名下的財產擔保,也可以用第三人即擔保人的財產作保。當事人或擔保人如果用現金擔保,擔保數額一般要等同于欲保全財產的數額。如果要保全房屋,也可能提供另一套房屋作為擔保,只要二套房屋的價格差不多就可以?,F在法院一般都比較愿意接受現金擔保,簡單好處理。因此,提供另一套房屋作為擔保的同時,法院也會要求提供少量的現金作為擔保。
二、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材料包括
(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一份。
(2)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3)訴前財產保全擔保書及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原件。
(4)申請保全財產的具體線索。
(5)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糾紛的證明材料。
三、怎么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1)搜集其存折線索,記錄其開戶行,無論對方將款轉入何方,都不會有太大影響,可以申請法院查詢轉賬記錄,法庭上讓其說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審核其轉款必要性;
2)搜集其收入狀況的線索,必要時請律師出面調查,如果對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見存款,法庭上責令其說明收入開支,審查開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對于轉移不動產的:既是 夫妻共同財產 ,任何一方無權單方出售轉讓,否則另一方可以主張買賣無效,并追究其擅自處分共同財產的法律責任;
4)對于轉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購物發票或其它憑證;
5)對于低價出售夫妻共同財產和利用關聯企業惡意負債的:因其顯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東利益,可以主張其行為無效;
6)對于制作虛假債務的:與債權人對質,詢問細節問題,列出提問提綱,審查債務形成時間,必要時做筆跡鑒定,審查債務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7)對于虛報開支的:審查開支憑證,審查真實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時向有關單位調查了解。綜上所述,訴前財產保全一概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并且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后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離婚訴訟中財產保全申請流程
法律主觀:
在離婚訴訟中,若一方當事人轉移、隱匿、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企圖侵占對方的私人財產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訴訟中財產保全,那么離婚訴訟中財產保全申請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為您詳細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一、離婚訴訟中財產保全申請流程(一)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必須由申請人提供擔?;蚪患{保證金,并且當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二)目的是預防財產損失只有在訴訟爭議的財產存在毀損、滅失等危險,或者有證據表明被申請人可能采取隱匿、轉移、出賣其財產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職權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三)保全限于爭議財產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范圍應當限于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案件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數額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作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財產保全。(四)申請的法院離婚訴前財產保全,由當事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在人民法院采取訴前財產保全后,申請人起訴的,可以向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五)不動產的保全人民法院對不動產和特定的動產(如車輛、船舶等)進行財產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關財產權證照并通知有關產權登記部門不予辦理該項財產的轉移手續的財產保全措施;必要時,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該項財產。二、訴訟離婚的可否申請財產保全符合訴訟保全的情形的,可以申請訴訟保全。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三、離婚訴訟中被告能否申請財產保全離婚訴訟中被告能申請財產保全。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綜上所述,財產保全分為訴前財產保全與訴后財產保全,如果是在訴前提請的財產保全,則要在申請后的30天內提起訴訟,如果在期限內沒有提起訴訟,法院將自動解除保全措施,并且在申請時要提供相應的擔保。以上就是“離婚訴訟中財產保全申請流程”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謝謝閱讀。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怎么進行財產保全
法律主觀:
一、離婚怎么進行財產保全(一)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必須由申請人提供擔保或交納保證金,并且當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二)處于預防財產損失。只有在訴訟爭議的財產存在毀損、滅失等危險,或者有證據表明被申請人可能采取隱匿、轉移、出賣其財產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職權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三)保全限于爭議財產。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范圍應當限于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案件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數額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作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財產保全。(四)申請的法院。離婚訴前財產保全,由當事人向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在人民法院采取訴前財產保全后,申請人起訴的,可以向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五)不動產的保全。人民法院對不動產和特定的動產(如車輛、船舶等)進行財產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關財產權證照并通知有關產權登記部門不予辦理該項財產的轉移手續的財產保全措施;必要時,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該項財產。(六)法院裁定財產保全。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二、對方有房產怎么申請財產保全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保全人與被保全人的身份、送達地址、聯系方式(二)請求事項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三)請求保全數額或者爭議標的;(四)明確的被保全財產信息或者具體的被保全財產線索;(五)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的財產信息或資信證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擔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法律文書生效后,進入執行程序前,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應當寫明生效法律文書的制作機關、文號和主要內容,并附生效法律文書副本。三、訴訟中財產保全期限是多久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故財產保全期限為三十日?!睹袷略V訟法》司法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以上就是關于離婚怎么進行財產保全及其相關問題,訴訟發生前,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對被申請人的有關財產采取的強制措施。希望這些資料和步驟足夠的清晰,假如您對此仍有疑問的話還是建議您到相關律師事務所咨詢,希望對您有幫助,感謝您的閱讀。
法律客觀:
《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起訴離婚沒判財產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起訴離婚時法院沒有判決財產也不等于可以直接申請財產保全,申請財產保全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適用條件,比如對方有轉移、損毀或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這時候才能申請財產保全。
一、起訴離婚沒判財產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嗎?
起訴離婚沒判財產也不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申請財產保全有嚴格的條件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適用條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一條 訴前財產保全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二、離婚財產分割的相關規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離婚經濟補償】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經濟幫助】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起訴離婚時,如果原告的訴訟狀當中沒有寫清楚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財產分割,人民法院當然不會主動審理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糾紛,如果訴訟請求中有財產分割,人民法院肯定會依法審理并作出判決的。
離婚財產可以保全嗎
法律主觀:
財產保全 是指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免受損失而采取的 訴訟 上的保護性措施。在 離婚 案件中,夫妻一方將 夫妻共同財產 私自隱藏、處分、轉移,從而導致對方在法院判決后分割 共同財產 時使判決無法執行。為了防止出現這種情況,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根據我國《 民事訴訟法 》的規定,財產保全可以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如果在離婚案件中,一方當事人存在惡意轉移、隱藏、揮霍或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或個人財產,從而產生危機 子女撫養 、 財產分割 、共同 債務清償 等一系列問題時,在情況緊急、迫在眉睫時,另一方當事人有必要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時一并提出。
法律客觀: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2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在離婚案件中,一方轉移財產的,另一方為防止其對共有財產予以隱藏、變賣后者損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的同時,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人民法院將根據申請,依職權對家庭共有財產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申請財產保全雖為當事人的一項訴訟權利,但當事人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睹袷略V訟法》第96條規定:“申請有錯誤的,身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因此,申請人對申請財產保全應持慎重的態度。
夫妻離婚怎樣申請財產保全
法律主觀:
一、夫妻離婚怎樣申請財產保全夫妻離婚這樣申請財產保全:(一)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二)提供正當的申請理由;(三)申請財產保全的當事人提供擔保;(四)法院進行財產保全。在離婚案件中一般都是防止轉移共同財產才申請財產保全。二、財產保全的執行程序是怎樣的財產保全的執行程序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的規定。具體內容是:《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三、財產保全費用退還嗎一般在案件審理結束后,會退回擔保費用,申請費用是不予退還的。財產保全是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以上就是關于夫妻離婚怎樣申請財產保全及其相關問題,訴訟發生前,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對被申請人的有關財產采取的強制措施。希望這些資料和步驟足夠的清晰,假如您對此仍有疑問的話還是建議您到相關律師事務所咨詢,希望對您有幫助,感謝您的閱讀。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
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