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的效力如何去體現(法律的效力如何體現)
承諾的效力如何驗證和產生
承諾的效力體現為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因承諾自身原因遲到的,原則上承諾無效,為新要約;因非由于承諾人自身原因遲到的,原則上承諾有效;承諾人可以發出承諾后又撤回承諾,但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條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條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諾,生效的時間適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
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第四百八十五條
承諾可以撤回。承諾的撤回適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
承諾書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承諾書實際上是合同的一種,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就具有法律效力: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承諾的效力
承諾的效力體現在,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以及承諾生效的地點就是合同成立的地點;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時生效,對當事人產生法律拘束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條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條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諾,生效的時間適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
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第四百九十二條
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住所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承諾書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承諾書如果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承諾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承諾的事項不違法,不違背公序良俗的,承諾書具有法律效力。承諾書實際也是合同的一種。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怎么承諾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觀:
承諾有法律效力,但還需滿足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規定、主體適格等條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受法律保護。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條 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住所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承諾書如何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觀:
1、承諾書具 有法律效力 。承諾書一般是指一方對另一方承諾為或者不為某一行為的意思表示,必須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自承諾書到達對方時生效。 2、《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對人知道其內容時生效。 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生效。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采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對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時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統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數據電文進入其系統時生效。當事人對采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承諾書的法律效力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一、承諾書的法律效力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承諾書的法律效力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承諾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承諾書實際上是合同的一種,當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諾書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諾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權處分的物進行處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承諾書的法律效力
承諾書也是合同的一種,其法律效力體現對雙方當事人的約束,但是有效的承諾書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一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反映。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二是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公序良俗;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三是沒有侵犯他人利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民法典》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民法典》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民法典》第七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