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時未約定利息的在還款時該如何主張利息(借款違約利息多少合法)
欠條沒有約定利息,如何主張利息
法律分析:欠條未約定利息,不能主張借款期間的利息,但可以要求借款人按照年利率6%支付逾期還款以后的利息。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款合同沒有約定利息還可以主張利息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未約定利息的民間借貸,債權人不能在要求還款時向債務人索要利息。借款時約定了還款期限,或者雖然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但是債權人已經催告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還款的,債務人過了期限仍不還款,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支付逾期還款的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借條中約定了還款期限但是沒有約定利息,對方超期還款我可以請求他支付逾期利息嗎
法律主觀:
首先,借條沒有明確 約定還款期限 ,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主張還款,但需要給債務人合理寬限期; 其次,因借條上沒有明確約定利息,根據《最高院關于審理 民間借貸案件 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 利息約定不明 ,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關于審理 民間借貸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68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承擔逾期還款 違約責任 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民間借貸未約定利息可主張利息嗎,民間借貸中的利息應如何約定
法律分析:未約定利息的民間借貸,債權人不能在要求還款時向債務人索要利息。民間借貸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無息民間借貸: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如果民間借貸中未約定利息;或約定利息不明的,視為無息民間借貸,借款人在約定借款期間內不用支付利息。有息民間借貸: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合同成立: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實際履行完成時。
第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二)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六)違背公序良俗的。
沒有約定利息的借款如何主張利息
欠條未約定利息,不能主張借款期間的利息,但可以要求借款人按照年利率6%支付逾期還款以后的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1條至第125條的規定,借貸分為有息借貸和無息借貸兩種,其中公民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生活性借貸利率。生活性借貸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兩倍?!逗贤ā返诙僖皇粭l第二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時,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蹦壳?,國家規定民間借貸款利率最多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高利貸的利率不受國家保護。寫欠條時可以約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會支持。如果沒有約定利息,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間的個人借款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就視為沒有利息。欠條,沒有約定的,也是沒有利息,但是過了還款日,沒有還的,到時可以要求按銀行利息計算利息。
沒有約定利息的借款如何主張逾期利息
法律分析: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也沒有約定利息的應當支付逾期利息。因債權人對起訴之前向債務人主張權利的行為很難舉證,如可以舉證證明經催告,但是借款人仍不償還,可至催告之日起計算利息,如無法舉證證明之前是否催告,債權人向法院起訴視為催告,從起訴之日計算逾期利息。
借款雙方因利率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九條 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沒有約定利息,可以主張利息嗎
借款沒有約定利息,不可以主張利息。
法律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因此借款沒有約定利息不可以主張利息。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如何約定借款利息 未約定利息能否要求還利息
法律主觀:
未約定利息的民間借貸可否要求還利息是大眾普遍關心的問題。,《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據此,民間借貸關系,事實存在,受法律保護。雙方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由借據等在卷為憑,足以認定。被告理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及時返還借款。但因雙方未明確約定利息及還款期限,原告亦無充分證據證明存在該約定。故借款應視為不支付利息,原告關于利息請求不宜支持。,綜上,未約定利息的民間借貸在正常期限還款的,視為不用支付利息;逾期還款的,在還款期限內的利息無需計算,但需要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利率比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在現代社會中,利息條款或約定是民間借貸合同的重要內容,但個人之間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質,而因合同當事人之間本身具有的特定關系,所以利息條款的約定具有一定的隨意性。上述問題提醒我們在寫借條時,一定要將相關事項約定清楚,明確的提供書面的形式保留下來,否則遇到糾紛是就會有口難言。至于自然人之間進行借貸,不是必須要約定利息,雙方協商一致的話也是可以進行無償借貸,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借款的利息,借款的利息按實際的借款期限來計算,當然合同可以另有約定。民間個人借款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則視為不需支付利息,而且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借款的利息。,《民法典》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規定,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民間個人借款,無約定利息的不需支付,利率不得違反國家的規定。,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第一、和解法: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第二、調解法: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第三、仲裁法: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 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