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貨款屬于詐騙嗎(騙貨不給錢算詐騙嗎)
貨款沒給算詐騙嗎
法律主觀:
1、如果行為人一開始就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以欺詐的方式與當事人訂立合同,事后不付貨款的,一般是算詐騙的。但是,在現實中,不付貨款一般是只涉及民事糾紛的,當事人之間應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2、
法律客觀: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付了錢沒給貨算詐騙嗎
分為兩種情況:1、民事案件,對方因為客觀原因而不能按時交付,屬于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2、刑事案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屬于涉嫌詐騙,承擔刑事責任,附帶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為一般主體;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詐騙罪非法占有為目的情形如下:
1、侵吞,行為人將自己合法主管、經手、使用的本單位財物直接占為已有或者非法轉歸他人所有的行為;
2、竊取,將自己或者自己與共同經手、管理的本單位財物秘密地據為已有;
3、騙取,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取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財產;
4、其他手段。侵吞、竊取、騙取之外的犯罪手段。
詐騙罪應當如何認定
1、詐騙罪與借貸行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帳,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2、詐騙罪與代人購物拖欠貨款行為的界限。
對以代人購買緊缺商品的名義,取走貨款,沒買到東西,又擅自挪用貨款,拖欠不還款的行為,應著重考察其真實目的、雙方的關系、事情的起因、代辦人的具體行為、拖欠的情節、后果等等,從而正確判斷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圖。如能明確想代人購物,因故未能買到挪用仍擬歸還的,不能以詐騙罪論處。如果以代購為名,行詐騙之實,騙取大量財物,大肆揮霍,根本無意歸還,也無力歸還的,應以詐騙罪論處。
3、詐騙罪與集資辦企業因虧損躲債的界限。
如果確實是集資經商辦企業,但因經營不善,虧損負債,為躲債而外出,仍屬財產債務糾紛。這同詐騙犯以集資辦企業為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對于詐騙的違法事實,是需要由司法機關根據實際的涉案事實和后果來調查取證后進行判決處理的,不同的涉案情況所認定的處理依據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存在異議的,那么是可以上訴到法院進行處理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貨款不給錢屬于詐騙嗎
法律主觀:
看具體情況來判定:其一、如果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貨款,則行為人的行為算詐騙;其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不屬于詐騙?!睹穹ǖ洹返谒陌僖皇l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財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義務人的除外。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發貨不給錢屬于詐騙嗎
法律主觀:
發了貨不付款不一定屬于詐騙。一般情形下屬于違約行為,是民事糾紛,另一方應承擔繼續支付、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但如果不付款的一方在購貨時有詐騙目的,拒不付款的,數額達到三千元及以上的,可構成詐騙罪。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拖欠貨款算是詐騙嗎
法律分析:拖欠貨款一般不算是詐騙。詐騙是指行為人主觀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和詐騙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以欺詐手段詐騙他人錢財的行為。而拖欠貨款一般屬于違約行為,當事人通常沒有詐騙的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拖欠貨款屬于詐騙嗎
拖欠貨款一般不構成詐騙。都有以下解釋:拖欠貨款屬于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處理。但若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構成貸款詐騙罪,應當對其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