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條就一定能打贏官司嗎(有借條就能打贏官司嗎)
光有借條就可以勝訴嗎
光有借條起訴不一定能贏,還需要有其他能夠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據以及能夠證明債務人沒有履行還款義務的證據。法律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借條是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是起訴最有力的證據。但是不是有了借條就一定會打贏官司呢?答案是否定的,借條之所以是有力的證據,主要是因為能直觀有效的證明對方確實有借錢未還這一事實,但是如果借條寫得不規范,讓對方有空可鉆,失去了證明力,就不一定能勝訴了。
要使借條有證明力,在寫作過程中要注意一下幾點:
1、紙張質量
一般借錢后都是一段時間后才會歸還,中途如果出了差錯就會導致借條毀損,證據的滅失。因此,不要隨意拿一張紙寫借條,最好是完整且質量較好的。
2、借款金額寫法
首先是數額的確定,關于借錢的數額不能隨意,借多少寫多少,最好用大小寫,大小寫要一致。曾有人就因為借款金額的不一致導致糾紛產生。
3、借錢用途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在寫借條的時候只寫借了多少金額,卻很少寫借錢的用途的。這里進行說明,借出去的錢不能用于非法活動,如明知對方借錢用于非法活動還借其錢,則這種債權不受法律保護。
4、利率
和利息不一樣,x%利率為年息,x‰利率為月息,約定的利率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以內受法律保護,超過部分法律不保護。在借條中最好約定好具體的利率,明確具體金額。
5、還錢時間
還錢時間的約定關系到訴訟時效,否則過了訴訟時效,債權將得不到實現,所以最好約定好還錢時間并且記入借條中。
他人借錢不還怎么辦:
如果準備走司法途徑,那么首先要準備的是訴訟材料,而其中對訴訟起著決定性作用的是證據。為了實現債權,最好搜集以下證據:
1、借條,一般來說,用于討債的最有力的證據莫過于借條,它出自借錢一方之手,有對方的簽字,作為書證,極具效力。
2、人證,案件審理中,對方可以對己方證據進行質證,為了保證證據的充分性以及萬無一失,找到人證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錢時有其他人在場見證,那么可以找到這些人對債權進行證明。
3、對方財產證據。訴訟的最終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錢,但不少人為了逃避債務,就會將自己的財產轉移他處。
依《合同法》第74條第1款規定,債權人可以撤銷的債務人的行為:
1、放棄到期債權的行為;
2、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
3、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為;
為了避免拿不回財產的情況,就要搜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以行使撤銷權。借錢不還有借條的情況下,意味著當事人手里是有一定證據的,但有證據不代表證據一定會被法院采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對方認可借條官司會贏嗎
處理借條的經濟糾紛案件時,有對方書寫的借條,也不一定會贏,借條只是一個證據,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貸關系,并不是說打官司有借條就一定會贏,還要看借款的時間是否超過訴訟時效。
一、有借條的經濟糾紛一定會贏嗎?
有借條欠債不還打官司不一定會贏。要結合具體證據,比如借條的內容、自己的轉賬記錄、是否過訴訟時效等問題。認定大額借款的存在,除了要有借條或者借款合同,還要有付款的證據。尤其注意大額現金交付,付款時采用錄像或者拍照的方式固定原始證據,最好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付款,以減少類似糾紛的發生。
借條只是一個證據,是否能夠證明雙方的借款的事實,借款的金額,還款期限,借款人的身份,借款的支付情況,才是完整的借款事實,否則可能不一定打贏官司。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法律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二、還錢時必須要銷毀借條嗎?
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
債務應當清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借條的法律效力一般是指債權人起訴的訴訟時效,借條上約定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自約定之日屆滿起三年,沒有約定的,貸款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自寬限期限屆滿,可以在三年內向法院起訴。
三、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嗎?
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如果出借人僅有轉賬憑證的,出借人首先可以按民間借貸向法院起訴要求借款人還錢,關鍵是看下一步借款人如何抗辯。
因為轉賬可以存在于各種法律關系中,例如買賣、租賃、投資等等都可能會產生轉賬。借款人認可是屬于借款或借款人雖然主張是其它法律關系產生的轉賬憑證,但是不能有效證明的,則借貸關系成立,出借人主張還款會得到法院支持。借款人不認可是借款,主張是其它法律關系產生的轉賬憑證,并能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的,則雙方借貸關系不成立,法院不會支持。
有借條的經濟糾紛案件也不一定會贏,法律上對于還錢之后是否需要銷毀借條沒有明確的規定,具體的還要根據實際操作來決定,雙方在簽訂借條時,應當約定還款期限,從還款期滿之日開始計算,三年內借錢是沒有按時還款的,出借一方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有借條欠債不還打官司一定會贏嗎
法律主觀:
當事人有借條,債務人欠債不還的,打官司不是一定會贏,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于自己的主張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人民法院會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全面客觀的審查核實,然后根據相應的法律規定作出判決。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九條 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并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只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能打贏官司嗎
沒有轉賬記錄只有借條不一定能贏,是需要結合其他的證據來進行判斷的,比如說如果有證人證言或者是視頻資料等其他的證據。能夠證明確實存在著真實的借貸關系是可以勝訴的,即使是沒有轉賬記錄。
一、沒有轉賬記錄只有借條能贏嗎?
沒有轉賬記錄只有借條不一定能贏,是需要結合其他的證據來進行判斷的,可以起訴,但并不一定可以勝訴。在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不應簡單地將借條作為完全排斥其他證據證明效力的唯一債權憑證。在綜合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辯主張后,認為出借人所主張的借款資金來源和交付過程不符合日常經驗法則和高度蓋然性標準,存在明顯不合理性,無法就借款的實際交付形成心證的,應認定借款未實際交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條的規定,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二、借貸手續應當怎么確定?
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將承擔敗訴的風險。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后補上借條。還款時還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條,或共同銷毀借條。如果出借人聲稱借條丟失或損壞,還款人應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
以上就是借貸糾紛的具體處理情況,對于相關事項的辦理,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處理,對于沒有轉賬記錄的,雖然是可以憑借借條來進行起訴處理的,但如果不能直接證明借貸關系的,那么法院還需要進行調查取證后判決。
轉賬記錄和借條都是民間借貸案件當中非常重要的證據,如果一旦發現沒有這類型的證據,就可能會面臨著帶速的風險,但是也并不是絕對的,如果有人能夠提供其他的證據來證明確實存在真實界的關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