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離婚協議書對方又反悔了怎么辦(離婚協議簽字了反悔有效嗎)
已經簽了離婚協議書男方反悔怎么辦
法律分析: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協議書簽了字按了手印了一方反悔了怎么辦
離婚協議簽了一方反悔了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一、離婚協議簽了一方反悔怎么辦?
離婚協議簽了一方反悔了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協議無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訴,待法院審理后,才可依據法院的裁判申請執行。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
1、雙方是合法登記的夫妻,即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事實婚姻。
2、雙方離婚是完全自愿的,即配偶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愿。因受對方或他人的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所作出的離婚的意思表示無效。
3、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達成了一致意見。其中,子女問題,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擔監護責任,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子女的姓氏是否改變等。財產問題,包括共同財產合理的分割與處理,對共同債務的分擔,對住房的分配,對生活困難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
4、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三、協議離婚流程怎么走?
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必經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其步驟如下:
(1)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離婚協議書;
5結婚證。
此外,還應當交付辦理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應當進行認真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對不符合《民法典》和《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由此可見,離婚協議書也并不是不能反悔,但正常情況下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書就沒有反悔的余地了。有書面的法律憑證也不是對方想怎么做就能怎么做的,在對方當事人反悔之后也不能放任不管,但我們無法憑借離婚協議書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離婚協議已經簽字對方反悔怎么辦
法律主觀:
關于離婚協議簽字一方反悔這種情況,離婚協議后一方反悔可以通過法律解決。 一、如果在原有條件沒有變動的條件下,協議一旦簽署就發生法律效力,其條款同時受到法律保護,雙方應當自覺遵守。 二、如果發現對方曾經有轉移財產或者隱藏財產,則視為協議無效。可以要求重新對財產進行全理分割,重新簽署協議。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 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后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了孩子一人一個簽的協議,女方反悔不要孩子了,自己走了我該怎么辦
北京專業婚姻律師溫馨提示:離婚協議如果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體現,沒有在脅迫或欺騙前提簽署,協議內容不違法,就是合法有效的協議,對雙方當事人都有法律約束力。協議由雙方當事人自行遵守和履行,如果一方違約沒有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憑離婚協議到法院依法起訴維權。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如在判決的期限內拒不支付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相關法律規定有】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簽了離婚協議后對方反悔可拿協議書起訴嗎
因離婚協議未生效,所以不可以拿離婚協議去起訴,但是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
離婚協議,是男方雙方為離婚而協商一致達成的協議,如果一方簽訂協議后返悔,沒有去民政局領取離婚證,那么該離婚協議其實并未起到其簽訂之初的效力。換句話說,雙方為離婚而協議,但是離婚不成,那么協議未生效,所以一方不能依據未生效的協議起訴離婚,要求法院按照協議約定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四條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他又反悔不去了怎么辦
雙方不能達成協議離婚,就只能經法院訴訟判決離婚的方式,解除夫妻關系。
一、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調解無效,會準予離婚
二、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離婚協議簽了一方反悔起訴有效嗎
離婚協議簽了一方反悔了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協議無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訴,待法院審理后,才可依據法院的裁判申請強制執行。
夫妻之間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約定財產分割,最好不要以離婚為條件,以離婚為條件的約定,在離婚時才能生效。而在協議離婚時,要對各項財產都作出詳細的約定,不能有欺詐、脅迫等違法行為存在。如果離婚后發現有欺詐、脅迫的情況,都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一年內起訴到法院請求撤銷協議,如果離婚后發現對方有隱瞞財產的情況,可以在發現之日起三年內起訴到法院請求再次分割財產。如果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同樣可以起訴法院要求對方履行協議約定。
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必經程序,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
步驟如下:
1、準備離婚協議。男女雙方事先簽訂一份書面離婚協議,離婚協議必須包括雙方是自愿離婚和對子女的撫養、財產以及債務等事項協商一致。沒有子女和財產糾紛的,也可以不用自行訂立離婚協議,到民政局后,在工作人員提供的離婚協議書模板上當場填寫。
2、申請受理。男女雙方需拿著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書面離婚協議等材料親自去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
3、冷靜期。申請離婚登記之日,需要等待30天的冷靜期。30天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就是所謂的“30天冷靜期”。
4、審查和發證。如果30天的離婚冷靜期滿了,自屆滿后的30天內,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民政局去申請發放離婚證。
登記離婚時雙方自愿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但一定條件下可以通過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
1、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后悔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會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后,發現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會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未離婚,對以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協議后悔
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離婚后,對損害賠償后悔
當事人在登記離婚后,以一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重大過錯行為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三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
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后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