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樹木賠償標準(砍伐樹木賠償標準是多少)
電力樹木砍伐賠償標準
已架設好的電力線下面再種或者長的應該不會賠償。新架的話砍了最低不能低于當地拆遷補償標準或者樹木的經濟價值。賠償標準大致如下:
1、所砍伐樹木歸樹木所有者。非經濟樹木:直徑5厘米以下的,每株20元;直徑為6-10厘米的,每株30元;直徑為11-20厘米的,每株50元;直徑為21-30厘米以上的,每株80元;直徑為31厘米以上的,每株100元。
2、經濟樹木:直徑10厘米及以下的未掛果每株50元,掛果每株200元;直徑10厘米以上的未掛果每株80元,掛果每株300元;蘋果、梨、棗類、掛果樹每株在前面的標準上乘以1.5倍的系數。
法律依據:
《電力監管條例》第二十九條
電力監管機構從事監管工作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頒發電力業務許可證的;
(二)發現未經許可擅自經營電力業務的行為,不依法進行處理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后,不及時進行處理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電力監管機構從事監管工作的人員在電力企業、電力調度交易機構兼任職務的,由電力監管機構責令改正,沒收兼職所得;拒不改正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砍伐樹木賠償標準
砍伐樹木補償標準
1.征用林地補償費分為以下六種
(1)防護林地補償標準:造林當年1000元/畝,以后每增加一年500 ~ 800元。
(2)用材林:同防護林。
(三)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按造林、培育全過程投資增值或按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每畝產值的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1500-5000元,投產后每畝5000-30000元。
(四)特種用途林(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林、紀念林、自然保護區林、珍貴樹種林,下同)按防護林補償費的二至三倍或被征占用對象的實際價值計算。造林當年暫定每畝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
(五)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年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一般一年生的天才樹苗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的綠化樹苗按普通木材樹苗補償費的二至五倍計算,也可以雙方協商。
(六)“四面八方”樹木,按植樹、培育的全過程投資和增值計算。臨時一般用材樹種當年每株5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珍貴常綠樹木按普通用材林樹木補償費的二至五倍計算,或者雙方協商。樹木、苗木以外的青苗地上附著物和建筑設施,按有關規定另行計算。
2.森林植被恢復費,暫定每3萬元,免交復墾基金。征占用林地的單位,征占用林地與林地相鄰的,不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3、林地補償費,按照本市征用和占用菜地的標準和規定執行。
4.勞動安置補助通知書,《上海市小城鎮社會保險暫行辦法》 《上海市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管理辦法》。
樹木賠償標準
1、防護林地補償費標準:造林當年為1千元1畝,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到800元。
2、用材林、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的補償標準: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