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訴后再起訴的法律規定(撤訴后重新起訴的時效)
撤訴后再起訴有影響嗎
法律主觀:
當事人在撤訴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一般是沒有影響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受理?!睹袷略V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的解釋》第二百六十三條 對自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十五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決定 立案 ,并書面通知自訴人或者代為告訴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起訴;自訴人不撤回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 (一)不屬于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案件的; (二)缺乏罪證的; (三)犯罪已過 追訴時效 期限的; (四)被告人死亡的; (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六)除因證據不足而撤訴的以外,自訴人撤訴后,就同一事實又告訴的; (七)經人民法院調解結案后,自訴人反悔,就同一事實再行告訴的。
法院起訴后撤訴、多久可以再起訴
法律分析:在民間借貸案件審理過程中,經常會存在雙方私下達成了某種和解或者原告因個人原因需要撤訴的情形,但是事后可能和解未能達成或者原告需要再次起訴,那么原告在撤訴之后還能夠起訴么。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撤訴具有以下法律后果:(1)原告起訴后在民事訴狀送達被告前撤訴的視為沒有提起訴訟,不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后果。(2)原告享有再次起訴權。即原告撤訴后,在訴訟時效內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3)撤訴的案件,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因此,撤訴之后,原告還是可以再次起訴的,但是要關注訴訟時效,以免因撤訴導致超過訴訟時效而喪失了勝訴權。同時要注意,撤訴的案子訴訟費雖然減半收費,但是全部由原告承擔,無形中增加了訴訟成本。
法律依據:《最高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民事訴訟撤訴后還可以再起訴嗎
民事訴訟過程中,通常不允許對生效的法律文書進行再起訴,但是如果屬于法院準予撤訴的案件,法院可以在申請人進行申請的前提下受理再起訴。關于民事訴訟撤訴后是否還可以再起訴的問題,下面我為你詳細解答。
一、民事訴訟撤訴后還可以再起訴嗎
1、法院準予撤訴的,還可以再起訴。
2、相關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當事人重復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可以按撤訴處理的情形有哪些
1、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2、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原告方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3、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4、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三十五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屬于原告方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的規定,按撤訴處理;屬于被告方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缺席判決。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拘傳其到庭。
第二百三十六條 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的規定,按撤訴處理。
法院準予撤訴的,還可以再起訴。通常情況下,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