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需要什么資料和流程(意外傷殘鑒定需要什么資料和流程)
工傷傷殘鑒定需要什么資料和流程
法律主觀:
工傷 做 傷殘鑒定 需要以下這些材料: (一)《 工傷認定 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 身份證 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填寫好的 勞動能力鑒定 申請表; (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
法律客觀: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做傷殘鑒定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入院記錄、出院記錄、出院小結、病歷本、疾病診斷證明書、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傷殘鑒定委托書。接著到當地的司法部門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
法律分析:入院記錄、出院記錄、出院小結、病歷本、疾病診斷證明書、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傷殘鑒定委托書。接著到當地的司法部門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鑒定。材料: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2、《工傷認定決定書》;3、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歷、診斷證明,檢查、檢驗等診療資料;4、工傷職工由于工傷直接導致其他疾病的,應當在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時一并提出確認申請,并提交工傷醫療服務機構出具的相關資料。流程:1、向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服務機構遞交書面申請,并按要求詳細填寫《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個人申請表》;2、傷病職工在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鑒定服務機構登記后,由服務機構填寫《鑒定表》中的個人情況和傷病情況及醫療經過;3、傷病職工按本人的傷病性質持《鑒定表》到指定診斷醫院作診斷結論并由醫院有關科室蓋章后,連同有關病歷、檢驗結果交回服務機構,由服務機構報送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4、傷病職工向服務機構送齊《鑒定表》等所需資料之日起15日后,到服務機構領取鑒定結論。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傷殘鑒定需要哪些資料,要如何走流程
做傷殘鑒定之前需要弄清楚自己屬于工傷事故還是其他事故所導致的傷殘,如果是工傷事故,那么就需要到勞鑒委做傷殘等級鑒定。因此接下來將由我為您介紹關于傷殘鑒定需要哪些資料,要如何走流程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一、傷殘鑒定需要哪些資料,要如何走流程
1、工傷職工身份證/社???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有效的診斷證明;
4、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5、其它材料。
【注】:工傷鑒定申請資料依據各地方實際情況提供。
程序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鑒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鑒定審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來做鑒定。
3、鑒定辦對鑒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后,交納鑒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托診斷后,再來鑒定。
4、鑒定辦于每周四定期召開鑒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并予以公布。
5、自鑒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后,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鑒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工傷鑒定程序必須本人來完成嗎
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十五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勞動部門申請重新評定。上一級勞動部門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若傷者超過15日以后再向上一級的社勞動部門申請重新鑒定,則該部門可以不予受理。第二此傷情鑒定為最終鑒定,結果不可訴。
必須得本人去,同時帶著你的身份證、病歷、片子等材料,若是通過法院做的鑒定,那就只需要你本人帶著身份證、費用以及手中的片子去即可。
(1)申請做傷殘鑒定,根據傷殘等級來計算傷殘賠償金等相關費用;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
(2)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賠償金,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三、工傷鑒定的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
第四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第五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傷殘鑒定需要工傷職工身份證/社???、工傷認定決定書、有效的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以上便是為您帶來關于傷殘鑒定需要哪些資料,要如何走流程的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