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保全財產到查封要多久(財產保全一般幾天會通知被告)
保全費交了幾時查封對方財產
民事訴訟中的財產保全分為訴前保全和訴中保全。其中,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即利害關系人必須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內提起訴訟或仲裁,使與被保全的財產的有關爭議能夠通過審判得到解決。起訴保全財產到查封要多長時間
法院接到訴訟保全申請,在審查符合保全條件后,應當在5天之內查封;情況緊急的,應當在48小時內查封。
二、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接受財產保全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擔保的,應當在提供擔保后五日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在五日內開始執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如果利害關系人未在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財產保全的程序有哪些
一、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并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后申請。
二、提供財產線索與執行不同,人民法院不會在財產保全階段為當事人查找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
以下類別的財產線索屬于明確的財產線索:
1.銀行賬戶:有明確的開戶行、戶名、賬號;
2.房地產:有明確的地址和權利人名稱,最好有相關的權利憑證復印件;
3.有價證券:知道債券品種的記名債券,或證券賬號;
4.車輛:明確的車牌號和車主姓名;
5.股權:明確的公司名和債務人擁有的股權份額;
6.其他財產性權利:需要有相關的權利證明資料。
申請人未掌握財產線索或掌握不足夠的,可以嘗試懸賞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執行懸賞舉報網為代表的公務懸賞,和以蒲公英協作網為代表的民間懸賞,均未支持在訴訟階段懸賞。申請人可以自己嘗試登報等方式進行懸賞。
三、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
四、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五、解除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凍結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查封期限屆滿后,財產續行查封需經相關申請執行人依法提出續封的申請,才能繼續保全,否則將自動解除。
六、賠償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從起訴到凍結賬戶要多久
從起訴到凍結賬戶要六個月。
申請凍結賬戶的方法如下:
1、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并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2、申請人提供明確線索,提供財產線索與執行不同,人民法院不會在財產保全階段為當事人查找債務人的財產,必須由申請人自己提供明確的財產線索;
3、擔保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
4、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5、解除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6、賠償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司法程序如下:
1、訴訟階段,準備好訴訟所需要的相關材料,書寫訴訟狀,如實把事情的經過用書面形式表述;
2、受理階段,法院會對述求進行查驗,符合受理標準的,依照法律規定程序,法院決定對此立案;
3、審理前準備階段,法院會給被告發放傳票,傳喚被告,這期間可以互相拿出相關證據,期間雙方可以調解;
4、開庭階段,法院正式受理,進行對此事的調查,雙方的辯論,以及評議到最后的宣判。
綜上所述,申請起訴的需要按照規定提交相應的證據材料和起訴狀,法院會如期開庭,進行審理判決,下達判決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起訴到凍結財產要多久
【法律分析】
被告的資產將在起訴六個月后被凍結。民事訴訟中的財產保全可以分為訴前保全和訴中保全;可以起訴前保全財產的申請人,必須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提起訴訟或者仲裁,使與被保全財產有關的糾紛能夠通過審判解決。利害關系人在三十日內不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不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終止財產保全措施。被告的資產將在起訴六個月后被凍結。民事訴訟中的財產保全可以分為訴前保全和訴中保全;可以起訴前保全財產的申請人,必須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提起訴訟或者仲裁,使與被保全財產有關的糾紛能夠通過審判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起訴保全財產到查封要多久
法院接到訴訟保全申請,在審查符合保全條件后,應當在5天之內查封;情況緊急的,應當在48小時內查封。起訴后的保全財產到查封的時間是有限制,但只要財產申請了保全,在打官司的過程中就能夠好好的保護自己一部分的權益。
一、財產保全的注意事項:
1、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的,必須由申請人提供擔?;蚪患{保證金,并且當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
2、處于預防財產損失,只有在訴訟爭議的財產存在毀損、滅失等危險,或者有證據表明被申請人可能采取隱匿、轉移、出賣其財產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職權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爭議財產,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范圍應當限于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案件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數額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作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財產保全;
二、財產保全最長時間如下:
1、銀行賬號、存款首次六個月,續凍三個月;
2、房產、土地首次二年,續封一年;
3、股權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6、債券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起訴后查封賬戶需要多久
起訴后查封賬戶需要等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財產保全申請通過后,人民法院作出保全裁定之日起的五天內才可;如果是存在緊急情況的,當事人提出申請,四十八小時內人民法院就會作出相應裁定,被批準后就會立即對被申請人賬戶進行查封。
法律分析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財產保全申請的期限應當為其提出訴訟之前或是起訴后,人民法院對案件宣判之前,具體的流程手續為:1、利害關系人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并提供被申請人的明確財產線索;2、人民法院在收到該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裁定,如果其作出的是保全裁定的,會通知申請人提供擔保,并在其提供擔保后的五天內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而與之相反的,若是申請人不能夠提供相應擔保的,則會對申請人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作出駁回處理;3、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生效后,當事人對其裁定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4、案件開庭后,人民法院根據事實依法作出判決,并向當事人下達判決書后,其判決書生效日期即財產保全裁定效力停止之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訴前保全后多久才查封?
訴前保全會在人民法院作出保全的裁定后立即執行,法院在受到申請人的財產保全的申請之后四八小時內會做出裁定,符合條件的會在立即執行,采取保全措施,如果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后的30天內申請人不提起訴訟或者是沖裁的,法院會解除保全。
一、訴前保全后多久才查封?
訴前保全后48小時候查封,人民法院接受財產保全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訴前財產保全是指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前,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而向財產所在地基層法院申請,法院采取的一種保全措施。
相關規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3條的規定,訴前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是:
1、需要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2、情況緊急,不立即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
3、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利害關系人,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
4、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最高法院《民訴法適用意見》的規定,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中財產保全都必須交納保全費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執行。
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即利害關系人必須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內提起訴訟,使與被保全的財產的有關爭議能夠通過審判得到解決。如果利害關系人未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二、保全裁定與起訴期限:
(一)、裁定期限: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48小時內做出裁定。
(二)、起訴期限:
1、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訴前保全措施后應當在30日內起訴或申請仲裁。
2、逾期不起訴或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并可能引起申請人的賠償責任。
保全的解除:在下列兩種情況下,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保全措施:
1、沒有起訴或申請仲裁。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訴前保全的措施是在法院裁定之后立即執行的,不過裁定的期限是在法院接受申請之后的48個小時之內做出決定,保全裁定是有起訴期限的,如果在期限內申請人不申請起訴或者仲裁的,法院會解除保全并且可能會要申請人履行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