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事故認定書下來后多久拘留(認定書下后幾天通知拘留)
電動車肇事逃逸拘留多少天
法律主觀: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的 行政拘留 ,不會被 刑事拘留 。 肇事逃逸情節嚴重構成 交通肇事罪 的,刑事拘留最長可達37天。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時候執行行政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十五日以下執行行政拘留。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犯罪的,將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駕駛證扣12分,并可以拘留15日以下。這個行政拘留十五日一般是在車主肇事逃逸后,被警察抓獲到進行詢問,調查證據,最終作出處罰決定后,就會被處行政拘留15日。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如下:
1、全部責任和無責任:
(1)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他方無責任;
(2)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當事人無違章行為的,由過錯一方當事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3)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交管部門無法查證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的,由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4)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及毀滅證據的,由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5)駕駛機動車發生與本車有關聯的交通事故時,當事人不立即停車,不保護現場,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6)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7)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2、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1)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機動車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3)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場,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機動車一方負事故主要責任。
3、同等責任:
(1)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且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當的;
(2)發生交通事故后各方當事人均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場,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
(3)當事人各方均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不確定責任對交通事故無法查證事故事實的責任認定的,公安交管部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但對事故責任不作認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四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定。
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形式,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意見。
辦理復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責任認定下來幾天拘留
法律主觀:
交通責任認定書和是否拘留沒有因果關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拘留分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還有司法拘留,適用相應的拘留必須符合相應的條件和交通責任認定書沒有關系。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被拘留算什么處罰
法律主觀:
交通肇事逃逸可能會被拘留。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構成犯罪的。 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肇事逃逸怎么認定 輕微事故拘留嗎
肇事逃逸輕微剮蹭的,首先當事人應當有違章駕駛行為,并因違章駕駛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駕駛人明知造成了交通事故為了逃避事故責任而逃離現場的,則構成了交通肇事逃逸。輕微剮蹭的,一般不構成犯罪,應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同時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如下:
1、交通肇事后,行為人未逃逸,但有能力救助而未實施救助的行為;
2、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被害人的;
3、交通事故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車人在知道事故存在時沒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而是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現場的。
以上情形均可認定為肇事逃逸。需要注意的是,輕微事故并不一定構成刑事犯罪,是否拘留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則應該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綜上所述,肇事逃逸的認定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包括逃逸的目的和行為方式等。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則應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認定書下后幾天通知拘留
認定書下來第二天即可馬上對逃逸者進行拘留。
交通事故如果事實簡單,責任清楚,負責處理的交警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開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交通肇事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派出所行政拘留程序流程如下:
1、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舉報或者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主動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移送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應當及時受理,并進行登記;
2、治安案件調查結束后,公安機關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3、對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達拘留所執行。
綜上所述,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書下來即可馬上對逃逸者進行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肇事逃逸拘留多久
法律分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不會被刑事拘留。肇事逃逸情節嚴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刑事拘留最長可達37天。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