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
建筑工程行業常用的保險有哪幾種?
建筑工程保險險種包括:建筑工程保險、安裝工程保險、科技工程保險。
一、建筑工程保險的被保險人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是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2、是工程承包人,即負責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的單位,它又可以分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3、是技術顧問,即由工程所有人聘請的建筑師、設計師、工程師和其他專業技術顧問等。
二、安裝工程保險有如下特點:
1、以安裝項目為主要承保對象。其中亦可包括附屬建筑項目。
2、安裝工程的風險分布具有明顯的階段性。
3、承保風險主要是人為風險,并顯具技術色彩。
三、科技工程保險包括以下幾點:
1、海洋石油。
2、衛星保險。
3、核電站保險。
擴展資料:
一、建筑工程保險:在火災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的基礎上逐步演變而成的一種綜合性保險。其主要特征為:
(1)承保風險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險承保的保險標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風險中,同時,在建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始終處于動態過程,各種風險因素錯綜復雜,風險程度增加。
(2)風險保障的綜合性。建筑工程保險既承保被保險人財產損失的風險,又承保被保險人的責任風險,還可以針對工程項目風險的具體情況提供運輸過程中、工地外儲存過程中、保證期間等各類風險。
(3)被保險人的廣泛性。包括業主、承包人、分承包人、技術顧問、設備供應商等其他關系方。
(4)費率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險采用的是工期費率,而不是年度費率。
(5)保險期限不等。傳統保險的保險期限通常為一年,期滿可續保;而建筑保險的保險期限一般按工期計算,即自工程開工至工程竣工為止。
特別是大型工程,其中有的項目是分期施工并交付使用,因而各個項目的期限有先有后,有長有短。
二、安裝工程保險的標的范圍很廣,但與建筑工程險一樣,也可分為物質財產本身和第三者責任兩類。其中,物質財產本身包括安裝項目,土木建筑工程項目,場地清理費,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財產;
第三者責任則是指在保險有效期內,因在工地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鄰近地區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和因此而支付的訴訟費及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其他費用。
三、建筑工程意外傷害險定義
1、建筑工程意外傷害險指的是: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與工程管理、并與施工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均需按照國家建筑法要求,由所在施工企業對該類勞動團體購買保險,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3、建工險的保險金額一般是建筑方根據自己的利益進行選擇。一般保險費是根據施工人數或建筑面積或工程總造價三者選一來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保險
建筑業和服務業工傷區別
保建筑施工工程的有: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保障范圍建議你看條款。
保人的有: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費率的話每個保險公司的都不同,建議多與上級領導溝通。
另建工險一般來說都是較大型客戶,以目前你的能力很難談妥,建議上報公司,由公司統一規劃。
安裝工程一切險與建筑工程一切險的區別
建工險和工傷險的區別
1、保險性質不同
(1)建工險是團體保險的一種,以團體為單位參保,屬于商業保險。保單中的被保險人保額相同。
(2)工傷保險屬于社保五險之一,是國家的一項福利政策,參保費用按比例繳納,費用也是由公司承擔。
2、保障范圍不同
(1)建工險在項目動工前就必須為工人投保,保障范圍是從事建筑工作時在工作地發生的意外傷害事故。
(2)社保中的工傷保險,很多公司都是在等職工轉正以后才為職工參加的,保障范圍是上班期間或上下班路途中所發生的意外。
3、理賠主體不同
建工險商業保險,因此是由保險公司承保的,工人發生意外事故,且達到理賠標準可以想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所以建工險的理賠主體為保險產品的承保公司。
施工保險包括哪些內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有著重要的區別:(1)建筑工程一切險的標的從開工后逐步提高,而安裝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標的一開始就存放于工地,保險公司一開始就承擔著全部貨價的風險,風險比較集中。在機器安裝好后,試車、考核報帶來的危險以及在試車過程中發生的機器損壞的危險是相當大的,這些危險在建筑工程一切險中是沒有的。(2)在一般情況下,自然災害造成的建筑工程一切的保險標的的損壞可能性比較大,而安裝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標的多數是建筑物內的安裝和設備,受自然災害損壞的可能性較小,受人為事故損害的可能性較大。(3)安裝工程在交接前必須經過試車考核,而在試車期內,任何譴責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損失,損失率要占安裝工期內的總損失的一半以上。由于風險集中,試車期的安裝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費率通常占整個工期保費的三分之一,而且以舊機器設備不承擔賠付責任。
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建工險和安工險的區別問題
工程保險工具書(收藏)|全面梳理工程保險分類和概念釋義
一般而言,傳統的工程保險僅指建筑工程保險和安裝工程保險,但隨著現代工程建設規模不斷擴大、各項新技術新管理模式不斷創新,工程風險因素也日益復雜,為滿足相關建設活動主體日益強烈的風險保障需求,各類場景化、細分化的工程險種快速發展。這里主要就目前國內各類工程險種的分類和概念進行梳理解讀。
工程質量保險
狹義的工程質量保險,指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國外稱IDI),是由工程的建設單位投保,保險公司根據法律法規和保險條款約定,對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的由工程質量潛在缺陷所導致的投保建筑物損壞,予以賠償、維修或重置的保險。
廣義的工程質量保險,是指由保險機構對工程質量損壞予以賠償、維修或重置的保險。工程質量保險包括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工程質量保證保險、工程參建主體職業責任保險等與工程質量有關的保險。
工程質量潛在缺陷,是指設計、材料和施工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合同的約定,并在使用過程中暴露出的質量缺陷。
工程質量保險承保的是投保人的經濟賠償責任,不免除投保人依法須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
工程保證保險
工程保證保險,是一種以建設工程合同履約行為為標的的合同保證保險。具體而言,由投保人向保險人交付保費,當投保人因作為抑或不作為導致未履行約定或法定義務,給被保險人造成損失時,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付。保險人具有對投保人的追償權利。
目前,國內工程保證保險市場主要包括:投標保證保險、履約保證保險、工程質量保證保險、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保險、預付款保證保險和業主支付保證保險。部分區域也在積極推進差額履約保證保險等創新工程保證險種。
投標保證保險
投標保證保險,是指在建設工程領域或政府采購領域,由保險公司向招標人提供的保證投標人(包括投標相應業務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履行投標義務的保險。一旦投標人未履行投標義務導致招標人產生損失時,保險公司向招標人承擔代償責任。
履約保證保險
履約保證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向發包人提供的保證工程承包人(包括承包相應業務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履行建設合同義務的保險。一旦承包人未履行合同義務導致發包人產生損失,保險公司向發包人承擔代償責任。
工程質量保證保險
工程質量保證保險,是指保險公司向項目發包人提供的保證承包人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關約定,履行工程質量缺陷維修義務的保險。一旦承包人未履行工程質量缺陷維修義務導致發包人產生損失時,保險公司向發包人承擔代償責任。
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保險
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向建設工程所在地建設(或人社)主管部門提供的保證施工承包人按規定支付建筑務工人員工資的保險。一旦承包人未按規定履行工資支付義務導致農民工工資收入損失,保險公司將承擔代償責任。
業主支付保證保險
業主支付保證保險,又稱工程款支付保證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向項目承包人提供的,保證項目發包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保險。一旦項目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支付工程款義務,由保險公司代為償付,而后保險公司可依法向投保人進行追償。
預付款保證保險
預付款保證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向項目發包人提供的,保證項目承包人將發包人支付的工程預付款用于項目建設的保險。一旦投保人違反合同約定,將預付款挪作他用,則由保險公司賠償發包人的損失,事后保險公司可向承包人進行追償。
差額保證保險
差額保證保險,是指債務人(施工單位)委托保險公司向債權人(業主)保證債務人將按照其投標價履行合同的保證保險。 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導致其所承包的工程不能按其投標價履行完成,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賠償后,可向業主進行追償。
安全生產保險
安全生產保險主要分為: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雇主責任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補充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建設工程意外傷害保險
建設工程意外傷害保險,即建工意外險,是指建設工程相關人員在建設施工區域內施工、檢查工作等活動中,因遭受意外傷害而造成傷殘、死亡等安全事故,保險公司在保險期限與保險責任范圍內負責支出醫療費用、傷殘保證金、死亡保證金賠付的安全生產保險。
雇主責任保險
雇主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所雇用的員工在受雇過程中從事與保險單所載明的與被保險人業務有關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與業務有關的國家規定的職業性疾病,所致傷、殘或死亡,被保險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醫藥費用及經濟賠償責任,包括應支出的訴訟費用,由保險人在規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的一種保險。
多數國家雇主責任險的特點是:傷害損失由雇主負擔,而不以雇主是否有過失為前提;賠付金額不基于實際損失,而是依據實際需要;對傷殘亡的賠付以年金形式代替一次性撫恤金;法律強制雇主對雇員可能遭受的傷害投保,不因雇主破產或停業而受影響。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簡稱“安責險”,是指以被保險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疏忽過失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其雇員和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及第三者財產損失時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責任保險。
補充工傷保險
補充工傷保險,是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基礎上,由用人單位或社會保障機構投保,進一步提高職工工傷補償待遇,分散用人單位用工風險的補充性商業保險。
不同于目前安全生產保險市場上的其他商業險種(建工意外險、雇主責任險、安責險),“補充工傷保險”帶有較強的工傷保險保障色彩與保障特點,可以看作是工傷保險的“附加險”或“衍生補充險種”。
工程一切險
“工程一切險”主要分為建筑工程一切險與安裝工程一切險。
建筑工程一切險
建筑工程一切險,簡稱建工險,是集財產損失險與責任險為一體的綜合性的保險。建筑工程一切險承保在整個施工期間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失,以及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通常附加第三者責任險。
安裝工程一切險
安裝工程一切險,簡稱安工險,是建筑工程一切險的姊妹險種,適用于各種設備、裝置的安裝工程(包括電氣、通風、給排水以及設備安裝等工作內容)。安裝工程一切險承保在整個施工期間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失,以及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通常附加第三者責任險。
建筑工程一切險與安裝工程一切險比較:
建筑工程一切險的標的風險從開工后逐步提高,而安裝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標的一開始就存放于工地保險公司,一開始就承擔著全部貨價的風險,風險比較集中。在機器安裝好后,試車、考核帶來的危險以及在試車過程中發生的機器損壞的危險是相當大的,這些危險在建筑工程一切險中是沒有的。
在一般情況下,自然災害造成的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標的的損壞可能性比較大,而安裝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標的多數是建筑物內的安裝和設備,受自然災害損壞的可能性較小,受人為事故損害的可能性較大。
安裝工程在交接前必須經過試車考核,而在試車期間,任何潛在的因素都可能造成損失,損失率要占安裝工期內的總損失的一半以上。由于風險集中,試車期的安裝工程一切險的保險費率通常占整個工期保費的三分之一,而且已舊機器設備不承擔賠付責任。
職業責任險
工程職業責任保險,是以建設工程中各相關建設活動主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業主等)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具體而言,當相關建設活動主體因疏忽行為或過失行為導致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相應損失,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工程職業責任保險因責任主體不同,可分為勘察責任保險、設計責任保險、施工責任保險、監理責任保險。
勘察責任保險
勘察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單列明的保險期限,或追溯期內完成勘察的、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的建設工程,由于被保險人勘察工作中的過失,發生工程質量事故造成的損失,在保險期限內,由建設單位向被保險人首次提出索賠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根據保險單的約定負責賠償。
設計責任保險
設計責任保險,是指以建設工程設計人因設計上的疏忽或過失而引發工程質量事故造成損失或費用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職業責任保險。它是我國開辦最早的職業保險險種之一。
施工責任保險
施工責任保險,是指以施工單位或個人因施工上的疏忽、過失、失職,而引發工程在施工階段或使用階段的質量安全事故或問題,應當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職業責任保險。
監理責任保險
監理責任保險,是以監理職業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一種責任保險,它承保監理人在履行監理合同所規定的監理義務過程中,由于疏忽行為、錯誤或失職而造成委托人或依賴于這種服務的第三方的損失,依法應當由監理人承擔的賠償責任。
建設工程相關保險
除了上述建設工程險種,建設工程還涉及以下相關險種:
延遲完工保險
延遲完工保險(Delay in Start Up,簡稱DSU),又稱延遲開業利潤損失保險、延遲啟動保險,是國際建設工程領域通用的工程險種之一。DSU保險主要承保由于施工過程中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風險因素導致建設施工受阻、項目延遲完工,進而造成業主預期利潤、銀行貸款利息以及彌補固定費用的間接經濟損失。
建筑特種設備責任險
建筑特種設備是指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使用的特種設備,包括起重機、升降機、高處作業吊籃、叉車、推土機、裝載機、搬運車等。
建筑特種設備責任險也稱建筑特種設備第三者責任險,是指投保人所有或使用特種設備時,因被保險人的疏忽和意外引發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人身傷害或利益損失,由保險公司代為賠償的一種保險。
工程機械設備綜合保險
工程機械設備綜合保險,是一種綜合性機械設備保險,其主險責任同財產綜合險承保責任相似,附加險包括雇主責任險、第三者責任、碰撞傾覆、自燃和盜搶保險。
在保險責任范圍上,滿足工程機械設備面對的主要風險因素。尤其,其保險標的并不像其他險種限定“特種設備”;其保險責任范圍,也不只局限于機械自身損失或第三者責任損失賠償,是較為綜合的工程機械設備保險。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
貨物運輸保險
貨物運輸保險是以運輸途中的貨物作為保險標的,保險人對由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貨物損失負責賠償責任的保險。按照運輸方式可分為直運貨物運輸保險、聯運貨物運輸保險、集裝箱運輸保險。按照運輸工具可分為水上貨物運輸保險、陸上貨物運輸保險、航空貨物運輸保險。
物業管理責任保險
物業管理責任保險(物業管理責任險),是指保險公司向物業管理企業收取保險費,承擔物業管理企業因管理或從事管理的過程中的疏忽或過失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物業管理責任保險分為基本險和附加險兩部分,附加險通常包括游泳場所附加險、停車場責任附加險、電梯責任附加險等。
巨災保險
巨災保險,指對因發生地震、颶風、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巨大財產損失和嚴重人員傷亡的風險,由保險人進行補償的保險。
從保險屬性上,工程保險屬于財險范疇。但由于工程保險針對的是具有規模宏大、技術復雜、造價昂貴和風險期限較長特點的現代工程,其風險從根本上有別于普通財產保險標的的風險。所以,工程保險是在傳統財產保險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設計風險保障方案,并逐步發展形成自己獨立的體系。
1、建工一切險將設計錯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予以除外;安工一切險僅對設計錯誤引起的被保險財產本身的損失予以除外。
2、安工一切險針對工程特點,對“由于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弧、漏電、短路、大氣放電及其他電氣原因造成的電氣設備或電氣用具本身的損失”予以除外。
3、建工一切險除外責任規定“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氣裝置的本身損失,或施工用機具、設備、機械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安工一切險種對應有“施工用機具、設備、機械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責任除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一切險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安裝工程保險
工程安全生產責任險
法律分析: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簡稱安責險),是指保險機構對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有關經濟損失等予以賠償,并且為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提供事故預防服務的商業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生產經營單位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以后對死亡、傷殘者履行賠償責任的保險,對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具有重要作用。對于高危行業分布廣泛,傷亡事故時有發生的地區,發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用責任保險等經濟手段加強和改善安全生產管理,是強化安全事故風險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強安全生產意識,防范事故發生,促進地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有利于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減輕各級政府在事故發生后的救助負擔;有利于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經濟健康運行,保持社會穩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與政府監管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十一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保障安全生產的要求,依法及時制定有關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并根據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建筑安全責任險的保險范圍
建筑安全責任險是公益性質的險種,是以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為載體的事故預防機制和事故賠償保障機制。它的保險范圍為:對于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建筑生產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進行損失補償。此外,建筑安全責任保險還可以為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提供事故預防服務。
建筑安全責任保險的賠償范圍一般包括人身傷害累計賠償,醫療費用累計賠償,第三者責任累計賠償,附加施救以及事故善后處理費用累計賠償等。
它的報銷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1.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企業雇員或者社會公眾發生人員傷亡,依法由企業承擔的賠償責任。
2.發生人傷事故,實際產生的醫療費用。
3.發生事故后產生的救援費用和法律費用。
測一測你的抗風險指數,專家為你免費解讀!
安全生產責任險還有必要買工程一切險及第三方責任險嗎
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方責任險,有必要買,不是要必須買,沒有強制規定必須買。
建筑工程一切險:
建筑工程一切險承保各類民用、工業和公用事業建筑工程項目,包括道路、水壩、橋梁、港埠等,在建造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建筑工程一切險的被保險人可以包括:業主;總承包商;分包商;業主聘用的監理工程師;與工程有密切關系的單位或個人,如貸款銀行或投資人等。
二、建筑工程一切險由誰購買
(一)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發包人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或安裝工程一切險;發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產生的保險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二)建筑工程可以給工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和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是以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或殘疾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三)給工人購買保險這是我國安全生產、勞動和社會保障體制的一項重要改革,為我們建筑施工提供了法律依據。并且這里的意外傷害保險不同于一般的商業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也是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以贏利為目的,具有強制性,極大地促進了該項法定制度的落實。
(四)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長,遇到的各種復雜情況往往是難以預測和防范的。特別是大中型工程發生的災害和重大事故會給承包人帶來災難性的、無法彌補的經濟損失。只有參加保險,可從保險公司得到賠償或部分經濟補償,使從事工程承包這一風險事業得到一定的經濟保障。
新安全法規定建筑工業必須強制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以下稱“安責險”),是指保險機構對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有關經濟損失等予以賠償,并且為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提供事故預防服務的商業保險。
自2021年9月1日開始,根據新修訂的《安全管理法》規定,國家規定的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強制投保安責險。建筑領域作為高危行業也必須強制投保安責險,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目前,國內多數省份地區均已推行安責險。從實施效果來看,安責險在降低企業保險支出的同時提高了保障力度,對防范高危行業領域安全風險,提高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效率,減少事故企業損失并推動及時恢復生產起到了積極作用。此次,廣東省發布《征求意見稿》提出:在2022年底實現省內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安責險的全面投保,這一舉措加快推動了安責險在國內的推廣發展。
安責險的優勢特點
一、政策支持
保費可納入安全費用
根據我國《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規定,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保費可以在安全費用列支。同時,部分區域政府也相繼發文明確:將建筑工程安責險保費應列入工程造價,由參保企業列支。這就意味著,施工企業的保費成本可以直接計入工程造價成本,有效減少企業的成本支出。
保費可稅前列支
依據我國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責任保險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明確提出:企業參加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險種優勢
保費低、保障額度高、保障內容全。
保險責任包括一般商業險種不予承保的“投保企業的重大過失責任”和“違反安全生產規章行為造成的事故責任”。
保障對象包括企業雇員和社會公眾。
對事故傷亡人員的賠償遵循“無過錯責任”原則,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全額賠付傷亡補償金。
安責險建立有與企業安全狀況、歷史事故掛鉤的費率浮動調整系數。
搶險救援費用列為一項保險責任,保險范圍增加為避免人員傷亡的“人員疏散費用”。
推行安責險的作用意義
一、增強事故風險防控保障
安責險除了提供風險保障之外最大的特點就是其安全生產事故預防服務的工作機制。企業所購買的安責險不再是單純的事故理賠和風險保障,而是一種綜合服務:可以為投保企業提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安全標準化管理、安全考試培訓、風險評估、等方面的服務。
一方面,保險人為盡量避免出現理賠風險,也會做好投保前的風險查勘、資格審核;投保后的風險隱患排查等工作,協助投保企業安全生產。
另一方面,按照保險人和投保人雙向約束的原則,既要求保險機構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服務制度,又要求投保單位配合保險機構開展服務工作,有利于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增強經營企業抗風險能力
首先,安責險的賠償限額可以由投保人根據需要自行選擇,且能承擔第三者損失賠償、醫療費用和救援費用等責任,保障程度較高,能夠更好滿足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傷亡賠償和事故救援的要求,輕企業、政府的負擔。
其次,在高危行業領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對第三者的傷亡不容忽視。在事故發生后,安責險能夠提供現場施救的資金來源及第三方受事故損害的賠償等問題。
最后,安責險的事故賠償處理具有高效、靈活、便捷的特點;建立快速理賠機制,在事故發生后按照合同約定先行支付確定的賠償保險金。
三、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管理
安責險在推動安全生產綜合管理方面有著積極的作用和意義。一方面,根據安責險險種相關規定,對于投保安責險的生產經營單位,保險機構要協助其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教育、安全評估檢查等事故預防工作,有利于調動企業加強安全管理的積極性,提高企業員工的安全意識。
另一方面,積極引入安責險機制參與安全生產,能夠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社會化經濟補償機制,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糾紛;能夠提高政府行政效能,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能夠推動實現保險機構、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和企業多方共建共治共贏共享的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新局面。
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責險區別
建筑工程一切險是防止因為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或者工人或者技術人員導致的經濟損失,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裝飾物料、設備等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可以選擇投保。
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保障內容主要包括: (1) 洪水、地震、暴風雨、山崩、凍災等自然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2) 爆炸、空中飛行物體的墜落、火災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3) 盜竊、工人或技術人員缺乏經驗、過失、惡意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而安責險是一種帶有公益性質的強制性商業保險,要求八大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投保,同時在保險費率、保險條款、預防服務等方面必須加以嚴格規范。在強制實施安責險之前,很多生產經營單位都投保了工傷保險、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意外傷害險等險種。
安責險的保障范圍不僅包含企業從業人員,還包括第三者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相關救援救護、事故鑒定和法律訴訟等費用,最重要的是安責險具有事故預防功能,保險機構必須為投保單位提供事故預防服務,幫助企業查找風險隱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從而有效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測一測你的抗風險指數,專家為你免費解讀!
什么叫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安全責任保險全稱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生產經營單位對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的賠償責任。一般說來,是指企業在生產安全事故中投保安全責任保險造成的職工和第三者人身傷亡,由企業依法賠償,由承保的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買保險前仔細閱讀下面的攻略,可以讓你少花幾萬塊冤枉錢:《這些保險公司的套路你一定要知道 》
安責險保險費率低,保障范圍廣,保險責任大。與一般商業險種比較有以下優點:
(1)保險責任包括一般商業險種不予承保的“投保企業的重大過失責任”列入保險責任范圍;
(2)保障對象包括企業雇員和社會公眾;
(3)企業單位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履行對事故的受害方或第三方受益人的賠償,保險公司可直接向事故傷亡人員進行先行賠付;
(4)對事故傷亡人員的賠償遵循“無過錯責任”原則,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全額賠付傷亡補償金;
(5)針對人員密集場所的相關行業,增加了“擴展恐怖活動條款”、“擴展犯罪行為條款”安責險附加條款。
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對于我們而言是比較少接觸的,但是它的重要性卻不容忽視。它是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載體建立的一種事故預防和事故賠償保障機制,是運用市場機制和社會力量加強安全生產綜合治理的重要舉措,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安全責任保險制度的實施始終堅持“政府推動、市場化運作”的原則。
建筑工程安責險的費率及保額
建筑工程第三者責任險費率大約為“2.5‰~3.5‰”。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額分為10萬、20萬、30萬、50萬等多個檔次,保額不同,所以其保費也是不同的。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簡稱安責險),是指保險機構對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有關經濟損失等予以賠償,并且為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提供事故預防服務的商業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生產經營單位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以后對死亡、傷殘者履行賠償責任的保險,對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具有重要作用。
不同的企業級別有不同的取費系數,一級企業,其他直接費率5.3% 、 施工管理費6.5% 、現場經費8% 。二級企業,其他直接費率5.% 、 施工管理費6.% 、現場經費7% 。三級企業,其他直接費率4.5% 、 施工管理費5.5% 、現場經費6%。顯然,企業級別越高取費率越多,工程造價越多。
對于高危行業分布廣泛,傷亡事故時有發生的地區,發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用責任保險等經濟手段加強和改善安全生產管理,是強化安全事故風險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強安全生產意識,防范事故發生,促進地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針對于建筑工程來說,其實,他們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對于建筑人員來說,是應該及時給他們繳納一定的保險的,萬一,發生了什么意外事故,還可以拿到這份錢,來進行住院,或者是去醫院進行及時的治療,不至于,當自己受傷了或者是自己不能進行體力勞動的時候,導致自己或者自己的家庭沒有經濟來源。
建筑行業,屬于一種高危行業,針對于這種高危行業,我們更應該繳納一定的保險,萬一,在施工過程中遇到了意外,或者是身故了后,還能讓自己的家人或者是自己的子女能夠得到一定的補償金,不至于讓自己的親人,白白的犧牲,所以這也是對于自己負責任的一種表現,能夠提前考慮到家人,這才是每一個做建筑行業,應該考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