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申請再審立案流程(再審有必要請律師嗎)
再審案件流程
再審流程: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申訴再審案程序首先是立案,然后遞交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審核,對此做出調查,最后做出裁定或判決。
再審案件流程如下:
1、再審案件立案
再審申請人準備好再審材料后,遞交給有再審管轄權法院的立案部門,由立案部門對再審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一般會給再審申請人一份受理通知書。
2、再審案件審查
立案部門對再審案件形式審查符合要求后,一般情況下,會將案件材料分到合議庭,對再審材料進行實質性審查。再審案件審查階段屬于再審案件最難的階段,多數再審申請人體會深刻。再審審查的最終結果是下達再審裁定,要么是裁定再審,要么是裁定駁回再審申請。
3、再審案件審理
裁定再審的案件,就進入了再審審理階段。根據《民訴法》186條的規定,裁定再審的案件,發生效力的判決和裁定是第一審法院作出的,再審案件按照一審程序審理,再審判決、裁定可以上訴;裁定再審的案件,發生效力的判決和裁定是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二審程序進行審理,再審判決、裁定是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對于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要按照二審程序審理,所作判決、裁定是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
再審案件的審理和普通案件的審理程序上基本相同,要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審理的期限規定也應該按照通常的規定。
一、已經再審案件如何糾錯?
司法糾錯程序亦可稱為“審判監督程序”,關于審判監督程序的啟動有多種方式。
1、人民法院提起的審判監督程序,根據現行《民事訴訟法》198條的規定,人民法院行使審判監督權對案件進行再審,包括審判法院自行提起再審,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與上級人民法院提起再審。
2、人民檢察院抗訴提起的審判監督程序,根據現行《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及上級人民法院可以提起抗訴,實行“上級抗、下級審”。
3、當事人申請再審,根據現行《民事訴訟法》第199的規定,當事人在一定范圍內,符合法定條件可以申請再審!
綜上所述,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要申訴案件再審的話,那么必須需要嚴格的按照我國法院當中所規定的程序,也就是需要由申請人自己提出書面的再審申請書,然后審核無誤的情況之下,才能夠對此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申請再審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主觀:
(一)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提出。 1、期間。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兩年內提出; 2、 管轄 法院。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3、提交的材料。 (1)02 再審申請書 ; (2)02申請再審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 身份證 明復印件; (3)02申請再審的生效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生效裁判系 二審 、再審裁判的,應同時提交 一審 、二審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復印件; (4)02在原審 訴訟 過程中提交的主要 證據 復印件; (5)02支持申請再審事由和再審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 (6)02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7)02送達地址確認書。 (二)再審申請的受理。 (三)再審申請的審查。 1、審查期限。 2、審查方式。 (四)法院做出決定。 1、決定再審。在審查期限內,人民法院根據審查結果,決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再審的,應 立案 并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行。該裁定由院長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2、駁回申請。認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審情形的,用通知書駁回申請。 《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 第一百八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 不公開審理 ;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
民事訴訟高院再審程序
法律主觀: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四條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怎么申請再審民事案件
申請再審民事案件,具體如下:
1、申請再審主體。民事案件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案件當事人死亡的,其權利義務承受人;
2、提供材料。再審申請書及副本兩份,申請人身份或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以有新證據可能改變原生效裁判為由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
3、申請書載明事項。申請人及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明確具體的申請再審請求;
4、申請理由;
5、期限。民事案件申請再審應當在裁判、調解發生法律效力后2年內提出。
民事案件向檢察院申訴的程序是什么:
1、申訴應當遞交申訴狀。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2、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3、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民事訴訟法關于再審的規定
法律主觀:
再審流程申請再審一、申請再審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提出再審申請,申請再審人應是原審當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審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繼受人及其近親屬。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二、申請再審應向哪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三、對民事案件提出再審請求有什么限制申請再審人對民事案件申請再審、是針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認為錯誤而提出的,故民事案件申請再審人提出再審請求不得超出原審訴訟請求。申請再審人在民事再審案件審理過程中不得變更、增加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原審已反訴的除外)。四、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立案與再審立案是否相同申請再審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對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民事案件進行申請再審立案。申請再審立案的民事案件只有經復查后,申請再審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再審條件之一的,案件才能進入再審程序,予以再審立案。五、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六、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七、申請再審應當提交什么材料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八、再審的審查期限是多長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九、再審仍不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再審條件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另外,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 第二百零五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法院申請再審流程是什么?
當事人對一審結果不滿意的,可以提出再審,一般法院申請再審流程是,需要當事人提交再審申請書,法院根據事實案件來進行審查,審閱原審卷宗、詢問當事人以及組織當事人聽證,最后最初決定。
一、法院申請再審流程是什么?
(一)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提出
1、期間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兩年內提出;兩年后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以及發現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
2、管轄法院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3、提交的材料
(1)再審申請書;
(2)申請再審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申請再審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3)申請再審的生效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審、再審裁判的,應同時提交一審、二審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復印件;
(4)在原審訴訟過程中提交的主要證據復印件;
(5)支持申請再審事由和再審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
(6)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7)送達地址確認書。
(二)再審申請的受理
為了增強再審申請的對抗性,《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11]。這項規定使得申請再審的審查工作更加全面和準確,也符合人民法院的中立立場。
(三)再審申請的審查
1、審查期限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12]。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2、審查方式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再審案件后,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13]。人民法院審查申請再審案件的具體方式如下:
(1)審查當事人提交的再審申請書、書面意見等材料。
(2)審閱原審卷宗。
法院認為僅審查再審申請書等材料難以作出裁定的,應當向原審法院調閱原審卷宗予以審查。原審法院在收到調卷函后十五日內按要求報送。
(3)詢問當事人。
法院可以根據案情需要決定是否詢問當事人。以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為由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應當詢問當事人。
(4)組織當事人聽證。
法院對以下列事由申請再審的案件,可以組織當事人進行聽證:
A.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B.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C.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法院做出決定
1、決定再審
在審查期限內,人民法院根據審查結果,決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再審的,應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行。該裁定由院長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2、駁回申請
認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審情形的,用通知書駁回申請。
二、申請再審要提交的資料
(一)再審申請書應寫清:
1申請再審人、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2以民訴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的事由為依據,將符合的事由逐項列明;
3原審法院名稱,原判決、裁定、調解文書案號;
4具體的再審請求;
5申請再審的法定事由及具體事實、理由;
6受理再審申請的法院名稱;
7申請再審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二)按照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人數另加4份,提交再審申請書副本。
(三)應提交裁判文書的送達回證或其他證明裁判文書實際生效的證明。
(四)申請再審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申請再審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五)提交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復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審、再審裁判的,應同時提交一審、二審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復印件;一、二審判決書原件或經核對無誤的復印件4份。
(六)在原審訴訟過程中提交的主要證據復印件。
(七)支持申請再審事由和再審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
(八)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的同時,應提交材料清單一式兩份,并可附申請再審材料的電子文本,同時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
綜上所述,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再審立案階段一般屬于形式審查,主要審查提出再審申請是否在二年內重新進行提出,且一般二審判決結果不變。
民事案件如何申請再審
法律主觀: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條件(一)申請再審的主體必須合法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提出申請再審的只能是原審中的當事人,即原審中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判決其承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以及上訴人和被上訴人。(二)申請再審的對象必須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申請再審??梢陨暾堅賹彽牟门校ǖ胤礁骷壢嗣穹ㄔ鹤鳛橐粚彿ㄔ鹤鞒龅囊婪梢陨显V,但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未提起上訴的裁判、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裁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裁判。可以申請再審的調解書包括一審法院和二審法院在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基礎上制作的調解書。(三)申請再審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2年內提出。超過2年期限的,即使申請再審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發再審程序。對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時間,民事訴訟法未直接作出規定。但從立法的總體精神看,對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時間與對判決、裁定申請再審的時間應是一致的。(四)申請再審必須符合法定的事實和理由當事人對人民法院裁判已經生效的案件,申請再審必須具備應當再審的法定事實和理由: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整理的民事訴訟申請再審需要滿足的條件,滿足上述條件才可以申請再審,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希望上述內容能夠幫到你,謝謝瀏覽!法律客觀:民事案件申請再審的審限是多久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申請再審,應當在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八十四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申請再審,應當在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第三百八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符合條件的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內向再審申請人發送受理通知書,并向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發送應訴通知書、再審申請書副本等材料。再審特點法院對已經審理終結的案件,依照再審程序對案件的再行審理,其目的是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確屬錯誤的判決或裁定。再審的特點是:1、提起再審的主體必須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上級人民檢察院或本院院長;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也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提起再審的客體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審或第二審案件的判決或裁定。3、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05條的規定,我國民事訴訟中提起再審的時間是判決或裁定生效以后六個月內提出;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以及發現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我國刑事訴訟中再審期限一般可以在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兩年內提出,但滿足特定條件(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或者原審被告人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或者屬于疑難、復雜、重大案件的),即使在刑罰執行完畢兩年之后提出,人民法院仍需受理。
案件申請再審的程序
法律主觀:
疑難復雜案件申請再審規定如下:第一、當事人申請再審權利:最高人民法院從七個方面加強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權利保障。保障當事人申請再審權利的七個方面分別是:1、明確規定了再審申請書的必備內容、份數及其他必要的訴訟材料,便利于當事人準備申請再審材料,減少不必要的訴訟成本;2、要求人民法院在申請再審材料清單上加蓋收件章并返還給當事人,使申請再審時間、提交材料內容均有據可查;3、為申請再審人和被申請人提供送達地址確認書,確保當事人能夠及時收到訴訟文書,知悉訴訟進程;4、要求對于符合條件的再審申請必須依法發送受理通知書、再審申請書副本,對于不符合條件的再審申請,應當及時告知申請再審人;5、對于不屬于本級法院管轄的申請再審案件,要求在做好釋明工作的同時,及時告知當事人向上一級法院提出申請;6、適度擴大聽證的案件范圍,規范聽證程序,保障當事人質證和陳述意見的權利;7、細化了對方當事人在審查程序中提出再審申請的審查程序,平等保護雙方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權利。第二、防止“一事再訴”,規定兩種情形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處理:高法明確規定,再審申請被裁定駁回后,申請再審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請再審的,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審查處理。申請再審人不服駁回其再審申請的裁定,向作出駁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的,不作為申請再審案件審查處理。第三、申請再審事由成立: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申請再審事由成立的,一般應由本院提審。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審查的下列案件,可以指令原審法院再審:(一)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八)至第(十三)項事由提起再審的;(二)因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提起再審的;(三)上一級法院認為其他應當指令原審法院再審的。第四、再審申請符合四條件,法院應五日內受理。申請再審人提出的再審申請符合以下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內受理并向申請再審人發送受理通知書,同時向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發送受理通知書、再審申請書副本及送達地址確認書:(一)申請再審人是生效裁判文書列明的當事人,或者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的案外人;(二)受理再審申請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級法院;(三)申請再審的裁判屬于法律和司法解釋允許申請再審的生效裁判;(四)申請再審的事由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再審申請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申請再審人。第五、申請再審應當提交書面申請書,法院審查范圍:人民法院應當審查再審申請書是否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再審人、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列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及有效聯系電話、郵寄地址;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列明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及有效聯系電話、郵寄地址;(二)原審法院名稱,原判決、裁定、調解文書案號;(三)具體的再審請求;(四)申請再審的法定事由及具體事實、理由;(五)受理再審申請的法院名稱;(六)申請再審人的簽名或者蓋章。第六、申請再審人申請再審,除應提交符合前條規定的再審申請書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請再審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申請再審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二)申請再審的生效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審、再審裁判的,應同時提交一審、二審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復印件;(三)在原審訴訟過程中提交的主要證據復印件;(四)支持申請再審事由和再審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申請再審人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的同時,應提交材料清單一式兩份,并可附申請再審材料的電子文本,同時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申請再審人提交的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者有人身攻擊等內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人民法院應將材料退回申請再審人并告知其補充或改正。再審申請書等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民法院應在申請再審人提交的材料清單上注明收到日期,加蓋收件章,并將其中一份清單返還申請再審人。人民法院認為再審申請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的期間要求的,應告知申請再審人。申請再審人認為未超過法定期間的,人民法院可以限期要求其提交生效裁判文書的送達回證復印件或其他能夠證明裁判文書實際生效日期的相應證據材料。第七、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再審案件后,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人民法院審查申請再審案件,圍繞申請再審事由是否成立進行,申請再審人未主張的事由不予審查。人民法院審查申請再審案件,審查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變化情況。法院審查申請再審案件,采取以下方式:(一)審查當事人提交的再審申請書、書面意見等材料;(二)審
不服二審判決申請再審的流程
二審不服六個月內向省法院提起再審申請。也可以向中院審監庭申請立案再審。但要說明一點,再審和二審不一樣。二審是只要上訴,必定受理,但受理后不代表就會改判。相反,申請再審不一定就會被立案,但如果立案,雖然不是說必定改判,但幾率大很多??梢岳斫鉃槎徥窍仁芾碓賹彶椋賹徥窍瘸醪綄彶楹笤贈Q定是否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第二百零五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最高院民事案件再審立案流程梳理有哪些
最高院民事案件再審立案流程梳理可以通過三種不同的方式進行立案,第一種是通過郵寄立案材料進行立案,第二種是通過在線上網站進行辦理立案,第三種可以到現場進行辦理立案。在進行再審立案的過程中,需要攜帶一審和二審的判決文書。
一、最高院民事案件再審立案流程梳理有哪些
1. 最高院再審立案咨詢電話:12368,電話比較難打,建議勤打多等。
2. 立案方式:1可郵寄立案,2網上立案,3可現場立案。
3. 郵寄立案:由于海南屬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受理區域內,可通過郵寄立案材料的方式立案。
4.
網上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官網→訴訟服務網注冊并提交立案材料,最終結果以法官審查后的結果為準。立案材料準備及整理詳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審申請應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以下是再審辦理時需要的相關材料:
1、再審申請書(請注意:一定要在申請書中寫到符合《民事訴訟法》第兩百條哪一項或者哪幾項規定,并詳細說理。原件數量:原告 被告 1,如果有第三人,則為原告 被告 第三人 1(請注意:是原被告,不是再審申請人、被申請人;是原件,不是復印件)
再審申請書需要根據《民事訴訟法》、《民訴法解釋》、《審判監督程序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申請再審案件受理審查工作細則》、《民事申請再審訴訟文書樣式》等等進行編寫,慎重準備
2、一審裁判文書,原件供查驗,查驗過后退回,復印件(帶章)一份。
3、二審裁判文書,原件供查驗,查驗過后退回,復印件(帶章)一份。
4、申請人身份證明,自然人是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法人是統一社會信用證(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一定要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
6、代理人身份證明,律師證原件供查驗,查驗過后退回,復印件一份(包含年檢一頁)。
7、律師事務所函,原件一份。
8、生效裁判文書的送達回證加蓋法院公章復印件一份,如果沒有就去閱卷復印。
9、證據材料,包括原審主要證據材料和再審的證據材料,復印件一份。
二、檢察院抗訴的程序有什么?
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必須依法定的程序進行。一般來說,人民檢察院抗訴要經過以下幾個階段:
(一)立案審查
作為一種事后監督,人民檢察院主要通過以下幾種途徑發現人民法院裁判的錯誤:第一,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的申訴;第二,國家權力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轉辦;第三,上級人民檢察院交辦;第四,人民檢察院自行發現。上述四種途徑也就是人民檢察院民事抗訴案件的主要來源。
對于以上來源的民事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并由有抗訴權或者有提請抗訴權的人民檢察院立案,進行是否提出抗訴的審查。根據《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在立案以后調(借)閱人民法院審判案卷,并在調(借)閱審判案卷后3個月內審查終結。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原判決、裁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抗訴條件,審查的主要方式是就原審案卷進行審查,非確有必要時,不進行調查。
(二)決定提出抗訴
經過審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作出抗訴、不抗訴、向人民法院或者有關單位提出檢察建議的決定。其中,對于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經審查符合抗訴條件的,應當由檢察長批準或者由檢察委員會決定,作出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的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經審查認為符合抗訴條件的,應當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抗訴。
有權直接作出抗訴決定的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于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只能提請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抗訴。根據《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應當制作《提請抗訴報告書》,并將審判卷宗、檢察卷宗報上級人民檢察院。
《提請抗訴報告書》應當載明:案件來源、當事人基本情況、基本案情、訴訟過程、當事人申訴理由、提請抗訴理由及法律依據。對下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的案件,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在3個月內審查終結,并依法作出抗訴或者不抗訴的決定。需要延長審查期間的,由檢察長批準。
作出抗訴決定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向其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例如,對于某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決、裁定,人民檢察院發現具有法定抗訴事由的,應當由省人民檢察或者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其中,省人民檢察院應當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而不能向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也不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最高人民檢察院應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而不能向高級人民法院或者某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人民檢察院發現本院抗訴不當的,應當由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撤回抗訴;上級人民檢察院發現下級人民檢察院抗訴不當的,有權撤銷下級人民檢察院的抗訴決定。人民檢察院決定撤回抗訴,應當制作《撤回抗訴決定書》,送達同級人民法院,通知當事人,并報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下級人民檢察接到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撤銷抗訴決定書》,應當制作《撤回抗訴決定書》,送達同級人民法院,通知當事人,并報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
(三)制作抗訴書
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決定提出抗訴的,應當制作抗訴書??乖V書是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出抗訴的法律文書,也是引起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再審的法律依據??乖V書應當載明:抗訴的檢察院,抗訴案件的原審人民法院及案號,案件的來源和審查過程,人民法院審理情況,檢察院的審查結論、抗訴的法律依據和抗訴要求,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等事項。抗訴書由檢察長簽發,加蓋人民檢察院印章??乖V書副本應當送達當事人,并報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
檢察院抗訴的程序一般為檢察院發現自己的審判結果有錯誤以后,提出抗訴報告書進行作出抗訴決定。一般在相關審判結果出來后,在五天內,可以進行申請抗訴,并提交抗訴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