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只有丈夫名字,離婚房子會全判給他嗎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房產證上只有丈夫名字,離婚房子會全判給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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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只有丈夫名字,離婚房子會全判給他嗎
房產證上只有丈夫名字,離婚房子不會全判給他,只要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法律規定,對于夫妻共同房產,法院一般會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則進行分割,如果男方在婚內有變賣房產的行為,那么法院在分割房產時還可讓其不分或少分房產。不過如果房產是丈夫的個人財產,則離婚房產會全判給他,因為個人財產依法不予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