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受人質量瑕疵通知期限的規定有哪些

在線問法 時間: 2023.12.04
41
質量異議期限的規定法律主觀:質量異議,又稱質量瑕疵通知義務,是指買受人認為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時,必須在一定期限內向出賣人發出通知,否則視為標的物質量合格,根據合同法第158條的規定,如出賣人對標的物的質量定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為買受人提出質量異議的最長期限,而可以不受2年期間的限制,另一項是買受人對標的物質量瑕疵的通知義務,根據合同法第158條的規定,買受人發現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的,應在質量異議期限內履行通知義務,在質量異議期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買受人將會失去請求出賣人承擔質量瑕疵擔保責任的權利。

質量異議期限的規定

法律主觀:

質量異議,又稱質量瑕疵通知義務,是指買受人認為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時,必須在一定期限內向出賣人發出通知,否則視為標的物質量合格。該通知即為質量異議,該一定期限即為質量異議期限。質量異議既是買受人的權利,也是買受人的法定義務。在買賣合同中,只有買受人對標的物進行檢驗之后,才能確定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是否符合要求,以決定出賣人是否違反了質量瑕疵擔保義務。根據合同法第157條、第158條的規定,我國合同法確立的質量異議制度包括兩項內容:一項是買受人對標的物質量的檢驗義務,合同法第157條規定,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應當及時檢驗;另一項是買受人對標的物質量瑕疵的通知義務,根據合同法第158條的規定,買受人發現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的,應在質量異議期限內履行通知義務,在質量異議期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買受人將會失去請求出賣人承擔質量瑕疵擔保責任的權利。審判實踐中,結合合同法的上述規定,對買受人提出質量異議的期限應當作如下認定:1.買受人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提出質量異議。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有標的物的質量檢驗期的,買受人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就是說,依照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對檢驗期間有約定的,應適用當事人的約定。2.當事人未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質量瑕疵的合理期間內提出質量異議,且買受人提出質量異議的最長法定期限為兩年。所謂合理期間,是指買受人對標的物進行正常檢驗以及通知出賣人所必需的時間。如出賣人數次催要貨款,買受人未通知標的物質量有瑕疵,直至出賣人向法院起訴才通知的,視為買受人怠于通知、標的物沒有質量瑕疵。值得注意的是,不論標的物的質量存在表面瑕疵,還是隱蔽瑕疵,買受人自收到標的物之日起兩年內未提出質量異議的,法律視為標的物沒有質量瑕疵,買受人無權提出質量異議。3.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有質量保證期的,應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質量異議。根據合同法第158條的規定,如出賣人對標的物的質量定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為買受人提出質量異議的最長期限,而可以不受2年期間的限制。如國家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對標的物進行包修、包換、包退的標的物,在其保證期內,賣方必須承擔質量瑕疵責任。合同法之所以作出這樣的規定,原因在于:如果質量保證期是由國家規定的,當事人自然不得作變更,該質量保證期即當然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如果質量保證期是由出賣人承諾的,則買受人在這種情況下購買標的物,即意味著同意該承諾,此時質量保證期即為買賣合同中的質量保證期條款,當事人自然應當遵守。而質量保證期可能長于合同法第158條所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期間,也可能短于2年。筆者認為,只要約定有質量保證期的,均應按質量保證期確定質量異議的最長期限,而不適用合同法規定的最長期限兩年期間的限制。4.質量異議期限的例外。合同法第158條第3款規定,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不受前兩款規定的通知時間的限制。法律之所以作出此種例外的規定,是因為如果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所交付的標的物數量短少或者質量存在瑕疵的,此時出賣人主觀上即存在惡意或者重大過失,為平衡雙方利益,自然不應保護出賣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條 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二十條 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限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限的,應當及時檢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約定的檢驗期限過短,根據標的物的性質和交易習慣,買受人在檢驗期限內難以完成全面檢驗的,該期限僅視為買受人對標的物的外觀瑕疵提出異議的期限。

質量異議期限的規定

產品質量異議期限規定及相關情況說明:

1、當事人對檢驗期間有約定的,該檢驗期間即為質量異議期;

2、當事人未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合理期間內提出質量異議,且該合理期間自收到標的物之日起最長不超過兩年。

3、質量保證期,是出賣人承諾合同標的物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應當具備合同約定的以及國家或行業標準確定的質量標準和使用性能的期間,是為了確保標的物質量和性能符合合同約定且在一段時間內不發生不合理的減損;

4、在質量保證期內,出賣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即對于買受人正常使用標的物的情況下,因標的物本身存在質量缺陷不能達到使用性能要求或者造成人身、財產損失,出賣人應當依照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承擔責任。

有關“合理期間”的相關解釋:

1、“合理期間”是個模糊概念,但只要了解合同標的物的基本物理性質或化學性能,以善意第三人的角度,按照通常的理解加以判別,還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對“合理期限”的把握;

2、“外觀”異議的“合理期間”應該在簽收時;

3、“數量”異議的“合理期間”一般應該在簽收時;

4、內在質量異議的“合理期間”;

5、驗收方使用產品,并不說明產品檢驗合格。

質量異議的提出人應書面告知對方下列內容:

1、合同產品發生質量問題的時間;

2、合同產品存在的質量缺陷(質量缺陷的具體狀況),并且產品是由出賣人提供的;

3、要求對方在限定期限內更換或修復該產品的意思表示;

4、因該質量缺陷已經造成和即將造成的買受人損失;

5、不及時解決該質量缺陷的法律后果,等等。

6、在郵寄《質量異議通知書》時,還應注意保留好《通知書》復印件、《國內特快專遞郵件詳情單》第三聯及郵寄發票等證據,以作為買受人已經提出了質量異議的重要證據。

綜上所述,產品質量異議期限應當遵循有約從約,無約從法的基本辦法進行判斷。在確實沒有約定的情況下要注意合理期間的相關解釋,在法律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提出產品質量異議,盡快保障自身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條第一項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第六百二十條

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限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限的,應當及時檢驗。

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期限有沒有規定

關于買受人質量瑕疵通知期限的法律規定是:如果當事人約定了檢驗期限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限內通知出賣人;如果沒有約定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質量瑕疵的合理期限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質量瑕疵通知期限的規定有哪些

買受人質量瑕疵通知期限的規定有哪些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條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限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限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于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限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限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限內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標的物之日起二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是,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二年的規定。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不受前兩款規定的通知時間的限制。

聲明:該內容系作者根據法律法規、政府官網以及互聯網相關內容整合,如有侵權或者錯誤內容請

買賣合同提出產品質量異議的期限

法律主觀: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一)買受人在約定的檢驗期間內提出質量異議。,(二)當事人未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質量瑕疵的合理期間內提出質量異議,且買受人提出質量異議的最長法定期限為兩年。,(三)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有質量保證期的,應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質量異議。,(四)質量異議期限的例外。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不受前兩款規定的通知時間的限制。法律之所以作出此種例外的規定,是因為如果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所交付的標的物數量短少或者質量存在瑕疵的,此時出賣人主觀上即存在惡意或者重大過失,為平衡雙方利益,自然不應保護出賣人。,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買賣是商品交換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償合同。,(一)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這是買賣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與贈與合同相區別。是有償民事法律行為。,(二)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系,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是雙務民事法律行為。,(三)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標的物為合同的成立要件,當事人交付標的物屬于履行合同。,(四)買賣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況下,買賣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定者除外。

法律客觀:

質量異議,又稱質量瑕疵通知義務,是指買受人認為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時,必須在一定期限內向出賣人發出通知,否則視為標的物質量合格。該通知即為質量異議,該一定期限即為質量異議期限。因此,買受人是否在質量異議期內向出賣人為質量異議的通知,直接影響到買受人所提起的買賣合同質量糾紛案件的審理。質量異議既是買受人的權利,也是買受人的法定義務。根據《合同法》第157條、第158條的規定,我國《合同法》確立的質量異議制度包括兩項內容:1.買受人對標的物質量的檢驗義務。《合同法》第157條規定,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應當及時檢驗。在買賣合同中,只有買受人對標的物進行檢驗之后,才能確定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是否符合要求,以決定出賣人是否違反了質量瑕疵擔保義務。因此,各國法律基本上都將買受人對標的物的檢驗規定為買受人的一項義務。關于對合同標的物質量的檢驗,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①關于驗貨人,買受人應當檢驗標的物,但并不意味著驗貨人必然就是買受人,除買受人及其代理人自行驗貨以外,實踐中還存在由買賣雙方共同驗貨,以及由買賣雙方指定有關質量檢驗機構進行驗貨的情形。②關于檢驗方法,對標的物質量的檢驗方法,可以由買賣雙方在合同中進行約定,也可以不在合同中約定而由檢驗人以通常的方式進行檢驗。③關于檢驗,這是《合同法》規定的買受人檢驗義務的主要內容之一。而檢驗時間包含著驗貨開始的時間以及驗貨延續的時間兩個方面,驗貨開始的時間一般是在標的物交付之時,由此,檢驗標的物的開始時間一般有:出廠時驗貨、裝運前驗貨、裝運時驗貨、卸貨時驗貨、在買受人營業地驗貨等。關于驗貨延續的時間,參照《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38條第1款的規定,買受人必須按實際情況可行的最短時間內檢驗貨物或由他人檢驗貨物。而其中實際情形可行的最短時間主要是根據貨物的性質、交易的情況和貿易慣例決定。我國《合同法》第157條規定,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的,應當及時檢驗。所以在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的情況下,如何確定檢驗的合理期限,我們認為,根據《合同法》規定的精神,結合司法實踐,可以從表現瑕疵與內在瑕疵兩個方面進行判斷:對比較容易發現的表面瑕疵,買受人須按標的物的性質,依通常的程序,從速檢驗其所受領的標的物;對內在瑕疵,應按標的物的性質、買賣合同的種類等進行綜合判斷,對不能立即發現的瑕疵,依我國《合同法》第158條的規定,其檢驗期最長也不得超過2年。2.雙方當事人雖然在訴訟前或者訴訟中均確認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但對瑕疵的具體內容有爭議,且影響到出賣人質量瑕疵責任的具體承擔形式確定的,如果可以由法官對具體的質量瑕疵進行直接認定的,可以直接認定。3.如果雙方對標的物的具體瑕疵有爭議且法官又不能直接作出判斷的,或者對標的物是否存在質量瑕疵有爭議的,不能由法院直接作出標的物是否存在質量瑕疵的認定,而應向買受人釋明,由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提出質量鑒定的申請,由法院委托有關質量鑒定機構對標的物的質量是否符合相關標準進行專業鑒定。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證據規則》第25條第2款規定,對需要鑒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對案件爭議的事實無法通過鑒定結論予以認定的,應當對該事實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

【版權聲明】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律師投稿,刊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于本網聯系,我們將予以及時更正或刪除。【在線反饋】

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最長期限是多久

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最長期限是二十年。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每次簽訂的租賃合同所約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續訂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同樣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部分的租賃期限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 ...
2023-12-07 16:56

民事訴訟法上訴期限是從次日計算么(民事訴訟法關于上訴期限的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179條法律主觀:民事訴訟法 147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法 ...
法律
151熱度

交通事故訴訟時效規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訴訟時效規定:交通事故訴訟時效為三年。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知道其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算。如果權利受到損害已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護, ...
2023-12-04 15:38

訴訟時效期限最新規定(訴訟時效期限最新規定民事)

一般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 訴訟時效期間 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民法典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多少年法律主觀:三年,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 ...
法律
292熱度

合同無效自始無效的規定都有哪些

合同無效自始無效的規定主要有合同被確認為無效之后,自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并且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無效后,當事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并且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 ...
2023-12-12 15:07

民事訴訟法關于舉證期限的規定(民事訴訟法關于舉證期限的規定有哪些)

《簡易程序規定》第22條:“當事人雙方同時到基層人民法院請求解決簡單的民事糾紛,但未協商舉證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經簡便方式傳喚到庭的,當事人在開庭審理時要求當庭舉證的,應予準許,《證據規定》第5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 ...
法律
953熱度

合同解除提出異議的期限有什么規定

合同解除提出異議的期限的規定: 1、合同解除提出異議期限應當由雙方約定,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當事人沒有約定異議期間的,應當在解除合同或者債務抵銷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個月之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 ...
2023-10-30 15:23

合同期限已到,但是合同沒有履行完,怎么辦

合同期限已到,但是合同沒有履行完的,合同當事人可以要求未履行完畢的一方當事人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沒有完全履行合同條款的,屬于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 ...
2023-12-12 14:59

買受人質量瑕疵通知期限的規定有哪些

質量異議期限的規定法律主觀:質量異議,又稱質量瑕疵通知義務,是指買受人認為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時,必須在一定期限內向出賣人發出通知,否則視為標的物質量合格,根據合同法第158條的規定,如出賣人對標的物的質量定有質量保證期的, ...
合同
41熱度

該如何規定民事訴訟時效的延長時間

民事訴訟時效的延長: 1、當事人可以通過書面的方式催還,那么自寬限之日或催還之日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 2、當事人還可以通過重新打借條或更改還款期限的方式,讓債務人對債權表示承認,請求延期履行、提供擔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視為同意履行義務 ...
2023-12-11 16:46

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有哪些)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法律依據:《中 ...
法律
82熱度

合同根本違約的法律規定

合同根本違約的法律規定為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構成根本違約,需要依法承擔繼續履行、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 ...
2023-12-29 14:49

民事訴訟法追加被告的法律規定,民事訴訟法追加被告的期限

追加當事人的期限1、法律主觀:法律并沒有對追加被告的時間明確規定,實踐中一般是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對于之后提交的依法另案起訴,5、法律分析:在民事訴訟中,追加被告的期限,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在審判實踐中一般在一審程序的法庭辯論終結前 ...
法律
947熱度

合同的催告期限限制多長時間

合同的催告期限限制三個月的時間。催告通知到達對方之日起三個月內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會再予支持,這是解除合同的催告期限。如果是履行合同催告,其期限并沒有強制性的法律規定,由當事人自行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2023-12-13 15:46

合同解除提出異議期限(合同解除提出異議期限的法律規定)

當事人沒有約定異議期間,在解除合同或者債務抵銷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個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或者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 ...
合同
587熱度

杭州機動車限行新規定

杭州機動車限行新規定: 1、浙A號牌小客車。工作日的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6∶30—18∶30時段限行。錯峰限行區域內,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簡稱尾號)對應具體限行日期的原則,在工作日高峰時段禁止相應機動車輛通行, ...
2023-12-04 15:58

用人單位哪些解除勞動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書面通知嗎)

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有哪些法律主觀: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 ...
合同
454熱度

兒童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規定

兒童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醫療費應當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以及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兒童交通事故的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 ...
2023-12-14 16:00

訴訟時效的中斷的情形包括(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情形有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申請支付令,申請破產、申報破產債權,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等等,訴訟時效中斷的四種情形訴訟時效中斷的四種情形如下:1、提起訴訟或仲裁,是指權利人提起民事訴訟或申請仲裁,請求 ...
法律
621熱度

根據規定質押權可以轉讓嗎

根據規定質押權可以轉讓,質押權是主債權的從權利,債權轉讓的,其從權利也一并轉讓,但是如果是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則需要經過質權人和出質人協商同意才可以進行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 ...
2023-12-08 15:13

欺詐合同的撤銷期限(民法典規定了7種無效合同)

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1、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第一百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 ...
法律
175熱度

民法典規定什么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

《民法典》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將承包經營權轉讓、互換,但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不能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此外,如果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轉讓、互換后未進行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條 ...
2023-12-14 16:32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的相關規定有什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條件)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 ...
合同
401熱度

法院報告財產令的期限是怎么規定的

法院報告財產令的期限的規定有應當在報告財產令載明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書面報告財產情況。應當報告的有轉讓、出租財產的;在財產上設立擔保物權等權利負擔的;放棄債權或延長債權清償期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八條 ...
2023-09-28 10:24

法律是怎樣規定代通知金是否扣稅的問題的

代通知金 屬于 工資 收入,應按 個人所得稅 稅率納稅,法律上代通知金該不該扣稅法律主觀:代通知金 屬于 工資 收入,應按 個人所得稅 稅率納稅,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代通知金是需要征個稅的, 解除勞動合同 時的補償金應該算入 工資 、薪金所得,所以 ...
婚姻
968熱度

訴訟時效規定司法解釋(訴訟時效規定司法解釋全文)

法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最高院關于訴訟時效的司法解 ...
法律
798熱度

無期徒刑的期限是怎么規定的

無期徒刑是關多少年無期徒刑一般服刑年限為二十年至二十二年之間,犯新罪的情形下原判無期徒刑的,應對所犯新罪依法作出判決,在無期徒刑服刑期間又犯新罪,不能減刑,如果犯新罪則按以下規定執行 刑罰 :原判無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間又犯新罪的, ...
婚姻
251熱度
亚洲an天堂an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