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在國內一個在國外怎么離婚(一個在國外一個在國內怎么離婚)
中國的結婚證夫妻都在國外怎么辦離婚
1、跨國自愿離婚可以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
2、需要證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護照或旅行證件。
3、沒有離婚協議,不是在國內辦理的不能辦理。
4、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委托律師在國內起訴離婚,具體需要辦理公證委托手續。
一、跨國婚姻如何離婚涉外離婚如果由我國法院審理,在審理程序上與普通案件的審理大同小異,這里僅就其不同之處作一介紹。
1、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第
(二)項、第
(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法院管轄。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我國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送達。人民法院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當事人送達訴訟文書,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中規定的方式送達;
(二)通過外交途徑送達;
(三)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受送達人,可以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受送達人所在國的使領館代為送達;
(四)向受送達人委托的有權代其接受送達的訴訟代理人送達;
(五)向受送達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代表機構或者有權接受送達的分支機構、業務代辦人送達;
(六)受送達人所在國的法律允許郵寄送達的,可以郵寄送達,自郵寄之日起滿六個月,送達回證沒有退回,但根據各種情況足以認定已經送達的,期間屆滿之日視為送達;
(七)不能用上述方式送達的,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六個月,即視為送達。
4、期間。
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審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間,不受《民事訴訟法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的限制?!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5、證據。在我國法院審理時,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系在我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我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是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形成的,應當履行相關的證明手續。
二、涉外婚姻離婚由哪個法院管
1、我國的一般原則有關涉外離婚案件應該以“原告就被告”作為地域管轄的一般原則: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我國的特殊原則
(1)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3條: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4條: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5條: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6條: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三、跨國婚姻的締結需要注意什么通常兩個不同國家的人辦理結婚登記的,我們就稱他們之間的婚姻關系為跨國婚姻。跨國婚姻問題比較復雜,由于各國的風俗不同,各國對結婚和離婚的法律規定也不同。因此,有意與外國人締結婚姻的人,應該熟悉有關國家的法律規定,并注意下面一些問題:
(一)熟悉有關法律跨國婚姻的當事人可能是不同國籍的人或者雙方雖然是同一國籍,但結婚或離婚地在外國,這時就需要了解所在國國家的法律,否則,就有可能出現“破壞婚姻”(即在一國是合法婚姻或合法離婚,在另一國則屬于非法婚姻或尚未離婚)。
(二)選擇最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各國的民法典律有所不同,適用不同的法律就可能導致不同的結果。由于法律的效力是受地域限制的,當事人只要適當地改變行為地點或訴訟地點,所適用的法律就有可能對自己最有利。
(三)判決的承認和執行當一國法院作出的判決可能需要在另一國執行(如支付撫養費、夫妻財產的分割等),當事人事先就應當考慮到對自己有利的判決能否承認和執行。否則,再好的判決也是一紙空文。各國對于承認和執行外國法律判決(包括裁定),條件不盡一致。從我國與外國締結的司法協定來看,我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的條件是:
1、作出判決的法院依其本國法有管轄權;
2、作出判決的法院是依本國國際私法選定準據法的;
3、判決已經生效;
4、被訴方得到合法傳喚;
5、判決的執行無損于我國的主權、安全和公共秩序。
人在國外怎么離婚
夫妻一方在國外,離婚方法是:
1、如果選擇協議離婚的,雙方可共同到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出國一方出國前的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如果選擇訴訟離婚的,可向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起訴離婚流程是什么?
1、寫好離婚起訴書;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綜上所述,一方在國外的離婚流程:如果夫妻雙方已經達成一致意見,都同意離婚。在國內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外的一方委托國內的親友或者律師,并向法院提交經過公證認證的同意離婚的書面文件。法院會判決解除兩人的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個國外一個國內怎么辦離婚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在國外只能訴訟離婚
婚姻關系到人的身份權利,從立法本意上來看,協議離婚,辦理離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場,才能夠確定婚姻關系的解除。男女雙方在中國登記結婚后,一方出國,另一方仍居住在國內的,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財產處理達成協議,國外一方可以回國的,雙方仍可共同到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出國人員出國前的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按照法律規定,若在國外一方不能親自回國辦理離婚手續,則不能采取協議離婚的方式辦理離婚手續,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方在國外一方在國內怎么離婚?
在國內辦理涉外離婚的流程如下:雙方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的,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起訴離婚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不在國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夫妻離婚一個在國外一個在國內怎么辦
夫妻如果長期分居,可能會導致感情破裂無法復原,這個時候是可以離婚的,那么如果夫妻雙方一方在國外一方在國內應該怎樣辦理離婚。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夫妻離婚一個在國外一個在國內怎么辦
(一離婚的方式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二)夫妻一方在國外只能訴訟離婚
婚姻關系到人的身份權利,從立法本意上來看,協議離婚,辦理離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場,才能夠確定婚姻關系的解除。男女雙方在中國登記結婚后,一方出國,另一方仍居住在國內的,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財產處理達成協議,國外一方可以回國的,雙方仍可共同到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或出國人員出國前的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按照法律規定,若在國外一方不能親自回國辦理離婚手續,則不能采取協議離婚的方式辦理離婚手續,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夫妻一方在國外怎么離婚,夫妻一方在國外離婚手續怎么辦
以此可見,夫妻一方在國外時,雖然可以離婚,但不能辦理協議離婚,只能采取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
(一)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夫妻雙方一方在國外的不能回國辦理離婚手續的,無論雙方是自愿離婚還是一方要求離婚,均須按訴訟程序辦理。要求離婚的一方當事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國內一方要求離婚的,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國外一方可委托國內律師出庭應訴;國外一方要求離婚的,亦可委托國內律師向居住在國內的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起動離婚訴訟程序。
(二)委托國內代理人
離婚訴訟,原則上也是雙方必須到場,但是,隨著現實中出國人員越來越多,出國人員離婚案件數量不斷增加,鑒于出國人員回國辦理相關簽證手續程序困難、耗時較長等實際情況,要求在國外的一方必須回國親自辦理離婚手續,顯然不夠現實,亦不人性化。因此,對于身居國外一方確實不能回國參加庭審程序的,其本人可以委托在國內的親友或律師(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能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律師)代為出庭應訴。國外一方當事人應出具經所在國當地公證機關公證、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我國駐外使領館直接公證的授權委托書、離婚意見書等。律師經過公證授權后,有權依據離婚意見書中的內容代為出庭應訴,陳述案件事實,發表代理意見或答辯意見,領取法律文書。
以上的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夫妻雙方一方在國外一方在國內的時候需要國外的一方回到國內辦理離婚手續。如果不能回到國內則可以辦理訴訟離婚。雙方長期分居感情遲早都會有問題。
一個國外一個國內怎么辦離婚
一個國外一個國內辦理離婚手續如下:
1、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關的材料主:
(1)起草民事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和部分證據;
2、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辯狀,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
(3)庭審前準備,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
(4)通知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5)保全,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3、法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產生兩個結果:
(1)經調解和好,法院調解應當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
(2)經調解協議離婚,如果當時人經過調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離婚,那么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4、調解不成法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
(1)安排開庭時間,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2)通知到庭訴訟,在開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3)開庭審理,法院會詢問當事人,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要如實回答;詢問證人、鑒定人等;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5、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會再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方在國外回不來要怎么離婚
一方在國外回不來辦理離婚可以通過法院起訴離婚的。
一方不在國內無法辦理離婚,但是可以通過法院起訴離婚的。準備起訴離婚的一方可以準備好身份證、結婚證、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起訴狀向一方住所地的法院起訴離婚。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
離婚登記的程序如下: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去民政局離婚需要帶的證件如下: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綜上所述,當事人一方不在國內的,不能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離婚登記需要雙方共同辦理。當事人想離婚的,可以等對方回國后再離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個國外一個國內怎么辦離婚
一個國外一個國內辦離婚需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如果雙方可以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譽悶一致意見的基虛跡,可以選擇協議離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如果雙方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但是都同意離婚的。國外一方,委托國內的親屬、朋友或律師作為其訴訟代理人代為訴訟;需填寫固定格式的授權委托書、離婚意見書、寫好的授權委托書、離婚意見書需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再在國內一方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
3、如果雙方就以上問題都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想要離婚一方只能起訴離婚:對不在中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條
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搏并應訴,需要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必須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律師。
一方在國外一方在國內怎么離婚
一、協議離婚
特別提醒:協議離婚,必須雙方到民政部門現場,國外一方必須本人回國辦理,無法委托律師辦理,很多人因為沒法回國,無法協議離婚,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協議離婚需要滿足下面條件:
1、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3、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5、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
如果人在國外無法親自回到國內辦理協議離婚,或者夫妻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協議,那么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
(一)涉外離婚案件管轄法院
1、男女雙方都在國外如何辦理離婚:
第一種情況: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種情況: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者情況: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一方在國內,另一方在國外,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二)委托手續
訴訟離婚可以親自回國內辦理,如果無法親自回國辦理,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