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女方提出離婚(夫妻離婚女方提出離婚財產怎么分配)
女方提出離婚怎么處理?
女方提出離婚的處理方式包括男女雙方自行協商離婚事宜、向法院起訴離婚。對于男方不想離婚、或者是男方想離婚,但是雙方就共同財產的分割等的問題存在分歧的情形,就可以選擇起訴的方式離婚。
一、女方提出離婚怎么處理?
女方提出離婚的處理方式包括男女雙方自行協商離婚事宜、向法院起訴離婚。且法定的離婚方式只有協商、起訴兩種。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離婚后父母與孩子的關系會發生變化嗎?
離婚后父母與孩子的關系不會發生變化。
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都享有婚姻自主權,在結婚后,若是與對方感情破裂,那么可以提出辦理離婚手續的請求。若是對方也同意離婚,且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婚內共同財產的分割等問題,就可以采取協商的方式結束婚姻關系。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該怎么做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應該考慮如下:
1、接受現實:男方應接受女方提出離婚的事實,并認識到離婚是一個可能發生的結果。接受現實有助于男方在處理離婚事宜時冷靜和理智;
2、尋求法律咨詢:離婚涉及法律程序和法律權益,男方可以尋求專業的法律咨詢。咨詢律師將幫助男方了解自己的權益和義務,并提供有關離婚程序、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的法律指導;
3、保護個人權益:男方需要保護自己的個人權益,包括財產、財務和子女權益。這可能包括收集和保留與財產、財務狀況、子女撫養等相關的證據和文件;
4、和解或協商:男方可以與女方進行和解或協商,以達成離婚協議。協商可能涉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探望權等問題。如果雙方能夠達成一致,可以避免進一步的法律糾紛和費用;
5、準備法庭出庭:如果和解或協商不成功,離婚可能需要通過法庭審理解決。男方應準備好出庭,并與律師一起準備辯詞和證據以支持自己的權益。
離婚程序如下:
1、提交離婚申請:一方或雙方夫妻需要向當地法院提交離婚申請。申請人需要填寫相應的離婚申請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如結婚證、身份證等;
2、接受申請和登記:法院會接受離婚申請并進行登記。在一些司法管轄區,可能需要支付相關的申請費用。登記后,法院會頒發一份離婚起訴書,通知對方配偶;
3、 婚姻狀況調查:法院可能會進行婚姻狀況調查,確認夫妻雙方的婚姻狀態和相關事實。這可能涉及雙方的財產狀況、子女撫養權、財產分配等問題;
4、調解或庭前會議:在一些司法管轄區,法院可能會安排調解或庭前會議,以促成夫妻雙方的和解或協商解決爭議。這些會議旨在解決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財產分配等問題;
5、 開庭審理:如果調解或協商不成功,法院將安排離婚案件的開庭審理。在開庭審理中,夫妻雙方和律師可以提出證據、辯論和陳述意見。法院將根據相關法律和證據,作出最終的離婚判決;
6、生效和執行:一旦法院作出離婚判決,判決書將生效。夫妻雙方需要按照判決書的要求履行責任,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如果有需要,可以通過法院或其他相關部門執行判決。
綜上所述,無論男方選擇和解還是進行法庭審理,重要的是保持冷靜、理智和尊重。離婚是一項復雜的過程,男方需要與律師合作,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女方單方面提出離婚需要什么條件
女方單方面提出離婚需要的條件有:
1、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具有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2、雙方當事人因為感情不和已經分居兩年以上;
3、具有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行為的;
4、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具有惡習屢教不改的等。
離婚的條件:
1、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當事人雙方必須有離婚的合意,即兩人自愿達成離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3、協議離婚必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作出適當的處理;
4、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對子女的撫養作出妥善安排;
5、離婚協議必須不能違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強制性規定。
協議離婚程序:
1、申請:申請自愿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申請;
2、初審:結婚登記員對于夫妻雙方提交的證件材料初審無誤的,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
3、離婚冷靜期:申請離婚,初審通過后,有30天的冷靜期,30天內,有任何一方不想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員核實后,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此時,離婚失??;
4、共同申請領證:冷靜期30天到期后,如果雙方都都沒有撤回申請,那么此時就可以共同去領離婚證了。30天領證期內,如果雙方都沒有反悔,也沒有忘記領證這件事情,并且一起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此時則需要進行下一步的審查;
5、審查;
審查時,雙方需提交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有效身份證;
(2)結婚證、戶口本;
(3)離婚協議書;
(4)每人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發證:審查后,對于符合《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八條至六十條規定,予以登記離婚,并發給離婚證。
綜上所述,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女方先提出離婚怎么處理
女方提出離婚,如果男方也同意離婚,雙方就把孩子的撫養和夫妻共有財產協商好,然后帶上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前去當地民政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領取離婚證即可。
女方提出離婚,如果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就只有到法院起訴離婚。這時,男方可以收集夫妻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據,比如在近期妻子對男方還很好、還很關心等等方面的生活證據,并向法院表示不同意離婚,這樣,法院一般就不會判決準予離婚的。然后,男方就做出積極的努力,完善自身的不足,挽回婚姻。否則,半年以后女方又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協議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1、當事人申請自愿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遞交資料;
2、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當事人出具的有關材料,進行嚴格審查;
3、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審查后,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且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經過30天冷靜期后當事人申請發給離婚證的,應當予以離婚登記,發給離婚證。
1、單方面離婚起訴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人民法院不受理,說明理由;受理,進行開庭調解,審理;
(3)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仔衡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襪戚陸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告頃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新政策
女方提出離婚新政策為:
1、女方提出離婚,如果男方也同意的,那么可以選擇協議離婚,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
協議離婚流程:
1、申請。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需要準備的材料為以下幾種:當事人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照片、離婚協議等;
2、審查?;橐龅怯浌芾頇C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后,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橐龅怯浌芾頇C關審查后,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等待婚姻冷靜期?;橐隼潇o期為30日(登記當天不算在內,此后的第一個自然日為第一日)。冷靜期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待30日后,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5、撤銷。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并收回離婚證,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綜上所述,在2021年1月民法典生效之后,女方提出協議離婚的,在其簽訂好離婚協議書之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證是,需要經過30日的離婚冷靜期,從登記機關受到離婚申請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對于女方提出離婚男方怎么辦最有利?
女方提出離婚的,男方最有利的回應是:積極協商處理,如果無法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來進行判決處理的,具體情況下對于離婚事項的辦理,要嚴格根據規定的程序來處理。
一、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怎么辦最有利?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最有利的做法是:積極協商處理,或者起訴到法院來接受判決處理,離婚的方式菜:
1.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2.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歸屬等問題。
二、《民法典》對于離婚的有關規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對于離婚的具體情況,是需要嚴格基于實際的涉案事實來進行合法的處理的,特別是對于離婚時如果采取協議的方式來辦理離婚的,那么還需要經歷離婚冷靜期后才可以辦理了離婚,但如果采取訴訟的方式來離婚就不存在冷靜期。
女方先提出離婚的后果
女方先提出離婚并沒有什么后果,夫妻雙方都有權在婚姻感情破裂是情況下提出離婚,這是婚姻自由原則的體現,因此不論夫妻哪一方當事人都可以先提出離婚,雙方當事人可以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與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案星榇_已破裂”是實體性規定,是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離婚的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書后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訴訟離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審理后,能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情形,應當判決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老婆提出離婚怎么辦?
老婆提出要離婚的處理辦法。離婚指結束婚姻關系。具體如下:1、老婆提出要離婚的,作為丈夫首先應帶沖正當安撫其情緒,并了解老婆要離婚的原因;若屬于一時沖動,提出要離婚,男方應當好好開解妻子,解決兩人之間的矛盾糾紛,維系婚姻家庭關系;2、若老婆提出要離婚,是出于本意要離婚,男方可通過與女方協議的方式辦理離婚;3、老婆提出要離判悄婚,男方即使不同意離婚,女方也可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蠢悔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怎樣處理
如果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提起離婚訴訟。女方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起訴狀、相關證據等基本起訴材料,并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一般為被告(此時為男方)住所地法院。
我國法律對離婚程序、法院管轄及訴訟離婚條件做出了具體規定。如果女方第一次提出訴訟離婚,男方不愿意離婚,又沒有應當準予離婚的法定情形的話,法院多數是會判不離的。女方可以第二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訴訟仍然調解無效的話,法庭一般會準予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女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訴訟離婚中,法院調解無效應當準予離婚的法定情形如下: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7、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一)確定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離婚訴訟管轄法院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住所地一般是指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為準;
如果被告離開住所地滿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但公民住院就醫的除外;
如果夫妻雙方都外出滿一年的,則在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向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被告不在國內居住或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蹤、采取強制措施、監禁的,向原告經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則為戶籍所在地)。
夫妻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下列情形除外: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2、判決不準離婚或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前次訴訟中的“原告”不得在六個月內又起訴離婚;
3、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前次訴訟中的“原告”不得在六個月內又起訴離婚;
4、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二)立案
申請人民法院實行立案登記制,當事人圍繞具體訴訟請求,準備相關材料。
通過線上、線下、郵寄等方式進行立案,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人民法院當場予以登記立案。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人民法院則予以釋明。
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被告不作出書面答辯的,不影響案件審理。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的,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1、訴前材料準備
圍繞具體訴訟請求,一般需要準備以下書面材料:民事起訴狀(即離婚起訴書)、原告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子女身份證明(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婚姻證明、戶口簿)。
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存在家庭暴力、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等情形,需要提供相關證據;
需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需要提供相應財產相關的證據材料或線索。
2、提交立案申請
立案可以通過線上、線下、郵寄等方式進行。線上方式如電子訴訟平臺等,線下方式是指直接去法院立案庭提交立案材料,郵寄方式是指將立案材料郵寄到法院指定地址進行立案申請。
3、案件受理
人民法院實行立案登記制,對于當事人提交的起訴狀,應當一律接收、出具書面憑證并注明收到日期。
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人民法院當場予以登記立案;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人民法院則予以釋明。
法院立案部門登記并接受材料后,對于離婚案件,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如調解未取得成功的,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并發送受理通知書;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告知原告限期補正,補正后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4.答辯
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的,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