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發票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罪立案標準
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罪立案標準:
1、虛開五萬元以上的,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在五十萬元以上的,認定為“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認定為“數額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具體行為方式有下四種:
1、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合法擁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或者個人,明知他人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而為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即使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了應稅勞務但為其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
2、為自已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合法擁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在本身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情況下為自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即使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或接受了應稅勞務但卻為自己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
3、讓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指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要求合法擁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即使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或接受了應稅勞務但要求他人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進行了實際經營活動,但讓他人為自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
4、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在合法擁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或者個人與要求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或者個人之間溝通聯系、牽線搭橋的行為。
綜上所述,虛開發票的行為泛濫,不僅直接誘發逃稅等稅收違法犯罪行為,還為財務造假、貪污賄賂、揮霍公款、洗錢等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條件,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并滋生各類腐敗現象,敗壞社會風氣,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一
【虛開發票罪】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虛開發票罪的立案標準
刑法中虛開發票罪以下列標準立案:
1、行為人虛開100份以上或金額累計40萬元以上發票的,應予立案;
2、5年內因虛開發票受過2次以上行政處罰又犯虛開發票的,應予立案;
3、虛開發票的行為存在其他嚴重情節的,應予立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補充規定》二、第六十一條之一
虛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虛開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虛開金額累計在四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五年內因虛開發票行為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開發票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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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開發票罪的立案標準
虛開發票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虛開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虛開金額累計在四十萬元以上的;
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五年內因虛開發票行為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開發票的;
3、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虛開稅款數額1萬元以上,應當依法定罪處罰;虛開稅款數額10萬元以上,屬于“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與“有其他嚴重情節”適用相同的量刑檔次;虛開稅款數額50萬元以上,屬于“虛開的數額巨大”,與“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適用相同的量刑檔次。
虛開增值稅發票罪的量刑標準是:
1、自然人
(1)自然人犯虛開增值稅發票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虛開稅款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單位
(1)單位犯虛開增值稅發票罪的,對單位處罰金,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虛開稅款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發票罪的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1、侵權對象為國家增值稅專用發票;
2、客觀表現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即使有商品購銷或者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開展實際經營活動,但讓他人為自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上必須是故意的,一般都有盈利的目的。
納稅人通過虛增增值稅進項稅額逃避應繳稅款是否屬于虛開發票罪:
納稅人通過虛增增值稅進項稅額逃避應繳稅款,但對外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屬于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納稅人向受票方納稅人銷售了貨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稅應稅勞務、應稅服務;
2、納稅人向受票方納稅人收取了所銷售貨物、所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款項,或者取得了索取銷售款項的憑據;
3、納稅人按規定向受票方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內容,與所銷售貨物、所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相符,且該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納稅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義開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條之一
【虛開發票罪】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罪的立案標準
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罪的立案標準:
1、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認定為“數額較大”;
3、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認定為“數額巨大”;
4、涉嫌虛開普通發票罪沒有口供可以定罪。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2、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3、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虛開發票罪的構成要件是: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征管制度;
2、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以外的發票,情節嚴重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4、主觀要件,在主觀為故意。
虛開增值稅發票罪的量刑標準:
1、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正確適用刑法第二百零五條關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有關規定,確保罪責刑相適應,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不再參照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法發〔1996〕30號)第一條規定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定罪量刑標準。
二、在新的司法解釋頒行前,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數額標準,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騙取出口退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2〕30號)第三條的規定執行,即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認定為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認定為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的“數額巨大”。
虛開發票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的規定,虛開發票包括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以及其他發票。
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制定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刑法第205條的立案標準為虛開數額在一萬元以上或者致使國家稅款被騙數額5000元以上。
除刑法第205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立案標準有三種情況:
一、如果虛開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虛開金額累計在四十萬以上;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五年內因虛開發票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兩次以上又虛開發票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一
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虛開發票罪的立案標準
一、虛開發票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1、虛開發票罪立案標準為:虛開發票一百份以上的應立案追訴,虛開發票數額累計超過四十萬元的應立案追訴、五年內因虛開發票行為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開發票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追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一,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如何認定虛開發票
1、虛開、非法代開發票認定
(1)虛開發票的行為包括:
A、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B、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C、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2)對于非法代開發票的行為,依照虛開發票進行處罰。
2、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認定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手段包括:
(1)沒有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購銷,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應稅服務而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有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購銷,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應稅服務但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進行了實際經營活動,但讓他人為自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虛開發票罪的立案標準
刑法中虛開發票罪以下列標準立案:
1、行為人虛開100份以上或金額累計40萬元以上發票的,應予立案;
2、5年內因虛開發票受過2次以上行政處罰又犯虛開發票的,應予立案;
3、虛開發票的行為存在其他嚴重情節的,應予立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補充規定》二、第六十一條之一
虛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虛開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虛開金額累計在四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五年內因虛開發票行為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開發票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購買虛開普通發票罪立案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購買虛開普通發票罪案件應當符合一定的立案標準,包括金額達到一定數額,存在明顯犯罪動機和實施手段等。具體立案標準應由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根據具體案情綜合評估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購買虛開普通發票罪指的是虛報、隱瞞應納稅款項,購買、出售用于偷稅漏稅的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對于購買虛開發票罪案件,其立案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金額達到一定數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數額較大即可構成犯罪。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還會根據地區經濟水平等實際情況,對數額的具體標準進行評估。2.存在明顯犯罪動機:購買虛開普通發票的行為背后存在明顯的偷稅漏稅動機,因此其犯罪動機比較顯然,可作為立案的重要依據之一。3.實施手段明顯:涉及到購買虛開普通發票,必然涉及實施手段,如采用中介或者直接從有關人員手中獲取虛開發票等。手段的明顯性也是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進行立案評估的一個重要依據。綜上所述,購買虛開普通發票罪的立案標準相對復雜,需要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就案情的具體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虛開普通發票罪和購買虛開普通發票罪有何區別?虛開普通發票罪指企業虛報發票或者采用其他手段虛增進項稅額、抵扣應納稅額,騙取財政補貼、退稅或者抵減稅款的行為。而購買虛開普通發票罪,則是指購買、出售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行為,從而實現偷稅漏稅的目的。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虛開普通發票罪是由企業直接實施的,而購買虛開普通發票罪則是由有關人員或機構提供虛開發票等服務,進而讓企業進行偷稅漏稅。
購買虛開普通發票罪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其立案標準也比較嚴苛。企業應當嚴格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納稅申報和繳稅,避免與虛開普通發票相關的風險。如果購買虛開普通發票已經涉及到犯罪問題,那么應當及時尋求法律援助,在合法的程序下進行申訴和維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補充規定》第二條 虛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虛開發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虛開金額累計在四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五年內因虛開發票行為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開發票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虛開發票立案標準
法律分析:虛開發票罪的立案標準為:1、虛開發票數額達到一萬元以上或者致使國家稅款被騙數額達到五千元以上的情形,應當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責任。虛開稅款數額達到1萬元以上,構成犯罪的情形,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2、虛開發票數額達到十萬元以上,屬于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的情形,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虛開稅款數額達到五十萬元以上,屬于虛開的數額巨大的情形,情節特別嚴重且造成惡劣影響,可判處兩年以上七年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虛開發票罪在適用罰金刑時可根據相應罰金數額參照適用,即情節嚴重的,并處2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等。
法律依據:《關于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虛開稅款數額1萬元以上,應當依法定罪處罰;虛開稅款數額10萬元以上,屬于“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與“有其他嚴重情節”適用相同的量刑檔次;虛開稅款數額50萬元以上,屬于“虛開的數額巨大”,與“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適用相同的量刑檔次。由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與虛開發票罪是在同一條中規定的,故在新的司法解釋出臺前,虛開發票罪“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可按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的標準進行折算并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