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罪最高判幾年
對貪污的處罰最高
我國對貪污罪的處罰最高可以判處死刑,同時根據罪行情節可以選擇從輕、減輕或者從重、加重處罰。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了對貪污罪的懲治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貪污罪的處罰最高可以判處死刑,但通常情況下是根據罪行情節選擇從輕、減輕或者從重、加重處罰。具體來說,判決貪污罪的量刑主要考慮以下因素:犯罪的性質、情節及危害程度;犯罪的主觀惡性程度;被告人的思想、態度、行為表現及對被害人的補償情況等。對于貪污罪較嚴重的情形,如涉及巨額財物或者情節特別惡劣,法院通常會采取從重、加重處罰的手段,如判處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剝奪政治權利等。而如果是首犯,認罪悔罪并積極賠償經濟損失,則有可能會考慮從輕、減輕處罰。
對于職務犯罪中的貪污罪,是否只能判處刑罰?不僅可以判處刑罰,同時也可以采取追繳非法所得、沒收財產等行政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追繳非法所得條例》的規定,對于職務犯罪中取得的非法所得,國家可以依法追繳。而在司法實踐中,同樣會采取沒收財產等手段進行懲戒。
對貪污罪的處罰在我國非常嚴厲,除了刑事處罰外,還可以采取相關行政措施。同時,監督和預防是打擊貪污罪的重要手段,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努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貪污要判幾年
法律主觀: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于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法律客觀:
貪污罪的刑期跟貪污的數額緊密相關,根據我國《刑法》第383條之規定,可以歸納如下:1、個人貪污數額不滿5000元,情節較重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個人貪污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50000元的,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當然,如果個人貪污不滿10000元,并且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于刑事處罰,但要進行行政處分。3、個人貪污數額在50000元以上不滿100000元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4、個人貪污數額在100000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貪污罪判幾年
如果出現了貪污行為,將會處以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法律分析】
貪污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貪污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及公私財物所有權。貪污罪嚴重影響國家機關的正常職能履行,損害國家機關的形象、聲譽,同時也侵犯了一定的財產關系。貪污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財物。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在近幾年中,隨著法律的不斷普及,越來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識也在不斷的提高,如果不法分子出現了貪污罪行,不僅會侵犯了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會對整個社會帶來非常惡劣的影響,在這里提醒各位公民當發現任何不法行為時,都要第一時間內到相關部門進行報案,而且國家公職人員貪污數額達到五千元的話就已經構成了貪污罪。貪污給黨和政府的形象抹了黑,更是嚴重的損害了中國共產黨在我國普通公民心目當中的公信力,人心不足蛇吞象,身為國家工作人員連最基本的道德廉恥都不懂的話,就愧對自己所在的工作崗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貪污受賄判多少年
根據法律規定貪污受賄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實際上具體的一個判刑的標準的話,它還是以受賄的數額和一些具體的情節來進行一定的標準,比如說如果多次進行索賄的話,那么就應當進行一定的處理,涉及到一個較重的處罰情節。
一、根據法律規定貪污受賄罪判多少年?
根據法律規定貪污受賄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受賄數額和受賄情節為標準,具體確定行為人的刑罰:
(一)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其他較重情節”,應予立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多次索賄的;
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二)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屬于“數額巨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涉嫌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嚴重情節”,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涉嫌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受賄罪可以適用緩刑嗎
1、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數額在二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情節較輕,能主動坦白,積極退贓,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適用緩刑。
2、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一萬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等法定減輕情節的之外,一般不適用緩刑。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數額一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適用刑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減輕處罰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適用緩刑。對其中犯罪情節較輕,積極退贓的,且在重大生產、科研項目中起關鍵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用緩刑,但必須從嚴掌握。
3、對下列受賄犯罪分子不適用緩刑:
(1)不如實供述罪行的;
(2)不予退繳贓款贓物或者將贓款贓物用于非法活動的;
(3)屬于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的;
(4)犯有數個職務犯罪依法實行并罰或者以一罪處理的;
(5)曾因職務違紀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分的;
(6)犯罪涉及的財物屬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等特定款物的;
(7)受賄犯罪中具有索賄情節的;
(8)瀆職犯罪中徇私舞弊情節或者濫用職權情節惡劣的;
(9)其他不應適用緩刑、免予刑事處罰的情形。
在我們國家一般情況下,受賄貪污的這種行為已經是涉及到機關的一個工作行為的廉潔性了,所以必須要嚴厲的懲處,此時已經上升到我國刑法的范圍之內的,一般情況下在進行一定的判決的時候,要看他因此而獲得了一些實際的利益是多少。
貪污受賄最高刑罰
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也就是參照貪污罪處罰。且索賄的從重處罰。受賄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受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對多次受賄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受賄數額處罰。關于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等情節的的認定:受賄數額3萬~20萬,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受賄數額在1萬~3萬,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一)多次索賄的;
(二)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四)贓款贓物用于非法活動的;
(五)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
(六)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七)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八)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20萬~300萬,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受賄數額在10萬~20萬,具有以上八種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受賄數額在300萬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受賄數額在150萬到300萬的,具有以上八種情況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可以判處死刑。符合以上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或者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等情節,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符合規定情形的,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同時裁判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貪污判幾年
貪污判多久視具體情況而定,具體情況如下:
1、情節較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貪污罪量刑標準:
(一)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其他較重情節”,應予立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1、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4、贓款贓物用于非法活動的;
5、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
6、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二)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屬于“數額巨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涉嫌上述六種情形之一的,為“其他嚴重情節”,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涉嫌上述六種情形之一的,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 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第三百八十六條
【受賄罪的處罰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八十七條
【單位受賄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受賄論,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八十八條
【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
貪污罪最高刑期是多少
一、貪污罪最高刑期是多少
1、貪污罪最高可判處死刑。貪污罪刑期需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
【貪污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伙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二、構成貪污罪應具備哪些條件
構成貪污罪應具備以下條件:
1、犯罪主體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
2、侵犯的是公共財物;
3、主觀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為上主要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貪污判幾年
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1、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2、個人貪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所謂個人貪污數額,在單獨犯罪中是指個人實際貪污的數額;在共同犯罪中,對組織、領導貪污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貪污犯罪集團的貪污總數額,對其他共同貪污犯罪的分子而言,則是指某個人實際參與貪污的數額。所謂情節特別嚴重,一般是指重大貪污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貪污犯罪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的損失、后果特別嚴重的,或者貪污后訂立攻守同盟、毀滅罪證、打擊報復證人、拒不退贓,情節特別惡劣的,等等。
一、我國刑法中的賄賂罪包括哪些
1、受賄罪
2、單位受賄罪
3、行賄罪
4、對單位行賄罪
5、介紹賄賂罪
6、單位行賄罪
二、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1、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2、個人貪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3、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