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嘛(租商鋪合同到期不給續簽可以得到補償嗎)
門面合同到期了房東不續簽有賠償嗎
門面合同到期不續簽如果有約定補償的是有補償的,否則就沒有補償。相關規定如下:
1、租賃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
2、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店鋪租賃合同需要注意的是:
1、用戶最好與房東當面簽合同,并查看身份證和房產證是否一致,確保具有此房屋的出租權。
2、用戶在沒有簽完合同前,不要繳納任何如看房押金、意向金或其他款項,以免錢房兩空。
3、用戶在合同中寫清楚室內包含設施,包括房內家具家電等,如需裝修也應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時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明確寫出水電費、寬帶網費、物業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哪方支付。
4、若出租人并非房東,簽租賃合同必須注意,簽訂的租賃合同必須房東認可,租賃期限不能超過原租賃合同,如有附加條件如安全、環境因素等,與房東商議后,用戶爭取寫入合同附加條件中,必須注意的是,訂金最好在簽好合同并寫上附加條件之后再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法律規定店鋪合同到期不續簽有沒有賠償
法律上店鋪合同到期不續簽一般是沒有補償的。如果合同當中說明租出方在合同到期時可以不續簽,則不可以要求賠償。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勞動合同簽訂時雙方當事人均認可的,所以在合同到期時結束雙方的勞動關系是雙方意志的體現,是符合雙方的意思表示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租商鋪合同到期不給續簽可以得到補償嗎?
商場的商鋪一般是出租給經營者經營的,出租商鋪要簽訂租賃合同,出租人與承租人要協商好租金、租賃期限等內容,商鋪租賃合同到期后出租人不續簽的,有沒有補償法律是沒有規定的,要看當事人在合同中是否有約定,沒有約定的就沒有補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第七百三十三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第七百三十四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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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了,不續簽了,有補償金嗎
法律主觀:
合同到期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離職沒有經濟補償;若是因用人單位的原因不續簽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上店鋪合同到期不續簽有沒有補償
法律上店鋪合同到期不續簽一般沒有補償。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三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
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
在合同期滿后不續簽,勞動者都能拿到經濟補償,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單位在維持、提高待遇的情況下跟當事人續簽,而當事人仍不同意續簽的。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計算,每工作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照半個月工資計算。
合同到期違約的處理方法:
1、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
2、只要存在繼續履行合同的可能性,非違約方就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原合同的義務;
3、要求對方付違約金,不管是否發生損害,只要有明確約定,違約方就應當支付違約金;
4、給付定金的一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5、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
6、要求違約方賠償自己的損失。
綜上所述,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續簽補償有對員工進行賠償,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員工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拒絕需要對員工進行賠償,按照工作滿一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員工續簽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需要滿足相關法律規定的條件。合同到期違約的處理方法有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只要存在繼續履行合同的可能性,非違約方就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原合同的義務;要求對方付違約金,不管是否發生損害,只要有明確約定,違約方就應當支付違約金;給付定金的一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店鋪合同到期房東不續簽有補償嗎
法律主觀:
店鋪合同到期不續簽如果沒有違約是沒有補償的,因為合同到期后,合同就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也自然地終止。法定合同終止的情形包括有:債務已經履行;債務相互抵銷;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債權人免除債務;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商鋪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需要支付賠償金
一、商鋪 合同到期不續簽 是否需要支付 賠償金 ? 若是 租賃合同 中未有續簽的規定,原則上雙方都可以選擇不續簽,一般是沒有什么補償的;若是合同中有續簽的規定,一方不按合同約定續簽的話,另一方有權追究其 違約責任 ,要求賠償的。 租房時,很多人都是只簽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滿了,雙方時常也不會特意重新簽訂新的租賃合同,通常是租客繼續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東照常收租。 這樣的做法,讓不少人疑慮原租賃租賃合同是否有效。其實大可不必疑慮,當租賃 合同到期 后,雙方未簽訂新租賃合約的,若租方又繼續按使用租賃房屋,房東有未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有效,雙方都要繼續履行原合同的約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賃期限改變為不定期。雙方在給予對方合理的時間后,都可以隨時提出解除租賃合同結束雙方的租賃關系。 如果不想租賃合同的期限變成不定期的,應當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前,及時提出簽訂新的 房屋租賃合同 ,重新約定明確的租賃期限。因為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不是自動續約的,若雙方未及時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租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房東又未提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且成了不定期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到期不續租,雙方應理清“手尾” 當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雙方不再續租的,必然會存在不少手尾,如押金退還問題,租客清房還房等等,雙方應該協商妥善處理。 二、租賃注意事項 1、 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 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過租賃期使用租賃物,應支付給出租方超時使用的租金。 2、 租賃合同之租金條款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采用銀行轉賬需寫上戶名、銀行賬號),實行按月支付、按季還是年支付等。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應于每月的具體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寬限期內沒有按期支付,應支付遲延租金或 違約金 或出租方可 解除合同 。 3、 租賃合同之 保證金 條款 在租賃物租賃 合同訂立 時,合同雙方當事人都盡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承租方應在合同訂立前交給出租方一定的保證金或押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在租賃物價值范圍內決定押金的數額。同時對于保證金退還的條件,應進行明確約定。 4、 租賃合同之轉租條款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轉租。 5、 租賃合同之維修責任條款 在合同中,對維修責任進行明確約定,出租方應確保租賃物符合約定用途,但也可以約定由承租方承擔維修義務。 6、 其他事項 在合同中,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對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訴訟 管轄 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 合同履行 風險和 保證合同 順利履行,并盡可能保障雙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現在很多的實體商鋪有些是處于不斷升值的狀態,也有些會因為實體店的蕭條租金也是在不斷的貶值的。所以一般情況下雙方在初次簽訂的租賃合同當中不會約定到期后自動續簽,而且,房東和租客在到期以后都可以結合當前的情況主動的結束這段租賃關系,只要不違約就沒有支付賠償金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