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后怎么還要支付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有補償么)
勞工合同到期后公司單方不續簽合同的,公司需要怎么賠償員工?
法律主觀:
勞動合同期滿 后,勞動者要求繼續 履行勞動合同 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用人單位 不續簽合同 終止的,屬于違法 終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所以通常情況下, 勞動合同到期后 ,用人單位拒絕繼續與勞動者簽訂 書面勞動合同 的,應該向勞動者及時 支付經濟補償金 ,其中包括以下三種情形: 1.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不愿意 續簽勞動合同 的,應當 向員工支付 經濟補償金。 2.勞動合同期滿后,除公司在 原勞動合同 約定條件基礎上維持或者提高條件續簽勞動合同,員工不同意續簽的情形外,用公司均需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動合同期滿后,員工與公司雙方均同意終止固定期限的書面勞動合同,公司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為什么要對員工賠償?
勞動合同到期之后,公司如果單方面選擇不續簽的話,是需要向員工支付經濟賠償金的。而是否像員工提供經濟賠償金還分為幾個情況:第一個情況是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到期,勞動合同期滿所以終止,這種情況公司選擇不續簽的話,應該賠償經濟賠償金;第二個情況是本來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但是用人單位單方面否決,屬于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所以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應該按兩倍的標準進行支付。
一、《勞動合同法》對于合同續簽問題有相關法條規定
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進行經濟賠償在《勞動合同法》的法條中有好幾項標注,比如說《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六條等等,根據不同情況,所采取的法條是不一樣的。用人單位主動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法》時,還要根據工齡計算經濟賠償金,不滿六個月的將當作半年進行計算,不滿一年但滿六個月工齡的則當作一年進行計算。無論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都是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話,都應該進行經濟賠償,如果用人單位拒絕賠償的話,員工可以向勞動局提起訴訟。
二、《勞動合同法》中規定,一些情況不需要給予賠償
勞動合同有時候會自動終止,需要符合以下幾個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勞動合同期滿;第二種是勞動者正式退休,并且開始享受養老待遇;第三種是用人單位破產,將無法再經營下去;第四種是員工身死無法提供勞動服務。
如果《勞動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單位給員工的用工條件前后保持一致,甚至還有所提高,那么員工單方面選擇不續簽的話,用人單位是不需要給予經濟賠償的,這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中提出的相關法條。
中國企業,用人單位和正式員工都必須簽訂《勞動合同》,而兼職員工則需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不同的勞動關系對應的法律法條也不一樣。
勞動合同到期過了幾天怎么賠償
如果勞動合同過期而公司不愿意續簽就必須要按照勞動者的具體工作年限來給勞動者發放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在原單位如果工作一年,那么就必須給勞動者發放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工作幾年就按照幾年來發放,但原則上不超過12年。
1、公司不續簽,需補償員工
(1)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不愿意續簽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其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的第46條: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本法第44條第1項”是指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
(2)若合同期滿后,本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公司不續簽,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其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可以看出,如果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公司是否補償需分兩種情況對待:
(1)若用人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對員工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2)若用人單位已經維持或者提高了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單位不對員工不進行經濟補償。
3、補償金額的規定
經濟補償的金額取決于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補償。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
員工的月工資太高,即高于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經濟補償金只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并且計算的最高年限不超過12年。
通常如果是勞動合同到期,雙方還要簽訂勞動合同,必須要在勞動合同到期的一個月之后簽訂因為這時候簽訂勞動合同,就相當于一份新的勞動合同,而原來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所以如果是過期了而勞動合同不續簽,那么公司就必須按照勞動者具體的工作年限,給勞動者發放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