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是否允許口頭約定(違約金口頭約定算數嗎)
口頭協議會產生違約金嗎?
口頭協議在法律上也是一種合同,但由于其沒有書面形式的證據,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和爭議。如果雙方對口頭協議達成了共識并且已經開始履行,則該協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如果在履行過程中出現違約情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受損害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在缺乏書面證據的情況下,如何證明違約事實以及造成的損失大小可能會比較困難。
因此,在商業交易中建議盡量采用書面合同,并詳細記錄各項條款和條件以避免糾紛。如果無法避免使用口頭協議,請確保在目擊者或第三方見證下進行,并盡可能留下相關記錄作為備案。這樣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并減少風險。
口頭協議違約怎么解決
口頭協議違約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協議一方違約的,守約方可以按照以下情況來主張違約金:
1.協議中約定了違約金的。按照協議約定的違約金進行索賠,但是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或者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或者適當減少。
2.協議對違約金的數額沒有約定的,守約方可以以因違約行為造成的實際損失為準,來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口頭約定能不能成為依據
如果口頭約定有證據證明,他就有法律效力。如果對方認可這個口頭約定,那么也是有法律效力的。除此之外,既沒有證據證明口頭約定,同時對方也不承認有這個口頭約定的存在。那么這種情況下的口頭約定,就沒有法律效力。
一、口頭約定違約了怎么處理
口頭協議違約可以進行起訴解決。約定違約責任最大的好處在于減輕自己的舉證責任,降低違約損失風險。當然,如果未約定違約責任且損失的確很大,建議委托律師處理。
1、違約責任是指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或者附隨義務而應承擔的民事責任。這里面包括完全不履行和履行不符合約定(不完全履行)。
2、對于違約責任,最好是雙方直接約定違約金額或者違約金的計算方式,這樣一旦出現違約情形,直接按照合同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無需承擔相應的違約損失的舉證責任。只需提供合同、以及對方違約的事實即可。
3、如果在合同中未約定違約責任或者僅僅口頭約定卻無相關證據證明,一旦出現違約,違約責任的確認和承擔,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你需要舉證證明雙方存在合同關系(合同),違約事實,你的實際損失(這個一般比較難舉證,尤其是非金錢債務),而且你很難證明可得利益損失。當然,只要證據齊全,違約責任肯定還是可以要求對方承擔的。
二、口頭約定定金能否退還
1、定金應當用書面形式約定,以口頭形式約定定金的,如果雙方當事人接受,并且履行了定金合同義務也是可以的。
2、當發生給付定金一方違約的,無權要求定金退回,如果是收受定金一方違約,需要雙倍返還定金。
三、約定仲裁條款后能否向法院起訴
1、如果約定了有效的仲裁條款,就不能再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反之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沒有聲明有仲裁協議,合同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可以繼續審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口頭協議違約怎么解決
律師解答
口頭協議違約的解決方式:
1、口頭協議違約,守約方可以要求對方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如果對方不愿承擔的,可以收集好證據向法院起訴對方。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口頭協議違約怎么解決
口頭協議是協議的一種形式,通過口頭達成的協議一般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只要雙方認可這個口頭協議的真實性,是對合同雙反均具有約束力的。如果因自身一方的原因導致想要解除合同的,看是否符合雙方所簽署合同的解除條款,如果不符合的,那么自身一方將構成對合同約定的違約,違約方需要支付解除合同的違約金。
【法律分析】
雙方依法簽訂的合同在履行期間,任意一方想要解約,都要查看雙方簽訂的合同看是否符合合同中約定的能夠解除合同的約定條款,比如說某種特殊事由、不可抗力或者雙方協商一致等情形。
如果雙方能夠協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免除違約金的情況的可以解除雙方簽訂生效的合同;
但是如果未能協商一致,另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繼續履行的,想要解除一方想要強行解除合同的只能支付違約金后進行解除,如果拒絕支付違約金的,守約一方可以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起訴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該違約行為為他人造成其他財產損失的,將面臨其他賠償責任,
如果您堅持想要解除合同的,建議您基于友好協商解除合同的目的與對方進行友好商談,爭取順利解除合同并免除違約金,如果無法達成一致,只能支付違約金。
另外,如果雙方約定的違約金不合理,過高等情況發生的話,人民法院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逾期付款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系,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口頭合同違約賠償
《民法典》關于口頭合同違約賠償標準的解釋主要包括具體的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上限,違約金上限為實際損失的30%并且就違約金的具體數額并未作具體的規定,可以通過請求對違約金進行增加或減少。值得注意的是,實際的賠償需要根據實施情況而定。
一、《民法典》關于口頭合同違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口頭合同違約賠償標準一般這樣確定,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上限不能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如果合同雙方對違約金有約定,則一方違約時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如果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違約金一般等于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五款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二、合同與協議的區別
雙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達成的一種契約。簡單地說,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們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來,說明白,說清楚,那么我們達成一致的這個事項就是協議,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來說,生效的合同和協議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沒有生效或因為一些條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協議的一方是個7歲的小孩,這樣的合同就沒有效力。
需要公證的合同或協議只是把合同或協議的效力固定并強化,如果法律沒有要求,合同、協議的當事人也沒有約定,是不需要特別的公證的。合同或協議一般兩份就夠了。合同當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給見證人或第三人,這個作用也是為了強化合同或協議的效力,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
合同或協議一般只是名稱、叫法的不同。只要不違反法律和道德風俗,當事人可以任意約定合同或協議的名稱、內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三、合同詐騙形式
1.偽造證件。行騙者偽造單位、偽造營業執照及各種許可證等,利用偽造證明簽訂合同騙取錢財;
2.設餌釣魚,以緊俏物品為誘餌抓住對方急于發財的心理,許以高利,簽訂合同侵吞對方預付貨款;
3.利用聯營騙取投資。以聯營為名,打著優勢互補、共同盈利的幌子,取得對方信任,簽訂聯營合同,騙取對方投資款;
4.欲擒故縱先予后取。以預付貨款或給付定金為誘餌,給對方一定甜頭,打消對方顧慮,達到騙取對方大量錢財的目的;
5.惡意串通合演雙簧。兩個以上的單位和個人,事先串通,一買一賣,制造商品緊俏氣氛,以此推銷劣質或滯銷商品,騙取貨款
6.假癡不癲順手牽羊。以滯銷和積壓商品為目標,抓住對方急于推銷滯銷和積壓商品的心理,簽訂購銷合同,順手取之
7.偷梁換柱從中牟利。通過簽訂合同,騙取對方貨物,然后將所騙貨物處理,以自己的劣質產品頂款,從中牟取暴利
8.金蟬脫殼人去樓空。詐騙者先以種種優惠條件打動對方,簽訂巨額合同,一旦貨物到手,隨即藏匿或外逃
9.移花接木指山賣磨。自己沒貨,而把需方領到碼頭、貨場或倉庫,把他人之貨說成自己的貨,騙取對方信任,簽訂合同,詐騙對方的貨款
綜上所述,《民法典》關于合同違約賠償標準的解釋就違約金的數額、具體評判標準等相關事項作出了規定。除此之外,合同雖然有強制履行的制度設定,但是不能通過絕對的強制對抗當事人的意識自由,這樣是不合理,存在偏頗。具體的情況,需要以實際情況和簽署合同的當事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