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男方公司財產如何分割
老公投資的公司離婚后怎么分
老公開了家公司,自己在里面經營。最近發現老公有些不對,和妻子商量著要離婚,但沒想到離了婚,公司也是不能由自己所有的。那么這種情況下,投資的公司和收益的財產怎么分割呢?我覺得不能簡單地從共同財產或共同債權來分割,還是要從另外的一個角度來考慮。在目前社會發展水平下,夫妻雙方共同出資創業,投資經營所取得的收益很大程度上都屬于家庭經營性收入。這類情況下如果離婚了公司沒有相應法律手續是不能隨意分割婚后投資所得財產的。
1、判斷家庭經營性收入
家庭經營性收入,是指家庭通過投資經營獲得的現金或實物收入。它是區分與投資的主要標準。家庭經營性收入應主要表現為兩方面,一是經營性收入的來源,二是經營性收入的形式。以經營單位承包經營為例,夫妻雙方按承包人提供的經營場所進行投資,并取得相應收益。比如公司的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承包經營的期限為10年等等,這些收益應該認定為收入。但如果沒有約定這些收益屬于經營性收入,那么這個收入也就不能認定為經營性收入。如果是按照承包經營產生收益的形式進行的投資,這部分收入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和公司投資所得的財產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在婚后用其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車輛等不動產,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離婚時應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規定分割,雙方對婚前房產、車輛等不動產實際出資或投資所得均應屬于夫妻共有,離婚時該房屋、車輛應由一方繼續占有,另一方對未出資的共有部分享有與出資相同的權利。因此房屋屬于共有,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但婚前用其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不存在約定歸個人所有,但婚后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房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條及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理。所以該房屋應該屬于個人所有。
3、夫妻是否屬于一方可單獨出資的
夫妻之間進行共同投資,的所得主要是用于家庭經營,屬于財產權益性質,應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這里主要涉及出資情況。出資是指將財產交由一個人出資,或者由一個人單獨出資,或是由一個人對另一方出資。出資形式包括現金及實物出資、股權出資等。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時,如果沒有其他文件約定出資數額,應當認定為個人出資。但是實踐中往往會出現出資額是夫妻個人財產而婚后又進行了工商登記,或者只是進行了股東變更登記,如果對這兩種情況進行分割,會導致出資份額縮水,這種情況下一般不予支持。
離婚財產中如何分割對公司投資的財產
法律主觀:
離婚財產中的合伙企業投資按如下方式分割:一般應該由夫妻雙方協議分割,以一方名義在合伙企業中的出資,另一方不是該企業合伙人的,夫妻雙方協商一致,轉讓給對方合伙企業中的財產,其他合伙人同意的,該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并且其他股東均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后,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但愿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也不愿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男方有公司的離婚怎么分財產
法律主觀:
根據《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有的房屋的分割應按照如下辦法進行:,(一)離婚時,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并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二)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三)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于給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無居住地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五)婚前以一方名義購買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歸還貸款的,在離婚時已經取得房屋完全產權的:,(一)婚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當事人,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方承擔;,(二)婚前由一方名義支付的首期屬于支付方個人財產;,(三)該房屋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增值部分屬于夫妻雙方共同共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第三,實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房屋如登記在雙方名下,可要求均分。,(二)婚后銀行存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原則均分。,(三)協商不成,可起訴離婚。,男方提出離婚在財產的分配上依舊主張男女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則。對于夫妻雙方共同房產以及財產的分配以子女的撫養方作為判決依據。對于夫妻雙方財產的分配可以進行私下協議,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法院會以照顧子女的利益為分配原則。,(一)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5、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二)第106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這種約定如果是口頭的,具有不確定性,極易發生糾紛,所以法律規定,該約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認為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愿,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并提出22條具體意見,其中第6條與現行婚姻法沖突,不再適用,其余各項還作為法院審理離婚時的依據。,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F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夫妻公司財產要怎么分割
法律主觀:
離婚 夫妻公司財產的分割方法如下: 1、夫妻雙方都有經營能力,并且也愿意繼續共同經營的,可直接分割雙方的股權比例; 2、夫妻雙方都要求解散公司進行 清算 ,可在清算后對公司剩余財產根據《 民法典 》的規定進行分割; 3、夫妻一方要求保留公司,另一方要求退出公司的,退出方可獲得相應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 共同財產 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公司財產如何分割
對公司股份的分割無法協商一致時,處理方案:將公司股份分割給實際掌管公司經營的一方,在其它夫妻共有財產分割時給另一方相當于應得公司股份對價的補償。夫妻離婚后各自作為公司股東,各自持有公司的股份。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如何對公司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分析:離婚對公司財產進行分割的標準如下:
1、股權屬個人財產,只分收益不分股權;
2、對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為基本原則。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老公和別人開公司離婚怎么分
公司,顧名思義,就是公司的意思。公司有兩種,一種是合伙的,一種是個人獨資的。夫妻雙方有一個共同財產,兩個人各占一半。公司中,的資產也就是婚前財產以及婚后收入一般都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1、如果丈夫注冊了公司,并且夫妻雙方有協議,就共同財產不會分割。
也就是說,丈夫婚前財產以及婚后收入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楹蟮氖杖胧腔楹蟛砰_始的收入,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在婚后共同所有的,離婚時不予分割。夫妻協議不成的,并沒有明確說妻子不同意離婚,那么在離婚時妻子是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
一般情況下,會綜合考慮夫妻共同財產的性質、使用狀況、經濟來源等因素來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如果丈夫在婚姻存續期間注冊了公司又未說明其注冊公司的目的(比如:只是為了提高經濟收入),那么丈夫的個人財產也不屬于婚姻期間他的個人財產。這時妻子可以對丈夫的個人遺產進行分割(一般按其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的收入分割),但丈夫名下的企業資產需要另尋它途。
3、如果丈夫注冊了公司,妻子也不同意離婚,但沒有明確約定公司的資產歸屬,那么在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約定不明確,那么按照個人財產進行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進行分割。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投資并取得收益、繼承所得、承受性收益或者對財產進行處分等行為,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當對自己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這類情況下,一方可以要求對合伙經營所得的份額予以分割。根據《婚姻法》第16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贈與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此可見,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發生的贈與行為并不能免除另一方與他人合伙經營公司時的義務。
4、在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先對夫妻雙方投資的公司財產進行分割,然后再對夫妻共同投資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因為在分割公司財產時,在雙方對所投資的公司有共同投資或者共同管理的基礎上進行分割會有較大區別:公司的經營主體必須是由一個人獨資建立并享有法人資格的組織,即有限公司;公司的經營范圍必須是由一個人參與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除合伙外的投資的其他情況必須與合伙企業相同;投資的對象必須是用于生產經營的產品。
5、夫妻雙方都同意以對方個人財產出資設立公司并登記為個人財產,而對方卻沒有出資公司財產,在分割時應當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割,即出資越多歸個人取得時就應該多分。
雖然上述三種情況只發生在夫妻之間,但是也是離婚時一種特殊的財產分割方式,適用于夫妻離婚時。對于婚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存款或者其他財產出資設立公司并取得公司股權或股份時,該出資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對于婚姻存續期間,公司解散、被撤銷或破產后該財產仍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股東享有和使用并進行經營管理。所以說即使是夫妻在公司中出資,也不能以該出資數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關于離婚后的收益問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離婚后個人合法收入歸夫或妻一方所有”。即如果是婚后雙方通過個人合法收入設立的公司,并取得了公司股權或股份等相關的收益,即使是婚后一方所得收入也應該作為夫妻共同利潤來分配;反之則不享有任何收益。但是為了平衡家庭親情和社會利益之間的關系,在離婚期間可以由一方提出返還該所得款項,另一方有權請求分割。
離婚公司財產如何分配
離婚公司財產分配方法如下:
1、公司財產可能包括公司股權、公司名下車輛等財產,股權的分割比較復雜;
2、如果股權是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只能分割婚后股權產生盈利的部分;
3、如果股權是婚后取得,要看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還是有限責任公司。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先進行協商,不能協商的按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老公的公司我怎么分
一、離婚時怎么分割男方的公司股份
1、離婚時男方的公司股份的分割方式如下:
(1)若該公司的股份是男方婚后獲得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就該股份進行協商,無法協商的,法院可能會偏向將股份判決給登記名義的一方,獲得股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2)若該公司的股份是男方婚前獲得的,一般屬于該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該如何走訴訟離婚程序
1、提起訴訟申請;
2、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
5、由法院進行調解;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丈夫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公司的老板,若是和妻子離婚,公司財產要平均分么?
如果丈夫是公司的唯一股東,股權形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沒有特別的財產約定,雙方離婚沒有特別的過錯情形,那么,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形成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公司股權應平分。\x0d\x0a\x0d\x0a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x0d\x0a(一)工資、獎金;\x0d\x0a(二)生產、經營的收益;\x0d\x0a(三)知識產權的收益;\x0d\x0a(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x0d\x0a(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x0d\x0a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