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分割財產怎么收費?訴訟費哪方出?
法院分割財產怎么收費?訴訟費哪方出?標準如下: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關于更多《法院分割財產收費標準離婚后財產分割誰出訴訟費》的疑問,下面由北京離婚律師事務所為您詳細解答。
一、法院分割財產收費標準
法院分割財產收費標準如下: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離婚后財產分割誰出訴訟費
夫妻離婚后,由原告承擔在立案時因分割財產而收取的訴訟費,案件審理結束后,人民法院在判決中會明確案件的訴訟費用由誰承擔,一般由判定輸的一方承擔損失后果,承擔訴訟費用。離婚后財產分割誰出訴訟費。
法律依據: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條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后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費用,待實際發生后交納。
三、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1.協商處理原則。
依《民法典》第1087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男女平等原則。
依《民法典》第1041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原則。
依《民法典》第1087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原則。
依《民法典》第1090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后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在律網提醒您,根據《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法院分割財產怎么收費?訴訟費哪方出?以上這四種情形導致離婚的,要求損害賠償需要有相關證據證明,法院才會支持你的相關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