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加名字后屬于共同財產嗎(房子加名字后屬于共同財產嗎,其他人有權利繼承嗎)
房產證加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后房產證上加名字算共同財產。產權證加上他人名字,財產一般認定為共同財產。根據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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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后算共同財產么
算共同財產。
婚后房屋加上對方的名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房屋屬于不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以不動產登記為準,無論是婚前的房屋或者是婚后的房屋,只要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就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個人財產加上配偶的名字,屬于贈予行為,并且贈予已經完成。
一、夫妻的的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都有哪些?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哪些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夫妻的共同財產一般是發生在婚姻期間的,但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購買的,而對于在婚后加了對方的名字, 那么此財產也可以作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雙方有約定的,那么就可以按約定來進行處理,所以,不同的情況就會作不同的方式處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房產證加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房屋以產權登記為準,加名后為共同財產。產權證加上他人名字,財產一般認定為共同財產;也就是是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關于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房子加名字后屬于共同財產嗎
房子加名字后屬于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房屋產權登記加名的行為,視為是一方自愿贈予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經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為共同財產。
【辟謠】
房產加名財產一定對半分割?
真相:不是
解析:
房產加名財產不一定對半分割,因為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共有人可以在產權證上注明各自擁有的份額。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提醒】
房產加名需要什么手續?
房產證加名字的手續大致如下:
1、需要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復印件以及相關房產證明的材料;
2、向房產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請辦理房產登記并繳納手續費;
3、申請登記成功后,可以領取新的房產證。
房產證加名字就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主觀:
房產證上加名字就算是共同財產了。房產證加名字,可視為夫妻對一方個人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于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雙方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沒有份。離婚時分割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人,孩子并沒有財產的所有權。因此孩子就無法擁有分配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也就沒有份。,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一般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財產糾紛是因欺詐、脅迫產生,而受害人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計算。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房子加名字后屬于共同財產嗎
若沒有特別規定,房子加名字之后屬于共同財產。雙方對房屋產權登記加名的行為,視為是一方自愿贈予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經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為共同財產。
房產證加名如何辦理
(一)有房無貸的辦理流程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向房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填寫夫妻房產《約定》,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后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費用:登記費80元/套,配圖費20元/證,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后可自行更改。
(二)有房有貸的辦理流程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手續費外,部分銀行會收取加名手續費,如果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果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三)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
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主要流程是:
1、因為房屋買賣而需要更名是房產證更名的主要因素,而買賣需要先經歷賣房的程序,并繳納相關稅費。
2、然后,買賣雙方當事人帶齊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就可以去過戶了。如一方不去的話要去公證處做委托。
注:非夫妻房產需要事先約定好份額,然后通過轉讓或贈與的方式來增減名字。
夫妻共同財產中房產約定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后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后進行分配。
4、不屬于共同財產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房子加名字后屬于共同財產嗎
一、房子加名字后屬于共同財產嗎
1、房子加名字后屬于共同財產。雙方婚后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自愿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為雙方共同擁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房子加名字需要什么證件
房子加名字需要的證件,具體如下:
1、結婚證;
2、身份證;
3、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
4、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
三、哪些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
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房產證加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房產證上加名字就是共同財產了。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有效憑證。房產證上加了對方的名字就意味著房子是屬于雙方的,當然是共同財產,雙方都對房子享有產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房產證上加名字后屬于共同財產嗎
房產證上加名字后屬于共同財產。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有效憑證。房產證上加了對方的名字就意味著房子是屬于雙方的,當然是共同財產,雙方都對房子享有產權。
如果是全款購房或房產貸款已還清,婚前房產加上另一方名字,按贈與、買賣方式依據雙方申請辦理。若是贈與,夫妻雙方需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一半的產權,之后雙方攜帶房產證、身份證、公證書辦理加名手續;如果是買賣,雙方需簽訂買賣合同,然后攜帶房產證、身份證、不動產完稅憑證申請辦理。
有貸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將銀行貸款還清,因為在自己貸款的時候,房產證一直在銀行做抵押,這時候是不能辦理產權的任何手續的。如果希望房產兩人共有的話,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上依然必須是一個人的名字,附帶的共有產權證可以在法律上標志著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占份額,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
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續
1、在去房管局添加名字之前,有幾樣證件是必須準備的,其中包括: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然后還有重要的一點,必須是夫妻二人本人到場,不能委托他人辦理。
2、接著就要在房管局大廳等待,叫到你的號就可以去辦理。辦理時是要收取費用的,不過因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費用也有差別。不過大部分地區收的工本費是80元,貼花費5元和制圖費25元,而且要備好現金。
3、上面的內容辦理好以后,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了。在10個工作日以后,不過節假日要順延,就可以去房管局大廳領取一份新的房產證,這時候房產證上的名字就是你們夫妻二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