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不交房租不搬走房里的東西應該怎么辦(租戶不交房租怎么辦)
不交租金又不搬走怎么辦
不交租金又不搬走解決方法:
1、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的,房東可以發出催告通知租客限時交還房屋;
2、如果對方依然不交還房屋的,房東可以提起訴訟,用法律維護權益,要求對方返還房屋。
不交租金不可以停水停電:
無論是業主或是代理業主的中介、物業管理處都沒有權利把租出去的房屋停水停電,如果把停水停電作為逼使承租人交納房屋租金的手段,是違法的。業主或是中介、物業管理處私下里換鎖,是一種過激的行為。業主與承租人簽訂了合同,這種約定,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強行約定,如果違反了是無效條款。發生以上事情,承租方可投訴到街道辦通過協商、調節、仲裁等法律途徑來替自己維權,解除合同。
租客不交租金可以報警:
租客不交租金可以報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糾紛問題,警察一般是不能直接立案處理的。出租人最好的辦法是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申請財產保全。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時,最基本的義務就是按合同交納租金。
綜上所述,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時,最基本的義務就是按合同交納租金。這同時也是出租人通過出租行為獲取收益,行使收益權的表現。租戶不交租金也不搬走,出租方可以催告承租人,催告無效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租房子的人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怎么辦
法律主觀:
租戶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房里的東西,按照雙方實事合同(沒書面合同也可),責令其搬走,滯留一天,補償一天的房租。還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條6868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客不交房租,東西也不肯搬走,怎么辦?
法律分析:可以先與房客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通過調解、仲裁和訴訟等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債權。具體何種方式最為有效管轄還是要看當事人個人的意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人民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
第三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在當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二)不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 (三)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因調解而阻止當事人依法通過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租戶拖欠租金又不搬走怎么辦
法律主觀:
租戶不交房租不搬走房里的東西應該先行催繳,租戶拒不繳納的房東可以解除合同,請當地公證機關的公證人員對租戶的物品進行現場清點、封存并出具公證書,清點完畢將其集中臨時置于其他地方,騰空房屋重新出租。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租戶到期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怎么辦
法律主觀:
房租到期了承租人不交房租又不搬走的,出租人可以催告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交付房租;如果承租人逾期不交的,則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并通過協商、訴訟等方式追回租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租戶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房里的東西怎么辦
法律主觀:
租戶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房里的東西,按照雙方實事合同(沒書面合同也可),責令其搬走,滯留一天,補償一天的房租。還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六條
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愿,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租戶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房里的東西怎么辦
一、租戶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房里的東西怎么辦
1、租戶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房里的東西可采取措施:
(1)出租人經過催告后仍不愿搬走或支付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2)經出租人催告后,對方仍不作為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限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
二、租房人不交房租不搬走,水電可以停嗎
國家法律對承租人不交房租又不肯搬走能不能停水停電是沒有規定的,但一般情況下是可以的,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強制要求承租人搬走。
相關法律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執行員應當將強制執行情況記入筆錄,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
強制遷出房屋被搬出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