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欠條應當注意哪些事項
出具欠條時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1、書寫要清楚,注意大小寫;名字要寫全名,最好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一定要寫明日期;內容部分與簽字蓋章之間空白留得不要太大,否則容易被人增寫其他內容,做手腳;印章要規范。2、不要用易褪色的筆書寫。用圓珠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筆寫欠條,當遇到保存不當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并為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用化學制劑涂抹留下可乘之機。3、一定要認真核對。找別人或對方代寫后的字據應認真審查,不能稀里糊涂地簽字蓋章,不然在糾紛中會吃虧。4、還款時一定要索回欠條。還款時,如對方稱一時找不到欠條,應讓其寫一張收據留存,這樣才不會給日后留下隱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欠條注意事項
法律分析: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7.如數額較大也應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寫欠條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欠條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一)標題
欠條的標題一般由文種名構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間以較大字體寫上“欠條”兩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寫上“暫欠”或“今欠”字樣作為標題,但這種標題正文則在下一行頂格寫。
(二)正文
欠條的正文要寫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單位什么東西、數量多少,并要注明償還的日期。
(三)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單位名稱和經手人的親筆簽名,是個人出具的欠條則需署上立欠方個人的姓名。并同時署上欠條的日期。單位的要加蓋公章,個人的要加蓋私章。
例如:
欠條
因買到***(身份證號*********)的**產品,總價款10萬元整,已付9萬元,尚欠1萬元于某年十月十日前付清。每拖延一天,愿意按照每日萬分之二支付利息。
欠款人(簽名):***(身份證號:******)
****年**月**日
欠據
為 (事由) 欠 (債權人) 人民幣 (金額) 元,立此為據。
立據人 *年*月*日
擴展資料
欠條的格式與注意事項:
欠條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動中經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關系的三要件(主體、客體、內容),出具欠條時應當注意如下事項:
一、主體
要將債權、債務關系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注意“借”詞的歧意)要明確;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姓名,條件許可時應在欠條上抄錄居民身份證號,簽字,最好是按上指紋;法人單位為主體時,應蓋上單位公章,。
二、客體
數額單位要明確,數額應應阿拉伯數字標注后再用中文繁體字書寫,分比應明確百分比、千分比、萬分比。
三、內容
表達清楚,注意避免歧義。應將歸還日期明確,如有利息約定,應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如有違約金約定,應寫明。如有擔保人,應注明擔保方式,并寫明擔保人,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四、一式兩份
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并蓋章,但現實中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么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欠條
出具欠條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法律分析:出具欠條時應注意欠條是否仍在還款期內。除此之外,欠條要寫清欠款的數額幣種、或者物品的數量以及名稱、品質、規格或者型號等基本自然屬性,拖欠的原因,返還的日期,逾期未還的法律后果,還要寫清債權人、債務人的準確名稱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債務人署名或者簽章并寫清出具的日期。欠條除了要寫清上述事項外,還要寫清借期、利息及逾期不還的罰息或違約金等事項。收條除了要寫清上述相關事項外,最后還要特別寫明法律后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條 以支付金錢為內容的債,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以實際履行地的法定貨幣履行。
寫欠條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寫欠條也有學問,要多一個心眼
一、欠條要當面寫。
如果不是當面寫,對方極力否認欠款,欠條上的筆跡又不是對方的。就會白白損失了錢,還要負擔訴訟費和鑒定費。
二、欠條要當面撕。
比如:結算欠款時,對方都稱欠條忘在家中,回去后會及時將欠條撕毀。結果沒撕掉。
法官按生活常識判斷:欠條141張,最早的跨越10年。從日常生活常識而言,小本生意欠賬數次可以,愿意連續賒欠幾十次甚至一百多次,且金額達40余萬元,有違正常經營習慣。法院認定事實不能脫離生活常識。如認定為惡意訴訟,要依法追究責任。
三、債權人名稱的變更(比如更名后)不會導致債權消滅。
1、先確認雙方存在事實上的買賣合同,合法有效。
2、派出所出具的證明確定是同一人。比如:戶籍證明可以證明其曾用名。
3、在對方持有債權憑證,且就憑證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解釋并提交證據證明自己債權人身份的情況下,債務人應當就其所主張否認該筆債務存在的理由進行舉證。
如未能對其上述主張提供相應證據予以證明,也未能提供充分證據推翻對方提供的在案證據所證明的事實,未就對方何以持有該欠條作出合理的解釋或說明,應對此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
寫欠條需要注意的內容都有哪些
1、格式應規范、清晰。
建議使用欠條、收條等字據的規范格式。一個完整的欠條主要包括四個要件:債權人、債務人、欠款內容以及歸還時間,當然還包括簽名及時間等內容;收條則應包括五個要件:交納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內容以及交付時間。這些內容反映在正規制作、填充式的字據(商店有售)上,使人一目了然,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十分明確。
2、形式注意事項。
書寫字據,字里行間,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則容易被持據人增寫其他內容。不要用褪色的筆書寫,鋼筆最好用黑墨水或者藍黑墨水,黑色水筆亦可。若用圓珠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寫字據,遭遇保存不當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亦可能為別有用心者利用化學制劑涂改制造良機。
3、標的物應寫清楚。
借款、還款,借物、還物,皆應寫清楚金額、數量,最好使用大寫數字,以防止涂改和偽造。是財,是物,要分清,不要模糊、混淆。
涉及數字部分,最好用大寫。有小寫而沒有大寫,大小寫不一致,數字前頭有空格,小數點位置不準確等,這些都便于持據人添加數字或修改,進而引發糾紛。如“貨款計拾捌萬人民幣(180000萬元)”,此為常見之失誤,筆者已見過多次;阿拉伯數字末尾加個零,數額會驟然巨變。
4、內容表述要清晰。
語句不可大意,順序不能顛倒,“借到張三”與“張三借到”便有天壤之別;不要將“欠條”與“收條”相互改制,相關涂抹會為糾紛埋下伏筆;不要把“欠條”變為“借條”,有些公司拖欠民工工資,向民工出具借款“借條”而非公司拖欠工資的“欠條”,如此,一字之差,勞資糾紛瞬間轉變成民事借貸糾紛,民工對于企業長期拖欠工資的行為,便難以到勞動仲裁部門舉報、申訴,只能向法院起訴。
有的字據將“買”寫成“賣”、“收”寫成“付”等,雖只是一字之差,但都極容易顛倒是非。如借條一份:“霍某借柳某現金50000元,現還欠款5000元”。這里的“還”字因有兩個讀音,既可理解為“歸還”,又可解釋為“尚欠”。
5、簽名蓋章不可小視。
署名要署真名,化名、代號、名字諧音都不規范,最好以身份證上姓名為準,免得引發糾紛。由別人代筆書寫字據或代筆簽名,而本人只在上面按一個手印,也容易引發糾紛,農村習慣于蓋章。但蓋私章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高,聰明的張作霖在當年與日本人簽訂協議時,便蓋章而不簽名,其意在于為后來不認賬打下基礎。章誰都能刻,但字跡卻是各具特色。香港人習慣以一個英文字母代替簽名,筆者常見港人簽名皆龍飛鳳舞,一個字母拐幾彎便成,在香港受法律保護,在內地與香港人商業往來時,最好讓其簽全名,免得讓法官難斷是非。
單位應注明單位名稱,最好能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亦可,若為其他人,應有授權委托書。單位印鑒應當規范,字據上最好加蓋最高效力的公章,若加蓋“某公司行政專用章”、“收欠款專用章”、“倉庫專用章”或者拇指大的小章,不太妥當。若單位拒絕承認擁有那些部門章、小章,事實難以澄清。
個人、單位應寫全稱,而不宜用簡寫、代號、化名。如“今欠司馬先生貨款2000元”中“司馬先生”指稱不明;如“今欠XX公司材料款38萬元”中的“XX公司”指稱不明,就筆者了解,鄭州亦有一家XX公司。
簽字、蓋章要各方當事人皆在現場,以防被人冒充、替換。
6、時間應寫清。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時間,出具字據的時間,都應當清晰、明了。不寫日期的字據一旦發生糾紛,事實真相難以查清,對訴訟時效的確定也容易造成困難。
對約定有履行義務期限的字據,要在應履行義務之日起一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若無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情形的,就會喪失勝訴權。
7、利率要注明。
不要因系親朋好友,礙著面子而不寫明利息。若要計算利息,應當寫明利息標準,否則,在訴至法院后,將視為未對利息加以約定?!逗贤ā返?11條明確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利率利息分不清,也容易產生糾紛。如張大民立借據:“今欠王麻子人民幣8萬元,利息2分,8個月內還清”。借錢是事實,但約定利息是每月2分錢,還是月利率2分,難以說清。此種情況,已有判例,認定為約定不明,為公平起見,王麻子得到張大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的利息。
利率和利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將2分利率寫成2分利息,或寫成0.2分利息,或寫成0.2%利息,都是不恰當的。利率是利息和本金的比率,主要表示方法有:1)年利率:用%表示;2)月利率,用‰表示;3)日利率,用“?/萬”表示。無論是銀行還是民間借貸約定利息的時候,文字表述均應用“利率”,銀行放貸利率通常按月計算,用“‰”表示,2分的利率就是20‰(即2%),月利率五厘六即為5.6‰。
8、注意認真核對字據。
在書寫字據后,雙方應當認真核對,如有漏洞,應當立即修正或者重新書寫。亦可找第三人對字據字字斟酌,切忌稀里糊涂就簽字蓋章。
9、無效字據。
受脅迫所寫“欠條”的行為,為無效的民事行為,權利義務關系將不為法院確認;賭債、婚姻、感情之債的欠條,不受法律保護,應為無效;借款時,如果明知對方將用于非法活動,就不要借款給對方,否則該借款不受法律保護。
10、要妥善保存字據。
注意保存完整欠條,缺角欠條,證據效力會有所減弱。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要注意保全證據,一般情況下要保存好字據復印件。若對方騙取字據后,立即銷毀會導致事實難以說清的結局。如遇對方搶奪或者暴力搶奪字據,而后將其撕毀,以達到不履行債務之目的,涉嫌搶奪罪、搶劫罪。偷竊欠條,亦可能涉嫌盜竊罪。
11、商業交往特別注意。
業務往來手續不清,易起事端,常見情況是,對方未付錢,己方無完善字據,亦無其他價目表或者價格清單。每批貨物交付后,應當立即填寫《送貨單》、《進料驗收單》等字據,并要求對方簽字蓋章。送了貨物后,應當即時結算,在把所有款項算清后,應當盡快制作結賬單,當場不能給付報酬的,結賬手續做完后,立定新的字據,此時,切記要將結賬前發生的收條、欠條、收據予以收回,一時不能收回的,結賬單上注明“在此之前一切條子均作廢。”
12、善后處理。
還款時,要記著索回欠條,如對方稱一時找不到欠條,應讓其寫一張收據留存,這樣才不會給日后留下隱患。債權債務關系終結后,相關字據或者銷毀,或者存檔。
出具欠條、借條、收條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出具欠條、借條的注意事項是,欠條、借條的內容要相對完善,數字一定要有大寫,用語要準確,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如“大概”、“估計”、“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許”等等,含義要清晰明確。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主體身份要確認。
出具收條的注意事項是,應在確實收到錢款或物品后再出具收條,并寫明收到款項的大小寫,收到物品的確切名稱等基本信息,寫明所收款項或物品的來源,如“收到某某公司支付的”,寫明所收款項或物品的用途,如“收到第一期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