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一方意外死亡,賠償金給誰(離婚后一方意外死亡,賠償金給誰,監護全在男方)
離婚后一方意外死亡賠償金給誰
法律主觀:
一、離婚后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
(一)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 損害賠償 ,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范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權人可否對死亡賠償金提出主張?由于死亡賠償金不同于遺產,它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于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同理,賠償義務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債務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賠償金。
二、死亡賠償金分配比例
(一)根據《人身賠償解釋》中的精神,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余命年歲內收入“逸失”的賠償,其性質屬于財產性質的賠償,對此賠償金的分配應根據權利主體對死者的經濟依賴程度和生活關聯程度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之間進行分配,如果在同一順序中存有未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其他近親屬,則其不能對此要求進行分割,但其可以通過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被扶人生活費等方式來獲得賠償。
(二)鑒于《人身賠償解釋》采“繼承喪失說”理論,對于死亡賠償金之權利主體的確定,可參照《民法典》的相關原則在近親屬之間進行分配。其中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當死者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則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為第一順序權利人在其之間進行分配;如果死者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作為權利人進行分配。
三、夫妻一方意外死亡賠償金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意外死亡,賠償金不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死亡賠償款應當是作為遺產,由 法定繼承人 按順序繼承的。不過一般情況下應以受害人的近親屬作為權利主體,由夫妻的另一方與父母、子女平分。
法律客觀: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夫妻離婚男方意外死亡賠償金
法律主觀:
夫妻一方意外死亡,賠償金不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死亡賠償款應當是作為遺產,由法定繼承人按順序繼承的。不過一般情況下應以受害人的近親屬作為權利主體,由夫妻的另一方與父母、子女平分。
法律客觀: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離婚后一方死亡賠償金分配
在現實生活中,不管發生什么類型的事故,當造成人員死亡之后,是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賠償死亡賠償金的,那么離婚后一方死亡賠償金分配是什么?我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下面一起來看看吧,相信會對你有所幫助。
在現實生活中,不管發生什么類型的事故,當造成人員死亡之后,是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賠償死亡賠償金的,那么離婚后一方死亡賠償金分配是什么?我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下面一起來看看吧,相信會對你有所幫助。
一、離婚后一方死亡賠償金分配
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范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由于死亡賠償金不同于遺產,它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于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同理,賠償義務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債務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賠償金。
二、夫妻一方意外身故 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死者的遺產按照有效的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法定繼承。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p>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三、死亡賠償金該如何分配
司法實踐中對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有有三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死亡賠償金就是死者的遺產,應由死者近親屬按照繼承法規定繼承。第二,不是死者遺產。根據繼承法規定,遺產是被繼承人生前合法取得并在死亡時實際存在的財產。而死亡賠償金不是產生于死者生前,不應按遺產繼承。死亡賠償金是死者近親屬的共同共有財產,分割時應在死者近親屬中平均分割。第三種意見認為,死亡賠償金不是死者的遺產,是侵權人對死者親親書遭受的財產損失在一定范圍內的賠償,是死者近親屬的共同共有財產,但分割時應綜合考慮當事人與死者的親密程度以及生活狀況等因素,不一定要平均分配。
侵權責任法第十八條規定,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故死亡賠償金的而請求權主體是死者去近親屬。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條規定,民法通則中規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故本案中王某的父母與王某的妻子均享有請求權。
由于侵權責任法對死亡賠償的定性是對死者未來收入損失的賠償,其中包含了被扶養人生活費,故分割時應考慮當事人與死者的親密程度是否需要撫養等綜合因素確定。
以上就是我為您介紹的關于離婚后一方死亡賠償金分配的相關內容,死亡賠償金專屬于受害人的近親屬,具有人身專屬性。
夫妻一方因意外身故,賠償金怎么分配
法律主觀:
夫妻一方意外死亡,賠償金不屬于 夫妻的共同財產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死亡賠償款應當是作為遺產,由 法定繼承人 按順序繼承的。不過一般情況下應以受害人的近親屬作為權利主體,由夫妻的另一方與父母、子女平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離婚后男方車禍死亡賠償金分配
法律分析:丈夫車禍去世賠償款分配原則是:
不屬于遺產,不能按照遺產進行分配。
1、死亡賠償,是發給死者生前供養直系親屬的,由于死者去世,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因為失去了供養,生活發生困難,國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是發給賠償款的宗旨,如果按照遺產分配,就失去了作用。因此,應該在死者生前供養直系親屬人員當中進行分配,其他人沒有權利獲得。
2、該賠償款扣除孩子的撫養費,剩余部分有男方的父母、孩子分割,份額均等,孩子分得的份額由女方代管。 女方與男方未辦理結婚證,非法律上的夫妻關系,無權參與分割賠償款。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離婚后不是撫養權的一方意外死亡,孩子能得多少賠償金?
您好,孩子獲得賠償金的多少需要視情況而定。
死亡賠償金如無約定一般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關于所獲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原則法律未有明確規定。司法實踐中一部分法院比照遺產的法定繼承原則進行分配,也就是如果沒有特殊情形,在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之間均等分配;也有一部分法院按照與死者生前生活的緊密程度和對死者經濟依賴程度進行分配,也就是會綜合考慮死者生前與配偶的相互扶助義務、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對父母的贍養義務等多方面因素。
以上回答僅根據您的描述作出,如果需要進一步溝通,請詳細描述或聯系我。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127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離婚后意外死亡所得的賠償給誰
法律分析:離婚后孩子意外死亡所得的賠償金分配,一般情況下,受害人的近親屬可以得到賠償金。根據相關規定,死亡賠償金主要是對受害人的法定繼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來可繼承的受害人財產收入的減少而應受到的補償,因此,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是間接受害人,即死者近親屬。根據法律規定,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離婚后孩子爸死了賠償款分誰
死亡賠償金并非死者的遺產。遺產表現的財產權益系死者生前已經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賠償金的形成及賠償金的實際取得均發生在死亡之后。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所取得的合法財產。夫妻關系終結于離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賠償金產生于夫妻關系終結之后。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近親屬的賠償,并非對死者自身的賠償,是對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導致的生活資源的減少和喪失的補償。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方式:1.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范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離婚后丈夫死亡賠償如何領
法律分析:首先,必須確定如果雙方已經離婚,就屬于沒有關系的兩個人,沒有任何權利繼承因另一方死亡所產生的遺產和分配死亡賠償金。孩子作為死者繼承人有權利參與死亡賠償金的分配。雙方沒有離婚,可以依法分配死亡賠償金而不是繼承,因為死亡賠償金不是死者的遺產,是對受害者近親屬的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四條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三)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