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發現前夫婚內出軌可以起訴嗎(離婚了還能告他婚內出軌嗎)
離婚后再起訴對方出軌有效嗎
在當前社會中,自然人之間可能會因為感情不忠、性格不合等各種原因走向離婚,分道揚鑣的。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如果在男女雙方離婚后,再起訴對方出軌有效嗎?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由我為大家進行的相應的解答吧。
一、離婚后再起訴對方出軌有效嗎
離婚后才發現對方婚內出軌在一年內還是可以提出賠償請求的。但是必須是對方與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協議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離婚后才發現對方婚內出軌在一年內還是可以提出賠償請求的。但是必須是對方與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才可以,具體的規定如上。
離婚了還能告他婚內出軌嗎?
離婚了之后是可以告他婚內出軌的,可以認定對方存在過錯的行為,從而可以要求對方給予自己相應的經濟賠償;但前提一定要在一年的時效之內向法院提起,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一、離婚了還能告他婚內出軌嗎?
離婚后還可以起訴婚內出軌,可以認定為對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存在過錯,雖然說已經調解離婚,但是仍然可以向前夫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是要注意時效問題,是在發現對方有出軌行為的一年之內向人民法院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二、婚后出軌財產如何分割
1、一般情況下,婚后出軌的財產的分割
離婚時對財產的分配原則上婚后財產是一人一半。對于因一方違背夫妻忠實義務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通常在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對無過錯方會適當多分財產,如果能證明一方與第三者有同居行為,還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2、原先約定了婚后出軌財產的分割
如果有婚后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即使是出軌了也是如此。但是,雖然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時,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3、無約定或約定無效時的婚后財產分割
如果沒有婚后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民法典》的規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僅僅是偶爾出軌,不能使用損害賠償。分割財產是法律也無明文規定。依照法律規定是平均分配,但實踐中一般會適當照顧無過錯方。
綜合上面所說的,對方出軌只要在婚內出現的,那么已經離婚也是可以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前提一定要注意時效,并且要有合法的證據,這樣才能確保法院可以受理自己的請求,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避免讓自己的利益受損。
離婚后發現丈夫婚內出軌
法律主觀:
婚姻中最重要的一點便是互相信任,而如果想要互相信任,就必須要做到對彼此都忠誠,不要出軌。一、離婚后發現對方婚內出軌怎么辦1、如果你是作為原告起訴離婚,只能在起訴離婚的同時,要求無過錯方進行賠償。2、如果是在婚姻登記處協議離婚,或者在法院離的婚,可以在離婚之后一年內,向法院起訴對方,要求經濟賠償。法律規定,離婚一方存在法律規定的過錯情形離婚時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但是如果是離婚后才發現對方出軌是不可以要求賠償的。關于離婚賠償是有一定的條件和時間的要求的,不是想要求賠償就能得到賠償的。二、法院是怎么判定婚內出軌的1、性交錄像,要求能夠清晰的辨認正在發生性行為的雙方并沒有被剪輯;2、性交場面照片,要求說明照片的來源、拍攝時間、地點等信息;3、書面認可,發生婚外情的當事人自己書寫的保證書、承諾書、認錯書等;實踐中可以引導丈夫在“保證書”、“悔過書”中檢討自己與情人長期共同生活的情節,然后可以經過公證成為認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證據。4、本人認可的錄音,行為人自己承認婚外情的錄音,要求錄音真實合法。這需要取得證據的途徑要合法,在這方面可以先咨詢律師問好可以用哪些方法,怎么實施。以上這4種證據屬于直接證據。還有另外5種間接證據:5、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對方認可,否則,需要親子鑒定,非常麻煩;6、曖昧短信,取得困難,轉發又容易引起法官懷疑(是否經過了修改之后轉發給你的?)條件許可可以及時將短信內容公證。7、證人證言,很難獨立證明婚外情事實;8、錄音材料,一些與婚外情有關的語音記錄;9、共同租房證據,直接證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證明發生婚外性行為。間接證據不能直接證明重婚或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行為,需要有其他證據佐證。三、婚內出軌財產怎么分割1、雙方協商決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2、男女平等。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不能認為婦女掙的少,就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希望上文的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了還能告他婚內出軌嗎
法律主觀:
離婚后還可以追究婚內出軌,如果有出軌方與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證據,那可以在離婚后向法院起訴要求出軌方支付離婚損害賠償。離婚損害賠償不能向第三者索要,只能向有過錯的配偶索要。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后知道對方婚內出軌怎么辦
離婚后知道對方婚內出軌的情況可以考慮報警或起訴。
1、如果出軌行為構成犯罪,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2、如果出軌行為使你受到了損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賠償。
3、如果出軌行為導致了離婚,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其賠償。
申請離婚的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夫妻雙方財產證明、子女出生證明、離婚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
2、選擇適當的離婚方式:夫妻雙方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如果夫妻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選擇協議離婚,通過律師或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如果無法協商,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提交申請:根據選擇的離婚方式,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給律師、公證處或人民法院,繳納相關費用。如果選擇訴訟離婚,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訴訟狀和相關證據材料。
4、庭前調解:人民法院會安排庭前調解,希望夫妻雙方在庭前達成和解協議,盡可能減少訴訟成本和時間。
5、庭審:如果庭前調解未能達成協議,法院會安排庭審,夫妻雙方需要在庭審中提交證據、陳述事實和訴求等,并接受法院的審理。
6、判決:經過審理,法院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7、執行:如果一方不服判決,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生效,雙方需要按照判決內容執行,并完成離婚手續。
綜上所述,離婚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需要認真考慮和慎重處理。在離婚之前,雙方可以采取溝通、咨詢、調解等方式嘗試解決問題,避免走向離婚。如果必須離婚,應該按照法律程序處理,以保障雙方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審判決離婚后我發現我前夫在還沒有和我離婚就和別人有了孩子,我現在應該什么辦,謝謝
1、如果當事人丈夫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行為發生于婚內,且離婚訴訟期間當事人并未發現,而是于離婚訴訟之后發現的,當事人有權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內發起訴訟(婚姻法司法解釋2第27條規定的該情形的訴訟時效),要求對方作為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該前提是,當事人自己并非存在婚姻法46條規定的4種過錯行為,如果當事人本人及其前夫均存在婚姻法46條規定的過錯行為,當事人提出損害賠償,或對方提出損害賠償,人民法院均會不予以支持。
關于損害賠償的問題,鑒于夫妻共同財產已經分割完畢,當事人可以主張重新分割,要求對方基于導致離婚的過錯行為,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財產。鑒于對方已經生育了非婚生子女,應屬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較為惡劣的情形,給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較大的損害,當事人可以提出合理范圍內的精神損害賠償。
2、訴訟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但權利被侵害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如有特殊情況,人民法院可以適當延長訴訟時效。
3、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A、重婚。B、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C、家庭暴力、D、遺棄或虐待家庭成員。
4、婚姻法3條、32條、46條所稱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長期的、穩定的共同居住。
5、婚姻法46條所稱的損害賠償責任,包括物質損害賠償責任和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涉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之中有關規定。
6、男女雙方均有婚姻法46條規定的過錯行為,一方或雙方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之后,基于婚姻法46條的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之時明確表示放棄該權利,或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后提起訴訟的,不予支持。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37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46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1》2條、28條、29條、30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27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3》17條
離婚后才發現前夫在婚內就出軌了,怎么辦
法律分析:可以申請精神損害賠償。依據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負有忠誠義務,如果出現了婚內出軌等過錯,無過錯方是可能獲得離婚補償的,一般在離婚時主張。一方離婚后才發現對方在婚內出軌,因此能否成功申請離婚補償還是要看雙方的離婚時間、離婚方式等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