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債務一方無力償還怎么處理(離婚后債務無力償還怎么辦)
離婚判決后沒錢償還怎么辦
一、離婚判決后債務無力償還的辦法:
1、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3、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凍結、劃撥存款,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4、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5、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6、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一十八條、第二百一十九條、第二百二十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二、能夠證明為個人債務應符合以下條件:
1、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獨自所負,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沒有與其一同前往借債;
2、借到的款項或所負的債務,都由其個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為目的,而沒有用于家庭的有關開支。如將該款用于贈與,或請其朋友吃喝玩樂,或用于賭博、吸毒等;
3、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該款系個人獨自所借(如個人出具借據等)及用于其個人使用。在訴訟中,證明系個人債務一般應由債權人負舉證責任,證明用于其個人使用一般應由其配偶負舉證責任。
三、離婚判決賠償強制執行的條件是: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于執行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六十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第二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二百五十條、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離婚后女方無力償還丈夫欠下來的債務怎么辦
夫妻離婚債務女方無力償還的處理方式是:如果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可以請求另一方進行償還。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的方式是首先應當由共同財產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離婚共同債務一方不還怎么解決
法律主觀:
夫妻一方不還共同債務可以起訴之后依據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同時如果在無法償還個人債務時,在夫妻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是可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償還債務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離婚時的共同債務一方無力償還怎么辦
法律主觀: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之間是連帶償債責任,一方惡意不還款當事人可以民事訴訟,如果法院判決生效之后仍惡意不還,情節嚴重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實踐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債務的存在而承擔責任,而是看該筆債務是否屬于共同債務,包括是否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否為履行法定義務所負債。如果認定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擔責任的,也就是具有歸還的義務。但要是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時都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夫妻債務并非都是單方舉債,也有共同舉債的情況。應如何確定夫妻之間的債務舉證責任和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對待:,1、認為是共同債務的舉證責任,對于夫妻共同舉債的,原則上應認定共同債務。如果有相反主張者,由提出相反主張者舉證。,(1)一方主張是共同債務,另一方主張是個人債務,由主張個人債務者舉證,并由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即主張個人債務者不能證明屬于另一方個人債務,應認定為共同債務。,(2)互相認為是對方個人債務的,雙方都承擔舉證責任。,如果一方舉證不能,另一方能夠證明屬于對方個人債務,由舉證不能者承擔不利后果。雙方都無法證明屬于對方個人債務時,應認定為共同舉債者的共同債務。,2、認為是單方債務的舉證責任,對于夫妻單方舉債的,原則上由舉債方舉證。即舉債者認為屬于共同債務,而另一方認為屬于舉債者個人債務,應當由舉債者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舉債者不能證明屬于共同債務,則應當認定為舉債者個人債務。,但對下列情況,其舉證責任分配和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則可有例外:,(1)舉債方認為是夫妻另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主張是共同債務,由主張是另一方個人債務的舉債者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舉債者不能證明是另一方個人的債務,可以認定為共同債務。不宜認定為舉債者的個人債務。因為另一方承認是共同債務,可視其對共同債務的自認,按其自認確定為共同債務。,(2)互相認為是另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都應舉證。由舉證不能的一方承擔不利后果。雙方都不能舉證證明屬于對方對方個人債務的,由舉債者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即由舉債者個人承擔債務。這實際上就是由舉債方承擔舉債不能的責任。,3、一方承認曾有債務,但認為債務已還清的舉證責任,一方承認曾有債務,但認為債務已還清,對此,不發生舉證責任轉換或倒置問題,仍應由主張債務存在的一方承擔舉證責任。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第一款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睹穹ǖ洹返谝磺Я惆耸艞l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后無力償還債務怎么辦
離婚后無力償還債務的,另一方可以通過先予償還的方式解決其無力償還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法律規定,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即債權人可以向夫妻任意一方要求償還全部債務,一方在償還之后可以向未承擔償還責任的一方進行追償。如果是一方的個人債務,則另一方沒有償還責任。債務人可以自行與債權人協商債務的償還問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六條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離婚后債務一方無力償還怎么處理
您好,需要根據債務的性質做具體判斷。
如果是夫妻雙方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離婚后債務判定由一人承擔,但當事人無法償還的,債權人有權向另一方索取債務。另一方清償債務后,有權要求當事人償還相應款項。
如若是個人債務,通常由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進行協商,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還款計劃。若債務人有能力償還但拒絕償還的,債權人可以通過訴訟途徑向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迫使債務人旅行還款義務。
希望所提供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相關法條】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后共同債務一方不履行怎么辦
【法律分析】
在離婚時夫妻雙方之間如果有共同債務,所謂共同債務就是在銀行或者在外遷的債務,這個貸款金額是用于家庭使用掉的情況下就被稱之為共同債務,在離婚時雙方可以自行溝通協商,由誰來承擔或者雙方共同承擔。如果其中一人不愿意償還債務,可以通過法院進行起訴,在起訴的時候準備好相應材料,如果之前是通過協議離婚的,規定雙方共同來承擔債務,這種情況通過法院起訴就為作為有效證據,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請,要求強制執行,當然法院工作人員會進行核實,如果情況屬實就會強制執行,這種方式適用于起訴離婚的情形,當事人之所以在在此種情況下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是因為法院已經依法做出了生效的判決、裁定或調解書或者存在仲裁機關做出的裁決書和經公證的債權文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貸款離婚協議簽訂由女方償還,離婚后女方還不上銀行會找男方嗎
您好,如果貸款有夫妻共同簽名,銀行可能找男方要求償還,但男方可以在償還之后向女方追償。
如果貸款有夫妻共同簽名,則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我國民法典有規定,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所以,夫妻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債務由一方承擔,只要離婚協議簽訂時,有雙方真實、一致的意思表示,沒有欺詐、脅迫等情形,那么協議就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女方應當承擔還款的義務。但是,夫妻間的約定,對第三方,即銀行,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所以銀行仍舊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如果女方無力償還,則男方需要承擔償還責任。男方在承擔償還責任后,可以根據夫妻內部約定,即離婚協議的約定,向女方追償。
【相關法條】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三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后,主張由另一方按照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承擔相應債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六十九條: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
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后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