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假借離婚轉移財產怎么辦(被執行人離婚轉移財產了怎么辦)
被執行人離婚轉移財產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被執行人通過離婚轉移財產的處理辦法是申請執行人可以請求法院撤銷該行為。
對于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其財產權益,損害債務人到期債權實現的行為,債權人可依法行使撤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條 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三十九條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埋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埋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第五百四十條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撒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被執行人離婚轉移財產應怎么辦
被執行人離婚轉移財產是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解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被執行人離婚轉移財產了怎么辦
法律分析:我國法律法規規定,被執行人假接離婚轉移財產給另一方的,法院會追加相應的一方為被執行人來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事我國法律法規還規定,作為申請執行人的共鳴在離婚時,法律確定的合法權益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劃分給配偶的,配偶像法院申請變更追加自己申請執行人的,法院會進行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被執行人用離婚轉移財產怎么辦
法律分析:被執行人用離婚轉移財產,屬于妨礙訴訟秩序的行為。如果有線索,可以向法院提供,由法院追回被轉移的財產,并對被執行人進行罰款、拘留的處罰。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老賴離婚轉移財產怎么辦
法律主觀:
老賴通過離婚轉移財產的,債權人應當自在知道后第一時間去找執行法官說明情況,讓法院出具調查令去民政局調取老賴的離婚協議書,如果情況屬實,那老賴就屬于惡意轉移財產,債權人可申請追加老賴的前妻為被申請人?;蛘呤莻鶛嗳丝梢栽谥擂D移行為之日起的一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請求法院撤銷老賴離婚的行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 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條 債務人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行為被撤銷的,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欠債離婚轉移財產怎么辦
一、及時行使訴訟權利,適時申請法院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當債務人失去信譽賴賬不還時,債權人就應該提高防范意識,將企圖賴賬的債務人送上審判臺。 申請法院采取訴前保全或訴訟保全措施,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等手段加以固定,防止其借機轉移財產。若一味地依順債務人,那么就有可能給被執行人轉移財產留出了機會,再向法庭起訴時,債務人已沒有財產可被執行,到頭來后悔的只能是債權人。
二、跟蹤債務人財產,積極行使撤銷權。撤銷權又稱廢罷訴權,是指債權人在債務人與他人實施處分其財產或權利的行為危害債權的實現時,得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這主要是債權人發現債務人以協議離婚的方式,將所有財產留給對方,而債務人無力還賬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離婚協議處理財產的行為無效,從而為實現自己的合法權益創造條件。
三、在訴訟過程中,債權人可以申請追加夫妻一方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民事訴訟中的第三人是指在已經開始的訴訟中,對他人之間的訴訟標的,具有全部的或部分的獨立請求權,或者雖然不具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的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人。而作為債務人的被執行人,在借款后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是否構成共同債務,可以通過開庭予以查明,如果能確認為夫妻共同債務,不論其是否離婚,也不論財產在誰的名下,法院都可以名正言順地去執行,可以有效地避免逃避債務的現象。
四、加大對債務人隱形財產的調查。這主要是指財產實際占有人與登記人不一致的情況,例如財產登記在夫妻一方的名下,實際上財產由另一方控制使用;或者夫妻離婚后,還未來得及辦理過戶的財產。嚴格來說,通過審查,都有可能確認該財產是債務人的財產,法院對該財產執行也是毫無異議的。
五、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規定,“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睋?,因此債權可以申請法院撤銷債務人的這種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被執行人把財產都轉移了我該怎么辦?
法律主觀: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被執行人執行前轉移了財產怎么辦”的解答如下: 可以提供轉移財產的線索,提供給法院進行執行,如果依然拒絕執行的,可以依法追究被執行人的法律責任。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會被判處 刑罰 的,是三年以下的量刑、 拘役 或者 罰金 。 法律依據: 1、《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罰金。 2、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為正確適用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保 證人 民法院判決、裁定的執行,現就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的“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執行內容并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第二條 對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是指根據查實的 證據 證明,負有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義務的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為義務的能力。 第三條 負有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義務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行為“情節嚴重”: (一)在人民法院發出執行通知以后,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在執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以暴力、威脅方法妨害或者抗拒執行,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四)聚眾哄鬧、沖擊執行現場,圍困、扣押、毆打執行人員,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五)毀損、搶奪執行案件材料、執行公務車輛和其他執行器械、執行人員服裝以及執行公務證件,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執行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四條 負有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義務的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為了本單位的利益實施本解釋第三條所列行為之一,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對該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定罪處罰。 第五條 與被執行人共同實施本解釋第三條第(三)、(四)、(五)、(六)項規定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 暴力抗拒人民法院執行判決、裁定,殺害、重傷執行人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七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由犯罪行為發生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 。 第八條 人民法院在執行判決、裁定過程中,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認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人的行為已構成犯罪的,應當將案件依法移送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 立案 查處。 人民法院依法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人定罪判刑,先行司法拘留的日期應當折抵刑期。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執行 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八條 被執行人購買第三人的財產,已經支付部分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第三人依合同約定保留所有權,申請執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價款或者第三人書面同意剩余價款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第三人依法 解除合同 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已經采取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應當解除,但人民法院可以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執行被執行人因支付價款而形成的對該第三人的債權。
老賴假離婚轉移財產怎么辦
老賴和妻子假離婚轉移財產的,按離婚轉移財產的處理。相關法律上并沒有假離婚的概念,只要辦理了離婚手續,那么就是離婚了,雙方之間再也不存在婚姻關系。夫妻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3、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4、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