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婚后父母給的錢又還給父母算財產轉移嗎
女性小張因婚姻破裂,與前夫離婚后,根據家庭分配規定給予父母一定金額的補償。她想知道這筆錢是否屬于財產轉移,需要依據哪些法律進行處理。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讀完文章您將能了解相關知識,以便正確處理類似情況。
原因:
離婚后,家務負擔、資產分配等問題是最容易引發矛盾的地方。對于一些涉及財產分配的糾紛,離婚雙方可能通過家庭協議或財產調解和解決。但是,在離婚的財產分割行為中,如果涉及到父母作為參與方,離婚者會因為父母依然擁有財產權而產生疑問,如何分割?
問題解決方式:
離婚財產分割中存在涉及父母財產的情況,需要結合我國婚姻法、財產權法等相關法規進行處理?;橐龇ㄒ幎ǚ蚱抟蚋星椴缓汀⑿愿癫缓系仍?,可以協議離婚或者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離婚財產分割方面,婚姻法規定財產分割應當基于公平、合理原則,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應當協商一致分割,并應當考慮到家庭成員各自的財產來源、貢獻以及經濟狀況等因素,但《婚姻法》對父母的財產權沒有明確規定。
對于小張所提的問題,如果離婚財產分割中涉及到父母的財產,其給予的補償款屬于夫妻財產,在分割時需考慮夫妻共同財產的總體性,應當分配到夫妻共同財產當中,而不是歸還給父母。當然,如果父母能夠明確書面表示該補償款是為了維護他們的財產權益,且離婚夫妻雙方也能夠認可,也可以予以歸還。
法律依據: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夫妻中間不存在財產轉移行為?!吨腥A人民共和國財產權法》規定,財產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對個人和企業財產享有支配、使用、受益和處分權的合法權益。因此,夫妻所共有的財產,其財產權歸兩者共有,而不是單獨所有,這種財產權是兩者共同擁有的。
案例分析:
2014年11月,徐某夫婦離婚,女方原先購買房屋土地最初與其父母共同購買,從父母手中購買房屋土地的部分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該案中,法院認定房屋土地為夫妻共同財產,其來源與女方的父母無關,因此女方的父母不具有該房產的任何權利。該案給我們的啟示是,夫妻共同財產確認需要考慮其來源,如果與離婚雙方的父母無關,父母的財產權則不存在。
預防方法:
對于已婚者,應當在婚前、婚后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并堅持公證財產,確保婚姻財產的確定和清晰,避免產生糾紛。對于已有離婚經驗的人士,應將此類問題加入到離婚協議之中,為離婚過程做好準備,清晰的協議能夠避免產生多余的糾紛和人生的困擾。
總結:
離婚財產分割中,涉及父母所持有的財產經常引發分歧和糾紛,需要依據我國婚姻法、財產權法等相關法規進行處理。夫妻離婚財產分配時,應當基于公平、合理原則,考慮夫妻共同財產的總體性,離婚財產分割中涉及父母持有的補償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對于離婚雙方來說,定期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和公證財產,對于婚姻關系的穩定和幸福有著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