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錢都是男方賺的,怎么分財產(離婚前男方轉移財產怎么辦)
錢都是我賺的離婚了怎么分
法律分析:
一、錢是夫妻一方賺的,離婚時分割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法律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雙方還可以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夫妻離婚財產的分配方式: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勺们榉颠€。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衍生問題:
分居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1、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2、分居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不能累計)
3、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
4、“夫妻分居滿兩年”須以證據證明。我國婚姻法雖然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規定為法定的可以準予離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實踐中要想憑借這條規定而達到離婚之目的,卻著實不易。因為,訴訟的靈魂是證據,法庭認定必須要靠證據的支持。
錢都是老公賺的離婚財產分割
法律主觀:
視情況而定。如果約定是有的,那么 財產分割 是有男方老人的。但是如果沒有約定,一般是沒有男方老人的。 離婚財產分割 處理婚姻雙方當事人的財產,對雙方當事人之外的人的財產,法院不在 離婚 案件中處理。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 婚前財產 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 債務 ,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錢都是我賺的離婚了怎么分
錢是夫妻一方賺的,離婚時分割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雙方還可以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離婚后財產糾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當事人雙方離婚時,未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后對于財產的分配問題產生的糾紛;
2、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后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的糾紛,一方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4、婚姻關系結束后,一方發現對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存在的在離婚時未分割的其他財產而引發的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離婚男方掙的錢要分給女方嗎
離婚也就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一般離婚案件調解不成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就會根據雙方的情況依法判決。那么夫妻離婚男方掙的錢要分給女方嗎?下面將給大家詳細解答。一、夫妻離婚男方掙的錢要分給女方嗎
夫妻離婚男方掙的錢如果是婚前所掙的,則屬于個人所有,如果是婚后掙的,則屬于夫妻共同所有,需要進行分配。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夫妻個人財產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財產為夫妻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三 、請求財產分割的情形有哪些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出現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或者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情形,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夫妻離婚男方掙的錢要分給女方嗎?根據上文可知,夫妻離婚男方掙的錢如果是婚前所掙的,則屬于個人所有,如果是婚后掙的,則屬于夫妻共同所有,需要進行分配。
男方掙得錢離婚時該怎樣分
法律主觀:
婚后自己賺的錢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為法院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錢都是老公賺的離婚財產分割
法律分析:能夠分到財產,分割方式如下:
第一、協議分割。當夫妻一方有出軌導致離婚分割財產,夫妻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于協議分割,法律完全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雙方同意,因出軌導致離婚時,財產分割的方式和內容完全由夫妻自由決定。
第二、判決分割。當夫妻因出軌導致離婚分割財產時,如果無法通過協議分割予以解決,那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割。法院在審理出軌離婚財產分割時,主要考慮以下三種因素:(一)照顧子女和女方原則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這是因為子女和女方一般屬于弱勢群體,一旦離婚會對其造成極大的精神打擊和物質壓力。
(二)照顧無過錯方原則一方的出軌行為給受害方帶來極大的身體及心理傷害,也嚴重破壞了夫妻情感。在做離婚財產分割時,不論是誰提出離婚的,都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得到照顧以彌補其所受到的身心傷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老公掙的錢離婚時老婆能分嗎?
在離婚的情況下,老婆可以分老公掙的錢,這是由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性質決定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因此,在離婚的時候,夫妻共同財產是需要進行公平分割的,而老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參與者,自然有權分得老公掙的錢。
老婆不上班老公掙得錢離婚怎么分
夫妻雙方對財產的分割問題都是有爭議的,那么妻子不上班丈夫掙得錢離婚怎么分?其實夫妻雙方都有上班的權利,丈夫在外面賺錢,妻子在家帶孩子,生活很幸福。夫妻雙方不上班,丈夫賺來的錢就歸自己所有,妻子也不能隨意揮霍。如果丈夫確實有掙到錢的意愿且夫妻雙方同意把這些錢分給妻子或者作為家庭財產。
1、妻子不上班丈夫掙得錢離婚如何分
首先,如果妻子外出打工的收入歸自己所有,如果是夫妻雙方都在家,妻子會享受家里的經濟利益,因此對于妻子的收入應該要給予妻子一定的補償。其次,妻子如果在家也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其收入對家庭來說不是一筆很大的開支,應該要給予妻子一定的補償,但如果妻子不在家上班,其收入應該要給予妻子一定的補償。最后,對于夫妻雙方一起外出工作賺到的工資,如果其中一方不工作,另一方是可以要求補償的。
2、妻子必須有工作能力
無論哪一方獲得財產分配權利,都必須有工作能力,否則在離婚時就沒有任何法律意義上的財產分配權利了。在此情況下,如果丈夫沒有工作能力,那么妻子就無權分到財產。如果妻子沒有工作能力,那么丈夫可以要求少分財產。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丈夫會因為沒有工作能力而選擇離婚,這種情況是不能支持的,因為離婚時也不會因為妻子沒有工作能力就多分財產。
3、妻子對孩子和自己要負責
對于孩子來說,夫妻雙方的感情也會受到影響。夫妻之間最基本的感情就是相互尊重而非相互傷害,所以,夫妻離婚時女方應該積極參與到夫妻生活中來,讓自己的家庭生活過得更加幸福。因此,如果女性能夠主動承擔起家務工作或者能夠讓自己的丈夫主動承擔家務工作,那么女方就可以在離婚時獲得相應的財產分割權,也可以通過訴訟來主張自己對夫妻雙方家庭利益的補償。如果女性不上班反而靠丈夫掙錢養家,那么這種情況是很難得到法律支持的。畢竟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財產以及其他共同財產,無論丈夫掙多少錢,都不能成為分割財產的理由,離婚時丈夫還是分財產為好!
4、妻子不上班丈夫是不是可以離婚
婚姻關系是一種特殊的社會關系,夫妻之間不能任意解除婚姻關系。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應當在協議離婚后一個月內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應當自協議離婚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雙方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除離婚外,還應當將有關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書面通知對方,并告知對方收集有關證據后再行離婚。雙方離婚時應向對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財產?;楹螽a生的債務由雙方平均分擔。
5、妻子上班丈夫掙得錢怎么分
夫妻中雙方都有工作的權利,但是妻子上班卻是自由選擇,這是夫妻共同財產。對于妻子上班丈夫掙得錢的離婚分配問題,由于離婚協議中沒有約定妻子工作的性質和相應的權利,所以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財產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丈夫的財產也是有繼承關系的,所以分配也應該以繼承關系為基礎來確定個人財產的分配方式。
錢都是我賺的離婚了怎么分
錢都是我賺的離婚了按照法律規定來分。
如果這一方在婚姻中為家庭做出了貢獻,比如照顧孩子、打理家務等,那么他或她就有權分得一部分財產。如果這一方沒有做出貢獻,那么他或她就沒有權分得財產。這個問題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
如果這一方的財產是通過工作賺來的,那么就可以通過工資單、銀行流水等證據來證明。如果這一方的財產是通過投資、創業等方式賺來的,那么就需要提供相關證據,比如投資協議、營業執照等。如果這一方的財產是在婚姻中賺來的,那么就需要根據夫妻雙方的協議來分割。如果沒有協議,那么就需要根據法律規定來分割。
根據我國的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中所得的財產,應當根據財產的性質、數量、價值等因素,按照協議分割;沒有協議或者協議不合理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夫妻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離婚的原因
夫妻雙方在相處的過程中,如果性格上存在較大的差異,就很容易發生矛盾和沖突。這種矛盾和沖突一旦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讓夫妻之間的關系變得非常緊張,甚至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
一個來自傳統家庭的人和一個來自自由家庭的人在一起,可能會因為價值觀的不同而產生矛盾;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和一個沒有受過教育的人在一起,可能會因為思想觀念的不同而產生矛盾。這些矛盾和沖突一旦無法化解,就會讓夫妻之間的關系變得越來越緊張,最終走向離婚。
夫妻之間的溝通是維系婚姻關系的重要因素,如果溝通不暢或者沒有溝通,就會讓夫妻之間的關系變得越來越疏遠。
錢都是老公掙的離婚了怎么分
婚姻是一段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契約,夫妻雙方對婚姻關系的共同經營和共同管理,必然受到法律的制約和規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與財產相關的債權債務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有權分割。夫妻雙方婚后所得的共同財產(包括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增值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時不知情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收入為限承擔責任。
1、財產的歸屬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屬于共同所有財產。夫妻共同財產中的金錢屬于全體婚前個人財產,這類錢不能作為婚后財產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是具有相對除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物外,其余情形下均歸共同所有?;橐鲫P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個人收益、以個人名義所負巨額債務等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2、共同財產的界定
在共同財產的界定上,司法實踐中一般采用兩種方法,即法律文書或者其他方式進行。對于法律文書進行確認,要求夫妻雙方離婚時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有書面協議;對于法律文書進行確認,即需要通過申請有爭議的,由人民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共同財產:(一)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二)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以外的個人物品;(三)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共同使用的物品;(四)對夫妻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或者有其他特殊約定的......因此,如果丈夫在離婚時確實不愿意分錢的情況下,是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分割財產的。
4、需要注意的問題
在對離婚財產分割的案件中,法官一般會考慮到夫妻雙方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有無大額共同債務、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同時也會考慮到當事人是否存在惡意串通、共同轉移財產或隱匿行蹤、轉移資金等情形。在處理離婚財產分割案件中,法官對可能涉及夫妻共同債務的情況也會慎重處理。在夫妻雙方已經約定好將大額金錢贈與第三方的情況下,還可能存在第三方惡意配合另一方以其名義進行借貸的情況。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而向第三人借款或贈與第三人財物時,其借款或贈與第三人財物應認定為對第三人作出了明確表示;或因債務可以做哪些準備?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雖然可以約定,但是實際上很多夫妻的財產是“共同財產”,比如公司股權或者房產。因此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要以為錢是自己掙來的就可以任意支配。如果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就一定要寫在合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