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樣的收條無效(什么樣的收條是有效的)
什么樣的收條無效
法律分析:收條存在下列情況的無效: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打的收條,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打的收條沒有經過其代理人追認的。2、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出具的收條。3、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收條。4、收條內容違法法律規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收條什么情況下無效
收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時,無效:
1、意思表示不真實;
2、出具收條的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
3、收條的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收條什么情況下無效
一、收條什么情況下無效
1、收條下列情況下無效: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二、收條可以起訴嗎
收條可以起訴。一般是可以追回現金的,當事人以為債務糾紛提起訴訟的,需要注意起訴的法定條件為,原告要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要有明確的被告,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等。
收條什么情況下無效
法律主觀:
收條無效的情形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背公序良俗、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等。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 下列民事行為無效: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收條什么情況下無效
收條在以下情況下無效:
1、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一方以虛假的意思表示、以欺詐手段、以脅迫手段,使另一方在違背自己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寫的收條;
3、收條的內容損害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收條什么情況下無效
根據百度律臨查詢得知,收條無效的情況如下::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收條又稱為“收據”,是指在收到財物時接收人給送達人開具的證明這一交付事實的憑證。
收條什么情況下無效
收條無效的情況如下: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收到交來的錢或物,寫給送交者的作為憑據的條子,叫收條。一張完整的收條包括標題、正文、署名和時間四部分。
但按會計法的要求,收條不能作為會計憑證入賬。
收條是收到別人或單位送到的錢物時寫給對方的一種憑據性的應用文。收條也稱作收據。收條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種應用文樣式 。
原來借錢物或欠錢物一方將所欠、借的錢物還回時,借出方當事人不在場,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時可以寫收條。當事人在場,則不必再寫收條,而只把原來的欠條或借條退回或銷毀即可。
個人向單位或某一團體上繳一些有關費用或財物時,對方需開據收條,以示證明。
單位和單位之間的各種錢物往來,均應開據收條。當然,在正式的場合下,一般都有國家統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據,這屬于另一類情況。
收條種類有,收條的種類一般來講有兩類。一類是寫給個人的收條,一類是寫給某一單位的收條。
單位出具的收條通常是由某一個人經手,而以單位的名義開據。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十四條 票據上的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偽造、變造票據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票據上有偽造、變造的簽章的,不影響票據上其他真實簽章的效力。
票據上其他記載事項被變造的,在變造之前簽章的人,對原記載事項負責;在變造之后簽章的人,對變造之后的記載事項負責;不能辨別是在票據被變造之前或者之后簽章的,視同在變造之前簽章。第四條 票據出票人制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并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
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據上簽章,并出示票據。
其他票據債務人在票據上簽章的,按照票據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
本法所稱票據權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本法所稱票據責任,是指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義務。
什么樣的收條不任擔法律責任
收據無效的,主要有以下的五種情況:
1、收條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寫的;
2、收據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寫的,不被追認;
3、收據是基于虛假意思表示;
4、收據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公序良俗;
5、收據是行為人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收條是收到別人或單位送到的錢物時寫給對方的一種憑據,應當具有法律效力,打收條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正式的“收條”又稱為“收據”,無論收到錢,還是收到物品都可以開具“收條”,“收條”可以用來證實履行了交錢或物的合同義務。
“收條”一般也附有基礎合同,基礎合同可以是買賣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等形式的合同。借條與收條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條”的目的在于證實一種已單方履行的借款合同關系,借款時一定要打借條,不能用收條來代替。借條是一份簡化了的借款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在當事人之間確立了債權債務關系,借款人應依照約定向出借人歸還借款或物品,否則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收條”與“借條”完全不同,單獨的“收條”只能證明當事人之間發生給付與收取財產的事實,但不能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即收條并非是債的必然憑證。
另外,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中,支付貨款或費用一方也常常會要求對方開具“發票”?!鞍l票”與“收據”都具有法律效力,但“發票”比起“收據”是更為正式、規范的憑證。所謂“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行為人和對方以虛假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強制性規定不導致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收條什么情況下無效
收據無效的,主要有以下的五種情況:
1、收條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寫的;
2、收據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寫的,不被追認;
3、收據是基于虛假意思表示;
4、收據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公序良俗;
5、收據是行為人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行為人和對方以虛假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強制性規定不導致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