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毆造成輕傷二級怎么判刑(打架斗毆造成輕傷二級怎么判刑找不到人怎么辦)
打人致二級輕傷怎么判刑
一、打架二級輕傷怎么判
1、打架二級輕傷怎么判需要分情況進行討論:
(1)打人致輕傷二級涉嫌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
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據:《中宏握華人民共和國舉絕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正豎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打架斗毆雙方都動手了怎么處理
1、不構成犯罪的,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3、構成聚眾斗毆罪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聚眾斗毆輕傷二級必須判刑嗎
聚眾斗毆輕傷二級,涉嫌 聚眾斗毆罪 ,應當判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從犯 比照 主犯 從輕處罰。 按照規定,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或者 管制 。 《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斗毆的; (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斗毆的。 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和別人打架對方輕傷二級會怎么判
和別人打架對方輕傷二級會怎么判, 你好!我婆婆和別人打架被打成二級輕傷會怎么判?
你好!是否屬于輕傷這是需要鑒定的,如果造成輕傷及以上那么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我和別人打架至對方輕傷二級會怎么判刑
你好,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別人打架去拉架,結果對方摔倒,輕傷二級,怎么判?
打人致人輕傷的,會按照故意傷害罪進行處罰,將會面臨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與處罰的。
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p>
附:律師 詢問與訪問::tieba.baidu./p/4755268072
跟人打架,對方輕傷二級不調解,怎么判
打架致對方輕傷二級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雙方打架至對方輕傷二級和輕微傷要判多久
輕傷而已,不礙事。又沒報警,報警也不怕,頂多教育你一下。采納我謝謝
打架至對方輕傷二級網逃一年后自首會怎么判
如果是涉嫌故意傷害罪的,致人輕傷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自首的,可以從輕處罰。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打架輕傷二級怎么判
要看具體情節
屬故意傷害或聚眾斗毆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屬尋釁滋事罪,在五年以下
和別人打架把對方打成輕傷,和對方私了后會怎么判呀 ?
如果對方配合你們做工作,就有可能不判,行政拘留也是可以的,即是判也會很輕,拘役、管制都有可能。即是判刑,頂多也是一年左右吧!
打架致對方二級輕傷中的十級傷害法院會怎么判
委托好一點的律師,取得受害者的諒解賠償,完全可以判決為緩刑的。
打架斗毆造成輕傷二級怎么判刑
打架斗毆致人輕傷二級,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時會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是致人重傷的,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導致受害者死亡的,還可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打架致使受害人受傷,經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取得受害者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于刑事處罰。打架致使受害人受傷,經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取得受害者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于刑事處罰。
打架斗毆犯罪類型如下:
1、如果僅僅是故意傷害性質,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犯罪,如果致人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罪”;
2、如果是隨意毆打他人的性質,屬于“擾亂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輕微傷以上、或者持械隨意毆打他人的,涉嫌“尋釁滋事罪”;
3、如果是雙方聚眾斗毆的,屬于“擾亂公共秩序”犯罪,雙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眾斗毆罪”。
綜上所述,打架對于我國來說是嚴重禁止的行為,用暴力來處理的這種行為是會受到處罰的,而且一般處罰的標準也會根據傷情來進行處罰,對方的傷情越大那么處罰的標準就會越重,所以,一定要用文明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問題,不能使用暴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打架一方輕微傷一方輕傷二級怎么處理?
打人致人輕傷二級的,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應刑事立案,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七十七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擴展資料
《刑法》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打架斗毆致人輕傷怎么判刑
打架斗毆致人輕傷,按照情節進行判刑。分別是:
1、犯了故意傷害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主體,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客體特征,故意傷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利。故意傷害罪是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其結果表現為給他人身體造成傷害。故意傷害,有時可能造成死亡,這無疑也對人的生命權利造成了損害。但是,由于行為人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并非指向他人的生命權利,因此,仍屬于傷害罪的范圍,同殺人罪有原則的區別;
3、客觀方面特征,故意傷害罪在客觀方面須要有傷害行為。傷害即非法損害他人的身體健康的行為;
4、主觀特征,故意傷害罪在主觀上表現為,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使他人身體受到傷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傷害結果的發生。亦即,故意傷害罪既可由直接故意構成,也可由間接故意構成。查明傷害的故意十分重要,因為有無傷害的故意是區別故意傷害罪與故意殺人罪以及過失致人重傷罪之間界限的重要標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打架至顱腦損傷,輕傷一級兩處,輕傷二級一處,法院會怎樣判
打架致人輕傷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判刑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第二百四十八條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第二百八十九條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款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三百三十三條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