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訴離婚多久開庭(2023年起訴離婚多久開庭審理)
離婚案件從起訴到開庭要多長時間
一、起訴離婚大概多久開庭1、起訴離婚開庭一般要32-42天左右時間。若離婚案件較為簡單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一般法院需要在三個月內審結,若案件較為復雜的話,則法院一般需要在六個月內審結案件。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二、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訴訟離婚需要準備以下材料:1、雙方身份信息,身份證或者戶口本;2、結婚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審查表;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證或出生證明或者戶口本;4、起訴狀;5、證據材料,證明你們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財產的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提起離婚訴訟后多久可以開庭
提起起訴離婚一般在立案后的一個月時間左右開庭審理。但是立案舉距開庭的時間也是不固定的,會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例如是否有不可抗的因素或者案件的數量多少都會影響到最終的開庭時間。
提起起訴離婚一般在立案后的一個月時間左右開庭審理。一方提起起訴,七日內立案,立案之日起將起訴書送達至被告,被告在十五日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五日內發送給原告。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程序如何走:
1、當事人應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直接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2、人民法院受理訴訟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立案。
3、法院立案之后,應當對離婚訴訟開庭審理。
4、人民法院在審理結束后,必須按照審理的情況作出正確的判決,并且按照規定向當事人宣判。
5、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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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起訴離婚書交了一般多久開庭
離婚起訴書遞交后一個月左右開庭。被告將大約在20天左右會收到法院的傳票。離婚案件。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復雜,則轉為普通程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法庭針對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1、起訴階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答辯階段。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3、開庭審理階段。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4、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不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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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起訴離婚后多久立案 多久開庭
起訴離婚后一般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立案開庭。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起訴離婚需滿足法律所規定的程序,程序如下:
1、必須是雙方領有結婚證或者已構成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當事人的身份提起訴訟;比如他們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訴訟;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若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提出離婚且其監護人為其配偶時,應先通過特別程序要求變更監護人,再由變更后的監護人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4、不得起訴的情形: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上述規定不予受理。
綜上所述,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從起訴到開庭需要的時間一般是一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法院起訴離婚一般多久開庭
法院起訴離婚開庭時間由法官決定,法律對此沒有強制性規定,一般在實踐中需要三十天到四十天的時間才會開庭。根據相關法律,有1-7天的立案審查時間,1-5天的送達起訴狀的時間,再加上30天的舉證期限,到開庭一般要32-42天時間,領開庭傳票的時間要早些。立案后根據承辦案件法官時間不同,一般一個月左右開庭,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且沒有法律規定應當判離的情況,第一次一般不會判離,在第一次駁回后停6個月且分居的情況下再次起訴,法院在此情況下一般都會判離。
審理期限建議程序為三個月,普通程序為六個月,經院長批準可延長六個月。在審理期間,如果證據復雜、眾多,可以單獨進行質證,另如財產評估、鑒定等不計算審限內,如當事人雙方就財產問題爭執大,可就離婚問題先行裁判,財產分割另行審理。如果被告方經傳喚未到庭可以缺席審理、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三十四條
人民法院在必要時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調查。
委托調查,必須提出明確的項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動補充調查。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書后,應當在三十日內完成調查。因故不能完成的,應當在上述期限內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離婚交費后要等多久時間開庭
離婚交費后要等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開庭。
開庭流程如下:
1、起訴階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3、開庭審理階段: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法庭開庭審理案件的條件
1、起訴狀送達給被告后且答辯期已過;
2、雙方當事人的出庭通知已經送達給了原、被告雙方,且在送達回證上有簽字,如果一方缺席也可以按期審判;
3、審判人員手中的案件按順序安排了審理此案,也就是說審判人員有時間,而不會與審理其他案件而同期。
綜上所述,一般在一個月左右,因為法院要在三個月內判決,故法官要根據手中案件的多少安排開庭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鑒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離婚立案后大概要多久可以開庭
離婚立案到開庭一般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二次起訴離婚多長時間開庭?
法院受理第二次起訴的離婚案件后,一般會在一個月以內開庭,任何的離婚案件在被當地人民法院受理后,都需要按照流程審理,然后結合原告提交的相關材料,在三個月以內審結此離婚案件。
一、第二次起訴離婚多長時間開庭?
法院受理第二次起訴的離婚案件后一般會在一個月以內開庭,具體開庭時間我國法律并沒有沒有明確的規定,這還需要根據各地法院的案件排期情況判定。而離婚案件一般在三個月內審結,這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三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對方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二、第二次起訴離婚肯定判離嗎
第一次法院判決不離婚,半年后可以再次去法院起訴,如果一方還是堅持不離,法院判離得可能性能占80%。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是一條第七款規定:“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這項規定說明,不準離婚的判決生效后,原告在六個且內又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不會受理。
這項規定還說明,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判決生效滿六個月后,是可以再提起離婚訴訟的,此時,法院就會受理并依法進行審理。所以同妻可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之后,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時法院就會認定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依法判決離婚。
三、到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1、一般由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如被告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則由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2、如一方外出打工超過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3、雙方均外出打工,首先看雙方離開戶籍所在地是否超過一年,如已經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起訴時,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則由原告起訴時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轄。
4、一方在國外定居,由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5、雙方在國外定居,如在國內結婚的,則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轄,如在國外結婚的,則在一方原戶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轄。
6、雙方都在國外但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被告原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7、雙方均取外籍,在中國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轄;一方在中國定居,則由定居地法院管轄。
8、一方在看守所或監獄服刑,被監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監禁地法院起訴離婚。
無論是第幾次起訴離婚,從起訴到開庭審理的具體時間,都需要根據案件,并且結合各地離婚案件審理的相關規定來確定。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并且原告繳納訴訟費之后,會根據實際的排期順序安排開庭審理的時間,并在限定期限內審結才離婚案件。
離婚起訴立案后多久開庭
對于離婚起訴立案后多久會開庭,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也有長有短,但通常程序是:從當事人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于該法院管轄,法院進行初步審查后就會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原告的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開庭前,法院會提前3日通知雙方參加。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
離婚起訴必須符合一定條件,條件如下:
1、當事人雙方存在合法的婚姻關系;
2、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夫妻一方當事人的身份提起訴訟;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5、另外,法律還有特別規定: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男方提出的,法院不予受理。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一、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三、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離婚案件按規定,受理費為每件50-30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20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20萬元,超過部分增收0.5%作為訴訟費;該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
我國法律規定了以下幾種夫妻情感破裂的情形: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 , 雙方又分居滿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 , 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