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給員工簽勞動合同怎么賠償(企業不給員工簽勞動合同怎么賠償而且發工資都足現金)
公司沒給員工簽合同怎么賠償
公司沒給員工簽合同應當是按照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來進行兩倍的賠償,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該每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公司沒給員工簽合同注意事項
公司不和職員簽合同首先如果職工想繼續在公司工作,可以向工會反應,由工會出面去和公司協商。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由監察勞動監察部門責令公司與職工簽訂合同,只需要撥打12333即可。
其次,為避免單位不承認雙方的勞動關系,員工需要另外收集的證據材料還包括:單位發放的工作證、工作服、所有載有員工簽名與單位蓋章的文件、請假的審批單、報銷記錄等等與單位有關的材料。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企業不給員工簽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在一個月后請求支付雙倍工資。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試用期內也應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是逐月失效的。賠償的條件:1.入職后一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3.訴訟時效為1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秳趧雍贤ā返诎耸l【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公司與員工未簽定勞動合同,應該賠多少。
公司與員工未簽定勞動合同,應該賠多少具體如下:
1、公司給員工不簽合同應當賠償雙倍工資。
2、未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的,應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最多支持11個月的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連續超過兩年未提起訴訟的,法院一般不支持雙倍工資的訴求。
企業不簽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簽合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3、未簽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4、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簽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5、未簽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需要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不簽勞動合同或者不繳納社保都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或者起訴上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用人單位需要對不簽勞動合同和不繳納社保進行賠償和補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時,如何賠償勞動者
法律主觀:
1、 未簽訂勞動合同 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雙倍工資的補償。具體時間為:從用工一個月開始,到用工滿一年時止的十一個月雙倍工資。滿一年后,法律上視為雙方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2、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雙倍 支付經濟補償金 。即每工作一年,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 勞動合同[1],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 權利和義務 的協議。訂立和 變更勞動合同 ,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 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必須 履行勞動合同 規定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保證勞動者 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沒有給簽訂用工合同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公司沒有給員工簽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雙倍賠償,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公司沒有給員工簽勞動合同,應當支付雙倍工資待遇進行賠償,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務關系后的一個月內要簽訂勞動合同,對于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是需要按照規定來進行雙倍賠償的。1、《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簽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秳趧雍贤ā穼娭朴喠o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作了明確規定,范圍比以前寬了,如果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訂立的,將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的懲罰。2、在勞動合同法實施的情況下,不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會獲得任何好處,相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還將承擔支付雙倍工資和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處罰,故使用任何一種類型的工人,期限在一個月以上者,都必須事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對工作內容和報酬方式作出明確的規定,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3、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愿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則不能獲得2倍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司沒給員工簽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公司沒給員工簽勞動合同要支付雙倍工資,超過一年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未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工資支付憑證、考勤記錄等憑證。
一、公司沒給員工簽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1、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
2、如果未簽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眴T工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
二、公司不簽合同怎么辦?
有簽訂合同,沒有及時發工資,單位違法,當事人可以要求賠償,如果不予賠償,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綜上所述,公司在給職工辦入職手續的時候就應該簽訂書面合同。如果沒簽,公司要支付賠償,標準按照雙倍工資執行。并且,職工要公司補簽合同,因此引發糾紛需要走仲裁的,職工可以帶上工資條、考勤記錄及服務證等材料證實存在的事實勞動關系。
公司不給員工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不給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進行賠償,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沒有給員工簽合同應該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公司跟員工不簽勞動合同應當對員工進行賠償,賠償數額為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如果滿一年沒有簽訂合同的,則視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此外,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企業未簽訂勞動合同超過1個月不滿1年的,勞動者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公司不予支付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