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事故全責賠償標準(貨車事故全責賠償標準司機有沒有責任)
貨車撞人全責怎么理賠
貨車撞人全責理賠包括: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流程
1、在治療終結后,委托人向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委托評定傷殘等級;
2、鑒定機構進行審核,并做出受理決定;
3、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鑒定后再進行復核;
4、制作司法鑒定意見書,并發送給委托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條
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貨車被撞了對方全責,除了修車可以要求賠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撞死人全責賠多少錢,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交通肇事撞死人全責賠多少錢: 1、交通事故全責方承擔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由交強險承保的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限額內賠償,超額部門,再由對方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賠償。保險公司及對方需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造成傷殘的經傷殘鑒定后根據殘級確定賠償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2、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而發生重大事故人重傷、死
法律依據: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大貨車發生交通事故,應該怎么理賠。
根據法律,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應賠償的項目費用包括對受害者人身傷害的賠償、對受害者受傷和殘疾的賠償、對受害者死亡的賠償以及對受害者或其近親屬精神傷害的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傷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額賠償的原則。其中,康復費用和后續治療費用被添加到補償項目中,并且使用“殘疾補償”代替“殘疾人生活津貼”。
具體條款載于《人身傷害賠償解釋》第17條和第18條。
1、《人身傷害賠償解釋》第十七條規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誤工而發生的醫療費用和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費和必要的營養費。
如果受害者因受傷致殘,賠償義務人還應賠償因生活需求增加而產生的必要費用和因喪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殘疾輔助器具和受撫養人的生活費用,以及因康復護理和持續治療而實際產生的必要康復費用、護理費用和后續治療費用。
被害人死亡的,除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賠償義務人還應當根據搶救和治療情況,賠償被害人親屬在辦理喪葬事宜中發生的喪葬費、家屬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其他合理費用,如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費。
2、《人身傷害賠償解釋》第十八條規定:
被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賠償精神損害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認定若干問題的解釋。
精神損害賠償要求不得轉讓或繼承。然而,賠償義務人已經承諾以書面形式支付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擴展資料:
發生交通事故理賠糾紛時,索要交通事故賠償立案需準備以下資料:
一、證明原、被告主體資格的證據:
1、 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 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 原告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后曾有名稱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 當事人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家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5、 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相關關系的證明。
6、 提供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互相關系的證明。
二、 交通事故證明具有訴訟及代理資格的證據:
1、 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負責人證明書(加蓋公章)。
2、 原告委托他人代為訴訟的,應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事項、權限、期限及聯系電話,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代理人為執業律師的,應提交執業證復印件。
3、 原告為香港居民或涉臺、澳及其他地區、國家的當事人委托國內執業律師代為訴訟的,應按照司法部的規定經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辦理公證委托手續。
三、 證明雙方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證明訴訟請求的證據:
1、 交通肇事損害賠償訴訟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或調解終結事故等證明材料。
2、法醫鑒定材料、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傷殘重新評定書。
3、人身受損的,提交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出院證明書、轉院證明書。醫療費發票、傷者誤工工資證明、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殘疾用具價格證明、供養人的基本情況證明、交通費住宿費發票等。
4、 財務受損的,提交財務損失評估報告,維修發票。
5、 提供訴訟請求中具體請求金額的計算方法和清單。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賠償
交通事故司機全責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人身損害賠償的可以根據不同的情形進行不同的賠償,如果沒有造成傷殘或者死亡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如果造成傷殘則賠償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如果死亡則還要賠償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十三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第十八條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 [4] 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交通事故受傷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且對方全責時,針對車輛可以要求的賠償有:維修費、車載物品、車輛施救的費用;車輛滅失或無法修復時為購買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如果有人身傷害,那么賠償項目還有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構成傷殘則要到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傷殘等級鑒定,根據傷殘級別計算殘疾賠償金和被撫養人生活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各項損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